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萬民的福音(七十一)﹕務要追求和睦
2012-10-07
 

祝福萬民的福音(七十一)﹕務要追求和睦

【羅14:16-23】

講員:蔡少琪牧師   記錄:劉玉清姊妹

羅馬書第14和15章的重點是人際關係。當中的教導,既可幫助我們應用在教會內,還可在家庭和工作等各範疇,給予非常寶貴的提醒。人際關係出現問題,最普遍的情況在於各自執著自我的小原則、小洞見。當各人堅持己見,彼此不能協調,便會產生衝突,造成極大的矛盾、誤會、論斷和傷害。保羅提醒我們,縱有很好的小原則,更要切慕神家及神國度裡更大的事情:彼此造就,珍惜對方!

1. 務要追求和睦(一):你有珍惜更寶貴的嗎?你有珍惜對方嗎?

要化解人際間的矛盾和衝突:焦點在於我們是否珍惜「對方」?我們是否重視「對方」,過於我們一些「小節、小偏好」呢?人有不同的恩賜、洞見和立場。你重視某些原則,是否也看重別人的感受和體會呢?因此,不要定睛在自己的洞見內,應放眼在同心興旺神角度這珍貴原則上。
保羅處理人際相處問題非常謹慎,他不否定人有原則和洞見。但你的原則或許美麗,它仍只是小善。人若任性去表達和應用,出現衝突時,你的善可能被人毀謗。(羅14:16)這裡「毀謗」的原文意思是「褻瀆」,其中一個解釋是不可因錯誤表達「你的善」,讓人跌到,讓神的名被褻瀆,讓神的工作有虧損!當我們過分執著自己的小原則時,若不謹慎我們的態度和表達,可能會產生很多的傷害。就像西語的表達:Poor Messenger Destroys the Good Message! 壞信差破壞好信息!基督徒要傳福音,福音是好信息,但因任性地高舉一些小原則而傷害別人,就破壞了福音這好信息。因此,基督徒必須清楚我們的優先次序。在上文的對比中,保羅提醒我們,要反思「你的食物」還是「你的兄弟」重要?(羅14:15)若因為固執己見,放縱自己傷害弟兄姊妹和教會的合一,這是何等錯誤的選擇呢!

小事情可以帶來巨大的人際衝突。使徒時代有不同種族的人加入教會,各自的飲食和潔淨的禮儀,對教會的合一帶來很大的挑戰。猶太人重視食物的潔淨,更容易上綱上線,看某些人不遵守某些潔淨禮儀時,就容易論斷他們,視他們是不敬虔、不愛神。因此,謹慎、尊重和接納,是與別人相處的基本原則。在人際關係的張力中,信徒要清楚人生的優先次序,聖經教導我們先求神的國,什麼才是神國所關心的呢?(太6:33)保羅指出:「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更重要的不是「食物」或「小節」,而是「弟兄姊妹」和他們的「屬靈生命」。

很多熟悉聖經的人往往犯了過分高舉細節和小原則的毛病。耶穌就嚴斥當代熟悉聖經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我們在神家相聚:不是為了「食物」或「我們的小洞見」,而是為了讓人「蒙恩得救」和讓人有「生命的長進」!若為小事而傷害、論斷或藐視對方,是何等失見證呢?

在衝突時,不要過分關注誰的小原則好或較為不好,我們真要反問的,卻是:「我有珍惜對方嗎?」我有珍惜更貴重的事嗎?主耶穌指出「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太7:3)當我們被偏見和自大所蒙蔽時,我們會因為對方的小「剌」,產生極大的傷害。這個時候,我們要謹記雅各書的警告:「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雅3:6)

