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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與生命的源頭
【經文 約 11:25】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伍狄奇弟兄
約翰褔音第11章,記載耶穌基督叫拉撒路復活的事跡,當中拉撒路兩名姊姊馬利亞與馬大也是耶穌基督所愛。有一天,當拉撒路病危想找耶穌基督為他祈禱,耶穌基督卻沒有即時動身。直拉撒路死去,屍體留在墳墓四天以後,耶穌基督才再在拉撒路家中出現。馬大相信拉撒路本來還有活著的可能,她因此埋怨耶穌基督未有及時為拉撒路祈禱。耶穌基督卻對馬大說:「拉撒路要復活﹗」馬大以為末日來臨之時,拉撒路將會跟其他信徒一樣復活過來。主耶穌宣告:「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以上耶穌基督提到三種不同的復活:第一,「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意指我就是復活的源頭,我就是生命的源頭。主現在就能叫拉撒路肉身復活。第二,「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指將來主來時死了的信徒身體的復活;第三,「凡活信主的人永遠不死」是指現今信主的人得著重生,如以弗所書所指的屬靈的復活。
(一) 基督復活的必須性
基督在世時多次指到祂能叫別人復活,祂自己也要從死裡復活。約翰褔音第6章54節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耶穌基督提到『吃我肉,喝我血』,等於我們領受他的道,願意跟隨耶穌基督,就有永生。這永恆的生命是豐盛的,正如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所以人從來沒法與神相提並論。又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這些話都是只有神才有資格講的。
倘若耶穌基督沒有復活,四福音有關的記載,意義便盪然無存。回說耶穌基督死後不久,門徒各自各困於居所之內,自絕於人群,他們經歷失望、灰心、及沮喪。但是,剎那間,他們卻能夠從容走出情緒低谷,究竟是甚麼原因使他們驀地拿出勇氣,不怕官府逼迫、捉拿甚至殺害,並一同四處拼命宣揚耶穌基督復活的訊息?唯一原因是他們親眼看見耶穌基督復活的奇蹟。在五旬節,彼得便對著大群過節的猶太人說:「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3-24)難怪耶穌基督的復活,成為了初期以至現在教會褔音傳播的主要訊息及基礎。
只有復活,耶穌基督才可稱之為神。羅馬書第一章四節說:「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倘若耶穌基督不是神的兒子而死在十字架上,亦不能代替我們的罪。有了耶穌基督的復活及救贖,我們將來才會有復活的盼望,全人永遠在神面前活著;所以整個基督教的信仰和整個褔音的基礎都是建立在空墳墓之上。很自然,空墳墓之說成為初期教會的主要宣講訊息。哥林多前書第15章17節內保羅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枉然。的確,倘若耶穌基督真的沒有復活,那麼信徒冒生命危險堅守基督教信念,四處宣揚福音等行動,豈非枉然?保羅續稱,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豈非為神妄作見證?由此推論,四福音是虛構的;新約是虛構的;乃至於整本聖經也是虛構的。因此空墳墓之說對基督教實在是無比重要,難怪魔鬼撒但千方百計也要推翻耶穌基督復活的真理與事實。過去,很多人一直嘗試解釋空墳墓之說,但觀其言論之無稽實在令人可笑。有人以為主耶穌在十架上沒有死去,只是暈了,在墓穴中醒過來。
可以肯定,耶穌基督不是昏厥過去,而是在死人中復活過來。試想經歷折磨的主怎有能力推開兩噸重的墓門,又擊倒守墓的士兵。此外,又有人認為耶穌基督復活是出於門徒的幻覺,不過,從現代醫學角度去解釋幻覺之說,除非人們患上精神病或過分想念某東西或某人,幻覺才會油然而生。隨著耶穌基督當時死於十字架上,初期教會的門徒又早已普遍情諸低落,既沒有想過耶穌基督會有復活的盼望,也沒有想過耶穌基督可以重臨世上。而且,要說當時現場為數五百多人一同看見耶穌基督復活,是出於集體幻覺,亦不合常理。也有人推斷死於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是門徒找人冒充,而真正的耶穌基督其實早已逃之夭夭。但關鍵在於門徒已追隨耶穌基督三年以上,要說門徒面對耶穌基督而不能分辨容貌真假,也於理不合,不能自圓其說。又有人反駁耶穌基督復活之說,不過是屍體給門徒偷去。問題是包括門徒、羅馬人、祭司在內也沒有偷耶穌基督屍體的動機。至於有說馬利亞錯找耶穌基督墳墓之說,更是荒謬之極。面對以上不同年月的荒謬論說。
現代人早已進入真假不分的年代,從《達文西密碼》小說、《猶大褔音》小說、以至耶穌基督家庭墓穴近期在電視上出現,真真假假,都給基督徒帶來不少震撼。對於以上的真真假假,基督徒反問教會為何不挺身作出回應?
