祝福萬民的福音(卅一)不容罪作王,要讓神作主!
【經文 羅 6:12-14】
講員:蔡少琪牧師 記錄: 劉玉清姊妹
羅馬書第6、7章教導基督徒不應該犯罪,經文描述與罪爭戰是激烈的,這特別提醒我們不要容讓私慾得勝。倘若我們容罪再作王,人生必然走很多崎嶇不平的傷心路。我們要將生命呈獻給神,就有光明、榮耀和成為別人祝福的道路。
(一)基督徒必須提防私慾的侵襲,不要再讓罪作王
基督徒都會經歷很多私慾的爭戰,所以要儆醒,不要讓罪在你『必死的身體』上作王。信徒因信稱義得永生,但同時身體仍活在世上,會受到過去及未來種種的壞習慣所侵擾。「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Don’t let sin be king),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6:12)今天查考的經文(羅6:12-14)共有三個命令詞,第一個:不能讓罪作王。很可惜的是,不少基督徒常走回頭路,再受到罪的控制,讓罪作王。
保羅第二個命令提醒我們:「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Don’t offer)罪作不義的『器具』(weapons)。」(羅6:13a)若我們順服必死身體的私慾,我們就是讓罪作王,成了不義的器具。器具原文是兵器,我們原是神的兵器,進攻這個黑暗的世代,成為光明的使者,幫助在黑暗中的人離開黑暗,進入光明。保羅在此談到一個重要的事實:基督徒與罪惡和私慾有激烈的爭戰!這爭戰可能一生之久!此外,經文也提到一個現實:有些基督徒容讓自己成為不義的工具!聖經中有記載不少屬靈偉人的失敗的例子,一些信心偉人也曾淪落成為不義的兵器。他們的軟弱和失敗是值得我們鑑戒的!
希伯來書羅列很多信心偉人的事蹟,其中包括參孫。他是一位強壯的勇士,在以色列人被欺凌的時代,常常得勝敵人,但卻多番在情慾中跌倒,成為了不義的工具。聖經提醒我們:放縱情慾的人有悲慘的後果!他們必走向滅亡的路!參孫沉迷女色,最後「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他就在監裡推磨。」(士16:21)。另外悲慘的聖經人物是被私慾捆綁的掃羅王,他的結局非常悲慘!最後,他竟然求問交鬼的婦人,死在戰場,首級被敵人斬去,被敵人盡情羞辱。
聖經常提醒我們,無論是在人生的道路、事奉的道路、因信稱義的道路,基督徒都要非常謹慎,不要讓私慾侵擾,讓罪作王。我在1989年受浸時,受浸時的教會送了一本麥哥登牧師1984年的著作《心意更新─如何調整內心生活》給我。當中有很多提醒和鼓勵。此書一出便成為美國基督教最暢銷的書,麥哥登牧師更是很有名望的牧者。1987年6月,麥氏突然辭呈!原來,他在1984年曾發生一段婚外情,並被人告發。這失敗是在他事奉高峰期發生的!這給我很深刻的提醒,基督徒的跌倒不一定是在人生的低谷時,更常常是在生命順境時,因為這些時候我們往往疏於防範,卻被罪所勝。羅嘉芙蓮Catherine Rohr(美國監獄事工PEP創辦人)在事奉高峰時,因婚姻破裂而離婚。在這低谷時,她更與四位從監獄出來的男性發生性關係,結果完全破壞她辛苦創立的監獄事工,也讓人感到極為傷感。當時,我曾寫了一篇名為《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從Catherine Rohr跌倒的反思》的文章,其中引用了保羅的教導﹕「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4:16)要好好事奉主,我們更要謹慎!否則,不單不能救人,反而讓自己成為絆倒別人的失敗者。
(二)要儆醒!要逃避罪!不可停止聚會!
今天的經文的第三個命令是要我們立志奉獻自己的生命給神:「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Offer yourselves to God)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3b) 我們在世上生活的每一天,都要跟私慾罪惡爭戰,我們要將自己的生命呈獻給神,做義的器具。罪不是我們的王,神才是我們生命最高的元帥!所以,我們要呈獻我們的生命給神!因此,我們必須追求美善,離開罪惡!保羅在羅馬書12章繼續這個教導:「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offer),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立志走主路的,便要走聖潔的路,並且必須「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12:2a)。
要立志奉獻生命給神,我們就必須學習「常常儆醒」。耶穌臨死前,在客西馬尼園向門徒語重心長地叮嚀說:「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26:41a)彼得忽略了這個重要的提醒,結果在幾個小時以內,就三次不認耶穌了!多麼屬靈的人,在不儆醒的一刻便很容易跌倒!彼得在失敗中學了這個功課,所以他在往後的事奉中,總是提醒人要儆醒:「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彼前4:7)「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 我們若不謹慎,就容易成為參孫、成為跌倒時的大衛和彼得。
要防避跌倒,我們要常常作光明之子!無論身處甚麼境況,都要光明磊落!要深深知道,世界沒有真正的秘密!黑暗中作的一切不能見光的事情,最終神和人都會知道,並且神必審問。主耶穌提醒我們:「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路12:2) 傳道書說得好:「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人若醒悟到凡事都要向神交賬,就會較為懂得謹慎自守;縱跌倒,也較懂得快快依靠神的恩典,從新站起來。
並且,我們要遠離罪惡,多多親近神,並要多多與敬虔的同路人同行!保羅教導我們:「你要『逃避』(flee)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2:22) 「不可停止聚會」是神給基督徒一個非常寶貴的屬靈秘訣。有敬虔的人同行,我們就較容易儆醒,較容易被人提醒。人人都有機會面對試探而跌倒,所以要提防!要監督!要有原則!