中國人用「目光如豆」來形容人容易犯了「因小失大」的失敗。內地一位教授表示,很多家長都是目光如豆,只想送孩子入名校,好像能進好大學就是一切。結果,對孩子成長中很多重要的事情,比如:孩子的身心發育、心理狀態、能否與人相處、是否有愛心、甚至家庭起居等等,全不關心。這為社會帶來很多殘缺的生命。愛因斯坦曾說:「每人都是天才。但如果你用『牠爬樹能力』來論斷一條『魚』,牠整個人生都會相信自己是愚蠢的。」“Everybody is a genius. But if you judge a fish by its ability to climb a tree, it will live its whole life believing that it is stupid.”要魚兒學猴子爬樹,以此為衡量牠是否有價值,這實在殘害了魚的生命,對魚也不公平。神造萬物,各有崗位和長處,我們不要以偏概全。很多家庭教育的悲劇,就是因為父母用不適合兒女的尺度去衡量他們,結果產生很多遺憾。聖經提醒我們:神愛我們每一個,祂的恩典夠用。不同的人,不同的強弱,不同的特色,都能從主耶穌那裡得著豐盛的人生,都能在不同崗位裡,為神所用。主耶穌就曾嚴厲地提醒彼得:「與你何干,你來跟從我吧。」(約21:22)不要與人比較,神在各人有不同的計劃!能在神給的恩賜和崗位盡力的,就是蒙福的人!

2. 務要追求和睦(二):你有正確的追求嗎?神的喜悅!人的稱許!

當我們與人發生衝突時,我們必須首先檢視自己!或是我們錯的多,或是別人錯的多!但我們首先要檢視:我們所作、所行、所言、所思,神喜悅嗎?人會接納和認同嗎?人認為我們的處事處人合情合理嗎?保羅說:「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羅14:18)討神喜悅是羅馬書一個重要教導。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教導人如何活出因信稱義的生命時,首先挑戰我們要活出蒙神喜悅的生命:「是神所『喜悅』的……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參 弗 5:10)。

聖經強調,信徒的重生是「神的工程」(the work of God)(羅14:20),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弗2:10)當我們為了我們的小原則、小洞見、小喜好或偏見傷害了弟兄姊妹時,我們實在是摧毀了「神的工程」,我們就是敵對神了!所以,保羅警告我們,不要因「食物」或「小原則、小偏見」摧毀弟兄姊妹(神的工程)。(羅14:20)基督徒的責任是要成為基督的僕人,要造就、服事、幫助、建立弟兄姊妹,讓他們在神的國和屬神的素質上長進。(羅14:18)每一個神重生的生命,是主耶穌用重價買贖的生命,神讓他們離開污穢,漸漸成長。他們縱然在很多小節上都有缺欠,我們都不能輕看他們。我們可以用諸般的智慧造就他們,或安慰、或教導、或提醒、或禱告,但唯一的目標,就是要尊重他們、愛他們,並造就他們。

若我們只為不同的立場,如:食物、偏好、小原則等小事,便以傷害的態度,極攻擊性的說話來打擊他們,就是擊打與摧毀神的工作,神怎會喜悅我們的所作所為呢!究竟我們要「建立」神的國,還是「破壞、摧毀」「神的工作」呢?若我們「建立」對方,就是「建立」神的國;若「摧毀」對方,就是「摧毀」神的工作!保羅強調,神看重更貴重的事,就是「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羅14:19)因此,保羅教導我們:「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羅14:21)就是說:倘若我們的喜好會傷害家人或弟兄姊妹,我們就寧可放棄不做!這也是保羅自己的立志:「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

聖經的原則是「造就人、造就生命、造就對方」比「我的小原則、小偏好、小固執、小自由」重要得多了!若你心裡正在批判、藐視你的兄弟姊妹或家人時,你就當撫心自問:「『我的兄弟姊妹和家人』更重要呢?定或是,『我的小原則、小偏好、小固執、小自由』更重要呢? 」以「浪子比喻」為例,父親因應大兒子的不滿,語重心長地向他表示:「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請問大家,從這位父親的角度看,家產重要,還是浪子回頭重要?深愛浪子的父母,肯定認為浪子回頭比家財更重要!這不是說,我們放縱孩子犯罪,而是我們無論藉著管教、禱告、勸勉或饒恕,我們因為深愛對方,我們都祈求對方能悔改歸正。因此,讓弟兄姊妹得造就是相對於我們執著一個小原則更重要。我們是否懂得按神的價值觀,去處理人生的優先次序呢?我們有否過分重視我們小原則呢?

