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歡喜快樂
2014-11-09
 

應當歡喜快樂

經文【路15:11-32】

講員:曾智聰傳道   記錄:周婉玲姊妹

今天的講題──「應當歡喜快樂」是我幾個月假期前已決定的,一家三口隨旅行團外遊,享受美食又與團友暢遊玩樂,非常愉快,返港後側聞很多不同聲音,與朋輩閒談亦離不開“佔中”之話題,最近調查表示香港人越來越厭倦看新聞,心情鬱結,執筆預備講章時,既想與大家分享開心快樂之信息,但心情卻不免忐忑,複雜之感。

如何在這個複雜多變的世代仍保持一顆喜樂的心呢?常常喜樂到底是盲目還是信念呢?經文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不過自己仍多次在早晨靈修時被經文提醒、觸動,不斷反覆思量,記得一次牧師的信息給予我很多領受,叫我茅塞頓開,得著提醒與鼓勵,故願意於今天證道中與大家分享。

罪的本相(15:11-16)──任意妄為(路15:11-13)

經文將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清楚交代,小兒子任意妄為,要求父親把家業分給他,猶太人古籍對攤分家業的忠告是:父親將會陷入投靠兒子過活而喪失主導權的機會。當小兒子得到家財後就收拾細軟不顧而去,可見他對家庭的依戀有多少,我們對他的行為都不齒,視為不孝。早前大角咀發生肢解碎屍案,乃兒子迫使雙親售樓分產不遂,狠下毒手,聞者不寒而慄。為何他會自以為應得而任意妄為呢?小兒子放蕩不羈,浪費貲財,最終咎由自取,付上代價。

罪的本相(15:11-16)──自食其果(路15:14-16)

小兒子金錢耗盡更遇上大飢荒,處於困苦拮据,自食其果,罪有應得的慘況。「豬」是猶太人視為不潔的動物,放豬是走投無路、迫不得已之工作。猶太人的拉比曾說:「願咒詛歸予那看豬的人。」更不願意與放豬者拉上任何瓜葛,經文描寫小兒子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突顯出其比豬不如的慘況,淪落至此,可見罪的影響何其深遠!正如校園同學欺凌事件,初則以為嬉笑耍樂,卻生出禍根,後果嚴重,受害人更可能無法自信面對周遭群眾而結束生命,釀成悲劇,所以切莫輕視小錯,縱容罪惡後果可以一發不可收拾,影響極大。

完全接納(路15:17-24) 

耶穌此時巧妙地描述小兒子之醒悟過程,所以艱難困境雖令人懊惱卻幫助我們反省生命,他知道得罪了父親,所以決心向父親懺悔。經文兩次提及『起來』兩字,表示他真心決意悔過,希望父親把自己看作僱工;怎料父親遠遠望見已經完全接納他,毫不介意骯髒污穢,滿身臭氣不孝的兒子,還抱著他連連親嘴;更急不及待吩咐僕人把袍子、戒指、鞋子給他,又把肥牛犢宰了歡宴親朋。因父親視這迷途知返的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有著這個父親真是無比幸福。曾幾何時,我們得罪神,但得著父神的寬恕接納,再一次歸回神的懷抱,成為祂的兒女,與神重建關係,被神大大高舉重視。正如父親將上好的東西給予小兒子,是何等榮耀蒙福的時刻,他重回家園在父親心目中是何等重要,值得高興的日子。我們可有感謝神,讓我們成為基督徒在教會參與崇拜,享有生命氣息、生活所需的福氣?有人形容基督徒特別曉得感恩,報章亦稱社會上需要多感恩,感恩並不是宗教的專利云云,但是很多基督徒卻不懂得凡事謝恩,向上帝賜予的一切恩典稱謝,我們真的需要常常感恩。

忿忿不平(路15:25-30)

在這開心慶賀的時刻,大兒子卻從田裡歸來,得知父親為小兒子所預備的一切非常憤怒,抱怨父親對不肖子的接納、原諒並給予他大大之榮耀。現代中文譯本更有傳神的記載,內文形容大兒子惱怒自己如奴隸般服事父親,從不違命,父親卻沒給他一隻小山羊與朋友熱鬧,須知小山羊與肥牛犢之價值相距甚遠。經文:「你這個兒子把你的財產花在娼妓身上,現在回來,你就為他宰了肥牛犢!」他把弟弟稱為你這個兒子,好像與他毫無親戚關係,他不了解父親的心腸而忿忿不平。

