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
經文【申1:26-40】
講員:黃榮基傳道 記錄:葉惠琳姊妹
當我們準備進入一個新里程,向前邁進的時候,我們會回望過去。就如教會目前正在進行建新堂的事工,我們都會回望過去,才發現神的恩典豐厚地加在我們身上。同樣,申命記裡記載,摩西帶領第二代的以色列人,他們將要開展一個新里程,進入迦南地,去領受神給他們的應許之地。在進入迦南地之先,摩西作為領袖,要教導、勸勉、提醒第二代的以色列人。第一代的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他們跌倒在曠野裡,最終死去。第二代的以色列人肩負使命:要進入應許之地。摩西要為這些以色列人講述神的話,他用申命記的內容,告訴神的子民如何持守神的話,以致他們進入那應許之地。
申命記的名稱
申命記是摩西五經中最後一本書卷,是舊約最重要的書卷之一,新約也曾引用超過80次。其書名是「第二律法」或「重申律法」的意思,可理解為摩西在摩押平原約旦河東的地方,向第二代的以色列人重申律法的要求。出埃及以後,神在西乃山頒佈十誡律法時,第一代的以色列人領受了律法的內容,現在第二代的以色列人同樣領受誡命。此外,希伯來聖經稱這書卷為:「話語」或「訓誨之書」,提醒我們申命記乃是神藉着摩西向人說的話,是耶和華向人頒佈的法度、律例、典章。這些律例、典章要在以色列人的生命裡時常成為焦點,要常常記住,以至生命都行在神的心意裡面。因此,申命記要提醒我們:神的話語是最重要的,要遵守神的話。
歷史序言,回顧過去
申命記是一卷難讀的書卷,裡面的內容也難理解,甚至相似的律例或歷史重重複複地出現。然而,此書卻是以一個類似古近東盟約的方式組織起來。其結構是這樣:前三章是歷史序言,記載神怎樣帶着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逗留四十年的歷史;第四章開頭,第五至十一章記載基本的條約內容,以色列人應該怎樣遵守十誡;十二章至二十六章記載詳細的條約內容,主要也是以十誡為基礎,擴展到怎樣愛鄰舍,在日常生活中怎樣去善待其他的人;二十七章是其餘條款;二十八章是祝福與咒詛;二十九至三十章是重申條約。此外,此書最後四章記載摩西離開前最後的事情,如將領袖位置交給約書亞,離世等。
申命記要傳達一個很重要的信息:神要與人立約。神其實不需要與人立約,祂有絕對的主權,但神仍然願意與人立約,用約去約束祂自己。因為神愛我們、揀選我們,祂要藉這約將恩惠賜予人。人卻要回應這約的要求,遵守約裡的條款,就能得福。一個願意遵守誡命的人,就是一個愛神的人。舊約時代愛主的表現,就是遵守耶和華的律法,這就是愛神的人。或許大家有個疑問:我們是否要死守律法,才是一個好的信徒?其實申命記不斷提醒我們,這律法不是要死守,迫你去守,而是因愛神的緣故,自願去守這律法。一個愛神的人是自願遵守誡命的人。
若留意這盟約結構,申命記的開始不是急於重申律法的要求,而是帶領我們先回顧過去,回想以色列人出埃及至曠野的四十年間所發生的事。就如我們思想與神的關係時,我們也會回首過去,先思想我們以往的日子是怎樣走過來,我們跟神的關係又如何。
申1:2-3記載從何烈山到加低斯巴尼亞,要走十一天的路程,但第3節經文提到第四十年,十一天和四十年是相差甚遠的區別,本來一個月之內可以完成的路程,為何要花四十年的時間呢?摩西要向第二代的以色列人回顧歷史,提醒他們:第一代的以色列人原本可走完一段很短很短的路程,然而卻花了整整四十年的時間,耗費了整代以色列人的光陰,且死在曠野裡。
有時我們都會回望過去,發覺浪費了太多光陰。我們過往的錯失,讓時間無情地流逝。我們個人生命都會遇上好多的磨難,重複犯錯的缺失。回首過去都需要我們誠實而勇敢地面對過往的失敗。摩西沒有逃避這段的歷史,他再向第二代的以色列人展現出這段不光彩的歷史,以至大家能謹慎地繼續向前走。回首,是要勇敢而誠實地面對過往的失敗。
申1:19-46是十二個探子的故事,民數記十三至十四章有詳盡記載同一事件。這班以色列人不敢走進迦南地的時候,神就發怒,告訴他們:不可以再進入迦南地。探子去了四十天(一天等於一年),以色列人要在曠野中生活四十年。
既然民數記有記載,為何申命記要再重複一次呢?四十年後的今天,摩西重新講述這段歷史時,不僅是要複述歷史事件的發生,而要讓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反思,過往以色列人不能進到迦南地,不是外在環境的原因,而是他們的信仰出了問題。他提醒新一代的以色列人不要重蹈覆轍,要勇敢地面對歷史,重新出發。回首,是為過去作出信仰反思,然後重新出發。
以色列人失敗的原因
申1:19-21記載:「我們照着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亞。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看哪,耶和華你的神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這段經文四次提到耶和華,強調當時的以色列人都是照着神的吩咐去做,深信神所講的話。當探子回來匯報時,他們的結論也是稱讚那地為美地(申1:25)。起初以色列人是願意聽神的話的,但是,後來就違背神的命令。申1:26寫道:「你們卻不肯上去,竟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與申1:19-25的經文恰好相反,由聽從神的吩咐轉變成違背神的命令。這裡我們見到以色列人的三個不同的反應。
第一,埋怨,只看到恨;申1:27記載:「在帳棚內發怨言,說,耶和華因為恨我們,所以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以色列人對神的信靠動搖,質疑神的愛,反過來以為神恨他們,要滅絕他們。但申7:7-9很清楚告訴我們,神是愛以色列人,三次提及神愛他們,並特意揀選他們。當我們面對困難時,我們是否也質疑神,埋怨神呢?
