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公義憐憫的實踐
經文【彌6:1-8】
講員:白智信牧師 記錄:吳慧玲姊妹
「行公義、好憐憫」這詞句,因著近日社會議題的討論氣氛熾熱,會常被掛在口邊。在今天社關主日崇拜的信息分享,讓我們再次思想彌迦書6:1-8這段經文的真理,叫我們在公義憐憫的實踐上得著亮光。
彌迦是服事南國猶大的先知,主前七百多年,亞述帝國已將以色列北國殲滅,隨後即轉攻南國猶大,南國猶大雖倖免被滅,但死傷或被擄者眾;故彌迦盡他先知的本份,欲挽回百姓偏離神的心,回轉歸向神。
彌迦書第六章是一段神責備以色列民的信息,神以一個法庭聆訊般的場景來控訴祂的子民,衪用山嶺岡陵做證人來指控百姓,神質詢甚麼令百姓感厭煩,也用一些史實來指控百姓如何忘恩負義偏離神。在此,神亦說了一些勸慰的話。彌迦書第六章八節是本書的核心,旨在帶出 神看甚麼為善,神對百姓敬拜的期望是甚麼,亦展示神的公義及其拯救的作為。
(一)神是慈愛公義!?
當我們說要「行公義、好憐憫」時,要先確定我們所信的神是一個怎樣的神──祂是慈愛公義的嗎?
1.容讓人與祂爭辯顯出慈愛的屬性 (彌6:1-3)
當一向謙讓的你竟也與人爭辯,甚至訴諸法庭時,想你必認定自己是手持真理的一方,或者雖未至勝券在握,但算得對方各樣實力均在你之下,或至多勢均力敵,故你有意欲挑戰一下那與你持不同意見者。但神慈愛的屬性,容讓人與祂爭辯。(彌6:1-2)在彌迦先知年代的百姓對神有存疑,他們經歷戰爭,死傷無數;有宗教領袖和祭司為私利以謊言誘騙百姓;令人質疑神為何不介入不整治。
在面對百姓的厭煩(彌6:3),神並無因祂是創造者,百姓是受造之物、身份懸殊;反之,神竟紆尊降貴,容讓百姓可與祂平等在分歧上爭辯。這蠻似你我家中的長輩,從我們年幼至今仍喋喋不休地叫我們穿衣帶傘、噓寒問暖,你往往不是以厭煩回應嗎?但他們卻絕不會因你的厭煩而不愛你,或不再向你作溫馨提示。神容讓人與祂爭辯平等對話,顯出神慈愛的屬性。
2.審理人與祂的紛爭顯出公義的屬性
(1)公開、客觀、理性態度(彌6:2-3)。這兩節經文是以法庭場景進行,讓我們看到,神以公開、客觀、理性態度去審理祂與百姓的紛爭。神沒有用權威、勢力、手段、不合理暴力去解決祂與百姓間的紛爭。神容讓百姓與祂爭論,更顯出神給予人回答、解釋和辯護的機會。
(2)事實證據論述(彌6:4-5)。神引用歷史證據,提醒百姓神祂如何以慈愛公義拯救他們──出埃及(彌6:4):神從埃及為奴僕之家救贖他們出來,讓摩西在曠野帶領百姓與神立約;摩押王巴勒和先知巴蘭的對話(彌6:5):此事記載於民數記22-24章,先知巴蘭因為領受了神的話,故再三拒絕摩押王巴勒要他向以色列地發咒詛的要求,反向以色列說祝福語。從甚亭到吉甲(彌6:5):神將河水分開,讓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平安橫過約但河,到達吉甲 神所應許之地;為此,他們立石紀念神奇妙的作為。神要這班猶大百姓重溫祂曾如何賜給他們救恩和如何使他們生命得稱義的史實。「耶和華公義的作為」表達出神期望百姓留意耶和華慈愛和公義屬性所帶出的行為。
很多聖經故事都有記載神是慈愛公義的,於上週三祈禱會中,我們曾論及亞伯拉罕求神不滅所多瑪之對話(創18:22-33),神最終雖仍用火毀滅罪惡之城所多瑪和蛾摩拉,但神展示其公義的同時,亦展示神愛祂的百姓,神愛祂的僕人亞伯拉罕,亦愛他的所愛[祂記念亞伯拉罕,…];所以,神拯救羅得離開此罪惡之城,神的公義和慈愛正是如此彰顯。
以色列民是應該記得這慈愛公義的神昔日為他們這個民族所作的幫助及拯救的。事實上,我們自己也像當時的百姓確知神的公義和慈愛。盼藉這段經文,透過神容讓人與祂爭論的一個法庭場景,再一次讓你我確信我們所相信的神,是一個百份百慈愛公義且有憐憫的神。
(二)當怎樣預備去敬拜神?