記得自己初信主之時,約在1997年有一宗『白曉燕綁架撕票案』轟動台灣,白曉燕為知名藝人白冰冰之女兒,被陳進興與兩名同黨綁架殺害,逃亡期間更殺害超過15人,強姦19名婦女,令台灣人心惶惶、雞犬不寧。後逃犯潛逃至一個南非外交官家中,以為脅持人質可引起台灣政府關注,試圖透過談判換取與妻兒見面機會並遠走高飛,這件事更開創了傳媒24小時不斷報導之先河。當時外交官與大女兒受傷被釋放,逃犯遂把外交官夫人與小女兒作為人質,小女兒在被挾持期間甚為驚慌,幸有母親安慰同禱,求主保守。其間小女兒與陳進興接觸,將一幅畫有十字架且中間有一個很大愛心和寫有我愛上帝的圖畫送給逃犯,她覺得犯人非常可憐,憶起父親講述牧羊人尋回迷途的羔羊被風吹雨打的故事,仿似罪犯狼狽不堪、落泊的樣子甚是可憐,她知道神愛人,縱使作惡多端的人,神都恕宥。後來陳進興在對話中道出:「一人做事一人當,自知犯案纍纍,警察的所為也不及一個外國女孩令我感動。」後來他亦深知流亡已久,難逃法網,萬念俱灰下準備自殺,但外交官夫人卻勸他可有想到妻兒,最終令他徹底崩潰跪下投降。1999年法院判他死刑,在一個聖誕節前夕,外交官夫婦帶著聖經和禮物到台北看守所探望這位連台灣人都唾棄的人,並告訴他神愛世人,縱使犯錯,祗要願意回頭尋求神、認罪悔改、神必原諒。他難以置信曾被自己傷害的人竟願意前來探望、饒恕及寄予無限的關懷,令他感動非常,他不明白上帝是誰,但肯定這對夫婦是上帝派來的天使,1998年在監獄更新團契牧師帶領下決心認罪,承認耶穌為個人救主,接受水禮。當時輿論引起了好大的討論,報章刊載「陳進興上天堂,白冰冰(受害家人)落地獄」。甚麼是信耶穌?當罪人認罪悔改,靠主寶血洗淨,罪得赦免就是如此簡單嗎?聖經曰:「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有時我們不明白這個小兒子連那句在心裡想著代表悔改行動的說話「把我當作一個僱工」,沒有說出口,我們會懷疑他是否真心悔過,可是父親卻依然完完全全地接納他。某程度上小兒子所作的,都好似父親一樣,父親同兒子真的如出一轍,都讓我們看到他們喜歡喫喝快樂的印象:父親一見到小兒子就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喫喝快樂吧;小兒子一有錢就任意放蕩、去快活去了;父親的大吃大喝,就像小兒子的浪費資財,難怪大兒子會如此氣憤,忿忿不平,對弟弟不滿又更對父親不滿。其實父親同樣愛護兩個兒子,他無條件接納小兒子,又溫柔勸慰大兒子要接納弟弟。

理當歡喜快樂(路15:31-32)

經文提及小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我們且看當時的背景,法利賽人和文士議論耶穌跟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於是耶穌利用了失羊、失錢和浪子三個比喻回答這班自以為是的有識之士。幾個比喻不斷強調一同歡喜,一同快樂,這失而復得的喜樂,令牧羊人、婦人、父親為之癲狂、興奮、開懷(路15:1-9)。試想牧羊人願意撇下九十九隻羊去尋找一隻迷羊,是不合乎經濟原則,可能虧本的;婦人失落的一塊錢找到後就開心歡宴親朋,慶祝所費不薄;所以小兒子歸來那份感動、那份愛就可想而知了,父親願意付上任何代價來挽回小兒子!
剛剛在暑假旅遊時有位團友給我6歲半的女兒一個外幣,大約折合港幣拾多元,我就建議她購買份禮物作今次旅行的紀念,經多番選擇後,終於買了一個特價的飄雪擺設,令她愛不惜手,誰知於回程時卻失落了,因此她就放聲大哭,團友問起,我也只能遺憾地回應:生命中有時的確需要學習失去的功課。自己深深體會到女兒失去的難過,生命中的確必然會有遺憾之事,可能是失去了心愛的物品、親人、戀人、機會甚至無再出現教會的弟兄姊妹。因此當一個罪人悔改,失而復得的兒子是一件非常歡喜快樂、難能可貴的事情。最後自己真不忍心看見女兒傷心痛哭,自己內心也很失落,於是環顧四周商店去尋覓類似的擺設,結果要港幣百多元,妻子也抱怨是否要買此昂貴東西,自己也想是否過份溺愛女兒呢?但那一刻自己真的已很不理智,正如經文提及動了慈心(路15:20),神對我們的愛就是如此簡單直接。

自己在教會成長的歲月中,見過不少人,有時也質疑某些人返教會之動機,有些信徒的言行舉止令人忿忿不平,做事方式、性格、態度也不合乎基督徒之樣式,甚至我們會認為那些滿口粗言穢語的同事、朋友怎可能信主呢?也目睹過祗有成長班之導師、職員、組長去關心新來賓,其他人就置之不理。正如大兒子感到小兒子是父親的兒子,不是自己的弟弟,弟弟的生死與自己無關,我們實在體會不到父親的心腸。我仍要不斷提醒自己,神的心願是要人人悔改(彼後3:9),神愛世上每一個人,但我們卻選擇誰值得去愛(約3:16)?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上帝的心腸我們能體會多少呢?很多時我們都不明白、不理解,如大兒子諸般埋怨。當想及父神的大愛、祂的主權時,自己就不抱怨了,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聖經教導我們在任何境況下都要以為大喜樂,甚至在百般試煉中仍要靠主大大喜樂(雅1:2),所以我們不應因環境惡劣而有所變化,這並非無知、假裝,理當歡喜快樂是以神的眼光去觀看事物的態度。有時人與人相處存著很多嫌隙,對事情很多不滿、質疑,若用神的眼光察看,一切都不一樣了,應當歡喜快樂是鼓勵我們繼續事奉的原動力。究竟我們是用世俗的眼光看事情,還是以父神的眼光去察看呢?父親對浪子的反應相比大兒子對浪子的反應,反映出我們是何等軟弱、自我、自負、無憐恤、無親情,人與人相交常處於緊張狀態,有時你願意接受別人、愛人,但別人卻不一定領情,如起初小兒子得到財產後便馬上離開。人與人相處不易,可是過程中卻讓我們流露上帝的愛,彼此學習關懷,磨鍊我們的品格,明白人的限制,需要愛心與關心,明白神的心意和完全接納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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