二十世紀初,美國最著名的佈道家是Billy Sunday比利‧辛地。他因事奉收入增多而開始過奢華的生活,並因忙碌而忽略兒女的培養,結果孩子們大多有生命問題,長子更自殺而死!他的失敗讓後輩有所警剔。在他之後,神興起Billy Graham 葛培理!在他成名早期,在1948年,他與同工們提出所謂「摩得士宣言」,提出一個謹慎自守的原則:1.提防濫用財務;2.避免與異性單獨出現;3.與地區教會合作;4.要誠實,要有良好的核數監督和報告。提醒領袖們要注意跌到的危機時,很多人喜歡引用《竭誠為主》中的Beware of the Least Likely Temptation『提防最不可能的試探』的靈修文章。其中的名句是:“An unguarded strength is actually a double weakness.”「沒有防衛的力量是雙重的軟弱。」他引用經文:「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人在那裡誇口,便會在那裡跌倒,所以要警醒。剛才提到的麥哥登牧師,他在失敗後,得教會的長老提醒,挽回和同行,就認罪悔改,與太太重建婚姻,最後甚至能繼續事奉!他在《從破碎到更新》一書說:「破碎的世界不能開始重建,除非有承認責任這洞見的開始。推遲我們承認責任和悔改的時刻,就讓我們更難重建我們的破碎和更難減少破壞性的後遺症。」要不跌到,我們必須常常警醒,要逃避罪,不可停止聚會。
(三)常常悔改!常常榮耀神!常常經歷恩典的大能!
但假如我們落在再犯罪的光境中,我們應該如何處理?答案非常簡單:立刻悔改!基督徒要常常悔改,常常榮耀神,常常經歷恩典的大能。投靠基督的人,是要經歷恩典作王!恩典能打破罪的強大勢力。所以,有罪就快快悔改。再看參孫,他在失敗和最低谷時,再次求告耶和華,神便賜他力量去打人生最後的一場戰爭,並能擊敗他的敵人。這事給我們提醒,基督徒就算曾徹底地失敗,也不應停留在罪惡的道路上,要立刻離罪悔改!神的能力能讓我們重回得勝的路。因此,基督徒的目標是:『一生榮耀神,一生事奉神,一生光明正大』!這樣的人是何等蒙福!
我們不要浪費青春在罪中,卻要多多榮神益人!「切膚之愛」是一個非常感人的見證!二十世紀初,宣教士David & Marjorie Landsborough蘭大衛醫生(1870-1957)和太太蘭連瑪玉師母在臺灣宣教事奉,成為有名的醫生。當時,彰化有這典故:「南門媽祖宮,西門蘭醫生」!在1928年,彰化一位年僅十二歲,名叫周金耀的貧農小孩,因腳傷引致關節部位傷口潰爛化膿腫脹,傷口已潰爛了一大片,可能要截肢。有一天,蘭師母要求丈夫割下她腿部的皮膚割下,補到這孩子的腿上。蘭醫師從妻子的腿上割下四條的皮膚,移植到這孩子的傷口處,這就聞名台灣的「切膚之愛」的軼事。44歲的師母說:「如果割我的皮膚給金耀,可以治好他的病,又有甚麼不可呢?耶穌基督為了愛世人的緣故,都甘心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而我們是『宣教醫師』,我們為了醫好金耀而割一些皮給他,又算得了甚麼呢?」周金耀在麻醉中甦醒過來,看見蘭醫師正在切割蘭媽媽的腿部皮肉時,他形容說:「當時我有如『觸電』一般地震駭!….我猛然想起,蘭媽媽當天對我說,有人要切割皮膚給我的事,竟然是真的;但是,卻萬萬沒想到,所切的皮膚,竟然是切她自己腿上的。」這見證感動了很多臺灣人,他們既出書又畫漫畫記錄這件事!周金耀後來成為牧師,而且成為長老教會總會議長。聖經提醒我們要愛惜光陰,不要在罪中留下遺憾,不如奉獻自己的生命給神,走光明的路,留下感人和榮神益人的見證,這不是更美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