彌迦先知透過 (彌6:6-7) 從兩方面幫我們去思想如何作預備去敬拜的神:
1.做些甚麼(所做的)?(Doing)(彌6:6-7)
彌迦代表神的子民到神面前跪拜、認罪悔改。當時百姓於敬拜神時心仍有存疑,不知應怎樣的預備敬拜迎見 神。先知彌迦提出一些帶諷刺的反問句,像代表敬拜者將會發出的問題。
百姓當預備甚麼去朝見神呢?(彌6:7)獻上千隻公羊、萬萬的油河、最完好一歲的牛犢、甚至長子(長子隱喻將最寶貴的呈獻神),都不是,神不悅納燔祭祭祀!(何6:6)[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原本預備甚麼來敬拜神,焦點不在於我們做甚麼,而是在於我們的生命有否良善的表現,是否有一個願意追求認識神的生活表現。新約時代,對於一些文士、法利賽人以供奉父母的金錢作獻金,便不用再孝敬父母;耶穌就責備他們:[…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做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8-9)
今天,我們帶著一個怎樣的心境為呈獻神作預備呢?按時到神的殿崇拜、奉獻、聚會、接受事奉裝備,……!但神到底需要我們做甚麼?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講了一個比喻[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5:23-24)甚麼價值高於人的生命!為敬拜神而作的預備就是呈獻一個榮耀神的生命。神看重我們人與人之關係;所以,我們要以行動讓人看到我們的生命是有神的形像及神的屬性,那就是為敬拜神而作的預備。
2.成為怎樣(所是的)?(Being)(彌6:8)
先知在這裡將原先「百姓」的稱謂改為「世人」。「世人」泛指普世天下所有的人,在創世記裡,神稱呼亞當也是用同一個字「人」。神既按祂自己的形像造人,所以我們應該知道我們自己應擁有怎樣的生命:就是有神形像的生命。「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神所揀選的僕人,從亞伯拉罕到現今,神在不同的年代也有同一要求同一吩咐,就是要遵照祂的律例典章而行;到新約耶穌這誡命總結為「愛神、愛人」。(可12:30-31)
神的吩咐我們一早既知。所以,我們應將神賦予我們的那份屬性在我們的生命結出來,以憐憫、公義、良善、慈愛、忠誠的心作預備去敬拜神。
「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並不是一個並排的要求,我們不要只將神的吩咐聚焦在行公義、好憐憫這兩個行動上,因在希伯來文裡「與你的神同行」才是核心處。
我們是受造之物,應知我們不是一個全然公義的完人,所以,我們也當將「與你的神同行」作我們整個生命的核心基礎,不要以自己所見、所想、所持的當成是絕對的真理,我們要從生命裡顯出謙卑,我們要實踐彰顯神公義慈愛憐憫的屬性,我們要預備整個生命去敬拜神。有甚麼具體行動或作為帶出公平,公義,公正呢?作為一個普通公民,你會以甚麼具體行動去實踐社會公義?
對政策諮詢作出回應、表達意見;出席諮詢會;發表聲明;遊行示威;抗議行動(罷工/課;佔中行動等)等等,但這並都不是整體公義的全部,尚有其他的層面值得我們去思考,例如作出倡導,建議或推動政府作出改善一些潛伏或已出現的不公義;藉研究、調查、分析參與推動改變,如近日周永新教授提出的退休保障方案;社會上尚有很多非政府機構補政府之不足,服務幫助被邊緣被忽略而生活在艱難中的另一群,這些都是你可去關心或參與其中以實踐公義的範疇。近日的政策諮詢如:第二階段政改公眾諮詢、退休保障方案等。甚至平機會《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文件》正進行檢討,當中提出「事實婚姻關係」的通過,在建議上表明一些現時或之前的同居關係,無論是男與女的同居關係、男與男、女與女的同性同居關係,經諮詢後如無反對,便會成為合法。具「事實婚姻關係」的人士,便可得遺產承繼、公屋申請、子女領養等,這些在合法婚姻關係下之正常家庭才可享有之福利和權利。諮詢期至10月7日,你可有了解關心,和作出回應呢?
假若你是政策制訂的成員之一,你可以在製訂政策時,帶出要以公平,公義,公正的原則去草擬法案。藉議會授予的權力,去影響政策的製訂;發揮神賜予你公正公義的生命,朝公義公正的方向制訂一些政策以幫助弱勢社群。同樣重要的,我們都可以藉祈禱這具體的行動,向神傾訴;像亞伯拉罕與神對話般,深信神必記念和垂聽。
反思
對實踐公義憐憫,常聚焦在「做」!做了甚麼?沒有做甚麼?要求別人要做甚麼?不要做甚麼?去評價公義憐憫的實踐,也介定為蒙神悅納的準則。這裡明確的表達,公義憐憫的行動源於生命的素質,源於跟隨神、與神同行的生命;這生命連結於神,願意讓生命顯出謙卑,學效主的謙卑;以致在生活行為中,很自然的以公正,正直,正義的言行、喜歡以慈愛的心腸去表達、流露,神公義慈愛的屬性。
神的公義vs社會公義vs個人認為的公義?
當我們認定某些政策是歧視、是反歧視、某些政策是不民主之同時,在實際生活裡,可有反省自己是真民主、沒有歧視別人嗎?如聖經說世人都是神創造,神賦予每個生命各具獨特託付,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點上持守著他所領受的,我們有胸襟量度存謙卑的心,容讓不同意見的人表達他們的意見,彼此尋求共識嗎?
人及社會均多難處,但願我們在神面前謙卑,將此等事切切以禱告交給神處理解決,像亞伯拉罕與神之對話,神必記念祂僕人在祂面前的祈禱,並帶出其公義和憐憫的。
總結
讓我們每一個都能謙卑地領受神在個人生命的旨意,在所屬的崗位上,以正直、慈愛的言行、品格;又透過從神領受的,以適切的行動,讓別人從你身上看見神、見證神的美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