今天是一個真假不分的時代,當中有內地及本地不法商人專賣假貨、亦有日本人否認當年南京大屠殺和慰安婦的史實;而且真假不分絕不是香港人中國人的專利,西方亦有類似事件發生。近期便發生美國利賓納生產商隱瞞維他命成分的事件。所以全世界都充滿虛假和瞞騙的事,尤其那些製作《達文西密碼》小說、《猶大褔音》小說、以至耶穌基督家庭墓穴考古紀錄片的人,都希望藉此讓我們相信四褔音、耶穌基督復活、耶穌基督作為神全是不可靠及虛構的。尤其近期《探索頻道》播出的耶穌基督家庭墓穴考古紀錄片,說墓穴內發現有骨頭,將可否定空墳墓之說。但類似的反證早已了無新意,早於1980年在耶路撒冷南部一個山洞內,就有過類似的發現,但後來已證實全屬虛構。
在耶穌基督家庭墓穴內,裝著耶穌基督不同家庭成員的石盒,石盒上刻有耶穌及馬利亞名字。不可不知,當時馬利亞名字十分流行,約有四分一女子的名字取名馬利亞,所以稱作馬利亞名字的女子俯拾皆是;更不知有多少人稱作耶穌?因為耶穌在當時同樣是一個十分流行的名字。透過上述不同反證,一直以來也沒有任何實證與結論。得到唯一的共同結論是,四福音是可靠的歷史文獻,是可靠的呈堂證據。謊言根本全無立足之地。就四福音真確性研究,早年己有人著手研究四福音是否可靠的歷史文獻;至於作為空墳墓之說的呈堂證據,四福音在法律上又是否擁有足夠理據呢?以上有關四福音研究的答案是正面的。因此教會不應對《達文西密碼》或《猶大褔音》等歪曲耶穌基督史實的描寫過分緊張,或過分回應。說穿了,過分回應,就等於幫助他們提升影片票房或書本銷路,沒有甚麼意義。
凡此種種的歷史文獻和圖片,都會影響史實的可信性;關鍵卻在於歷史文獻完成日期跟史實之間有多長的時間距離。距離越短,可信性越高。換言之,耶穌基督復活,門徒看見空墳墓後,便即時出來向群眾宣揚;而在耶穌基督復活四十日後,復活訊息已傳遍整個耶路撒冷。在歷史角度看,耶穌基督真的復活,四福音亦是可靠文獻。美國Western Michigan 大學古代歷史學教授Dr. Paul Mair指出,根據歷史研究的尺度,透過研究所有關於耶穌基督復活的歷史證據,結論是在第一個復活節早上,耶穌基督墳墓是空的;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否定此結論。至於從學者角度看,四福音作為法律上的呈堂證據又是否足夠?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學院教授Dr. Simon Greenleaf寫過三冊名著,都是關於法庭證據應用,堪稱是法律程序上的權威。他評估過四福音作為呈堂證據的可信性,結論是按照法庭審案的相關法則,耶穌基督復活的歷史證據比起其他歷史事件還要充分。經過了眾多專家的反覆實證,早已證實四福音是可靠的,耶穌基督是可靠的。如果你仍有懷疑,還可翻看一本名為(Who Moveed the Stone)講述耶穌基督復活的書籍,該書作者身為律師一直理性反對基督教,更認為復活節是虛假的。著書目的就是要推翻所有他認定是基督教的神話。但最終結論卻出人意表,研究發現耶穌基督真的復活了。第一章標題便寫著「一本拒絕被寫的書」,和他起初出書的目的南轅北轍。說到底,耶穌基督復活是神跡,是真千萬確史實。面對不同傳言,教會也不必花氣力跟他們去討論。
(二) 基督復活帶來的挑戰
究竟耶穌基督的復活帶給我們甚麼挑戰?在約翰福音第11章中,耶穌基督三次提到「信」:我們回應耶穌基督的空墳墓挑戰就是信。你可能會說,十年或二十年前,我早以信回應了耶穌基督,同時接受了耶穌基督復活的事實。但耶穌基督強調的不是這種「信」。那麼你接受了耶穌基督復活的事實後,有沒有影響你生命?倘若你相信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史實但依然故我,這種信肯定不是耶穌基督所要求的信。
耶穌基督所講的信,是徹底的信。徹底的信首先是全人的信。全人的信包括頭腦與認知上接受空墳墓的史實。但這還未足夠,因為全人的信,要求我們有意志上的決定。我們一旦決定跟隨耶穌基督,感情感性還不足夠,還要有行動上支持。跟隨耶穌基督委身的信,是跟隨耶穌基督進而可以徹底改變生命。如果我們只有頭腦的信,難怪我們一直跟隨耶穌基督以來,生命仍然是冷冰的;內心沒有那份火熱。徹底的信,同時是不作保留,沒有選擇餘地的信;神要我們給甚麼,我們就要甚麼;神要我們順從,我們就順從。耶穌基督一直要求我們即時立刻回應的信。好比耶穌基督呼召十二門徒,門徒會立刻放下所有,回應耶穌基督的呼召。祂說:「手扶著,向後看的不配作我門徒」。
耶穌基督同時是一個完全的神,一個完全的人。當祂手腳被釘於十字架上,痛神經直衝上腦,肺部積聚大量二氧化碳,引致呼吸困難。耶穌基督當然深知釘上十字架的痛苦,但沒有其他選擇,唯有走上十字架之路,這是澈底的信靠順服。人稱亞伯拉罕為信心之父,因他有徹底的信,願意把以撒完全擺上。弟兄姊妹,今天神可能會要求我們放下事業、錢財或愛人等東西給祂使用,但我們是否願意徹底的信,向基督十字架和空墳墓作最佳的回應,也是神所喜悅的唯一回應,是基督空墳墓對我們的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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