3. 務要追求和睦(三):不是放棄原則!堅持敬虔、堅持問心無愧!

聖經的教導是全備的。我常用兩條線的神學去強調聖經往往有兩方面的教導,讓我們有更全備和合宜的原則。保羅隨後說:珍惜對方,重視對方,並不等於放棄自己原則或自由!在上下文中,保羅沒有否定我們重視的小原則。保羅用「你的善」(your good)與「你有信心」(You have faith)去尊重我們的小原則和洞見。(羅14:16, 22)不是因為愛對方,尊重對方,那麼對方全是對,我們全是錯!保羅關注的是,當我們發表我們的「善」、「信心」或小原則時,我們是否帶著一份尊重對方,愛惜對方的心態。聖經不是要我隨意放棄原則。神喜悅的是我們堅持敬虔,但也要我們堅持問心無愧,堅持造就對方。

你有小原則,就如節儉、勤快等等,都是好的,但不要強人所難!你喜歡走路,節省金錢,更環保,這是好的。但若你強迫你的下屬,背著重擔,走長路,不容許他們坐公共汽車或合適的交通工具。人們不是視你為有節儉的美德,人們可能看你是孤寒財主,刻薄員工的壞雇主。中國人說:對己嚴,對人寬。但很多人卻是:對己寬,對友寬,對人嚴。這種偏頗的態度帶來很多人際關係的傷害和矛盾。所以,在「你有信心」與「你的善」的小原則裡,你要以敬虔的態度持守,但更要考慮更大的愛和其他人的益處。

能執行自己的小原則是美麗,能為了別人的好處放棄自己的小原則、小權利,更是美麗。就如一對深愛兒女的父母,當孩子生病時,他們放棄自己喜愛的珍饈百味,全家一起吃稀飯,為了孩子能早日康復。能看見孩子康復,比一切珍饈百味更貴重,更寶貴。生命有愛,就是放棄權利也開心,也滿足!沒有愛,要自己放棄小原則就很不情願,就有衝突;有愛則不同,要放棄小權利,也沒有所謂,更是美麗、榮耀和喜樂!

李愛銳(Eric Liddell)是華人教會非常敬重的宣教士。他在蘇格蘭的長老會成長,接受長老會關於主日不運動的傳統教導。1924年,他參加奧運會,因重視自己教會的屬靈原則,便放棄在主日跑最專長的100米競賽,決定去巴黎的蘇格蘭教會講道。他改跑不擅長的400m競賽。他持守他的敬虔,他的「善、信心、小原則」。神施恩給他,他以破世界紀錄47.6秒取得冠軍。他尊重神並高舉神,神就重用他。他得到神的喜悅和世人的敬重。後來他放棄名利,到中國天津做宣教士。在日本侵華時,死在集中營。在集中營內,他教導年輕人屬靈的道理、化學等學問知識。因見他們憂悶,便在星期日安排足球活動,但又不想破壞自己的屬靈原則,就決定為他們做球證,讓他們身心靈能有抒發的機會。

在人際相處中,最重要的屬靈原則是造就生命,尊重對方,彼此相愛和討主喜悅。為了愛人的緣故,在自己的小原則內作出變通和彈性,是神所喜悅的。無論是實行我們的小原則,或是為別人的造就而有所放棄,關鍵在於我們是否「甘心樂意」和「問心無愧」!保羅為福音的原故,放棄自己的權利:「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林前9:18)保羅的名句:「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9:19)他俯就卑微,為造就別人;放棄自己的小原則、小權利、小洞見,為要多得人。他說:「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林後12:15)

事奉者一關鍵的素質就是「甘心」二字!你「甘心」事奉主嗎?你「甘心」為弟兄姊妹、家人親友付出嗎?彼得提到神的僕人應有的態度:「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5:2)你甘心樂意造就弟兄姊妹嗎?你所言所行討神的喜悅嗎?
最後,謹以三句禱文作結: 『主啊,我珍惜我的自由,但我更珍惜能事奉祢的機會。』 『主啊,我珍惜我的意見,但我更珍惜能造就弟兄姊妹。』 『主啊,我珍惜我的喜好,但我更珍惜能帶人信主歸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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