第二,恐懼,只看到高牆、巨人;申1:28寫道:「我們上那裏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裏看見亞衲族的人。」「我們的心消化」,就是我們沒有勇氣同迦南人爭戰。他們的恐懼使他們只見到那地的民又高又大,城邑是大而堅固,甚至害怕亞衲族人,以為他們是巨人。如今我們面對困難時,是否會誇大眼前的困難呢?迦勒的例子告訴我們,他是十二探子之一,但他在八十多歲的年齡面對亞衲族人也毫不退縮,他深信神與他同在,可以趕出他們(書14:12)。事實上,憑他的力量的確趕出了亞衲的三族(書15:14)。
第三,不信,他們好像看不到神為你爭戰,背你前行,為你找安營之地,為你引當行的路(申1:30-33)。這段經文中間部分摩西責備以色列人的不信(1:32)。但前後經文都提及神對以色列人的作為:在埃及為他們爭戰(1:30);在曠野地背起(和修)以色列人經過(1:31);也以雲柱、火柱為以色列尋找安營之地,指引他們當行的路(1:33)。他們好像看不到這一切事情。當見到難阻的時候,變成一個忘恩負義的人,忘記神的恩惠,神的作為。
霍玉蓮女士在《時代論壇》發表了一篇文章:《如何面對荒謬政局的無助感?》提到了最近有香港人失蹤的事件,以及面對時局的感受。在文章結尾,她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議,提醒我們要如何面對:第一,要內心堅穩,心境可以勝過環境;第二,不要看表面現象去快樂或驚慌,要看深一點,要看永恆神聖的手如何佈局;第三,最重要是恢復靈性的聽力和視力。當我們處於不安、恐懼、惡劣的環境時,我們的聽力和視力都可能會減退,我們看不到神,也聽不到神的話。霍女士在此提醒我們:不要放棄同神的聯接。以色列人面對強大的迦南人,強大的城牆,他們就先倒下,不戰而敗。他們沒聽到神的聲音,沒看到神的作為。以色列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失去了靈性的聽力和視力。
審判與結局
當他們看不到神的作為時,以色列人的結果是怎樣呢?申1:34-35提到:耶和華聽見你們這話,就發怒起誓說:「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耶和華一直在埃及、在曠野為他們爭戰,為他們帶路,但這些以色列人當看不到,他們忘記了。神就真讓他們看不到應許之地,這是對他們最大的懲罰。此外,申1:43說:「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當耶和華宣判刑罰時,不許他們進入迦南地,以色列人很害怕,竟擅自上山打阿摩利人。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不聽從,再一次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面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申1:45)神對人最大的刑罰,就是不理我們。耶和華神再也不與他們同在,不聽他們的聲音。但以色列人最大的問題是:他們先不聽神的聲音。
當我們回顧以色列的歷史時,以色列人最大的問題是,在靈性上失聰與失明。他們不看神過去的作為,看不到神的恩手能力仍然看顧着以色列人。他們沒聽到神的話,剛開始他們遵守耶和華的吩咐而行,當他們聽到探子的匯報和負面的消息時,神的聲音就再也聽不進了,他們只聽到人的聲音。申命記這些話語提醒我們:神的話語很重要,當我們面對困難時,我們更加要安靜自己去聽神的話,要定睛在神身上。以色列人的失敗就是將眼目放在人身上,而不是神身上,他們不聽神的聲音,不仰望神的作為。回顧過去,上一代的以色列人就這樣終結了,原本一個月之內的路程,卻用了四十年的時間,他們沒能跨過這些難關。
各位弟兄姊妹,當我們回首過去,有時都覺得浪費了好多時間,我們有看到神的作為?我們有聽到神的話語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