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二)
2014-12-14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二)

經文【 約21:15-19】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梁莊儀姊妹

今天讓我們再來研讀約翰福音21章。這段經文是約翰福音不可或缺的最後部份,論述生命的更新。耶穌知道信徒生命會滑落,走向低谷,軟弱跌倒,需要復興更新。祂以彼得作為例子,教導我們應如何尋求更新。從消極言,應要除罪;從積極言,應要愛主。消極的除罪乃是生命更新的第一步。耶穌多方面提醒彼得生命正滑落,從前耶穌呼召他離開打魚行業,現在他卻再去打魚,生命自此滑落。此外,他驕傲自大,誇口說人人都會跌倒,他便不會,又三次不認主。耶穌幫助他對付罪惡。我們也會犯罪軟弱,總要時常悔改回轉。

(二)建立積極愛主的生命

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你愛我嗎?」「你愛我嗎?」除了悔改認罪外,耶穌還要彼得追求積極愛主的生命,令生命更新。

愛的意義是什麼?耶穌在第一、二次發問時,約翰用了特別用語Agape,而第三次則用了Phileo,彼得則三次都是用Phileo。當新約聖經把神的啟示帶來人間時,最重要的觀念就是愛,聖經及救恩都論及神的愛,當聖經啟示神高超的愛時,在當時文化裡難以覓得合適的字詞,便選用了獨特的新約用語Agape。希臘文Agape意思是最高超的愛、犧牲的愛、神聖的愛。當時人們普遍應用Phileo,Phileo解作次等別的愛,朋友之間的愛。你對我好,我便待你好。按約翰在約翰福音用字來看,其實兩字意義相同,並無分別。如「神愛世人」(約3:16)用了Agape,而「父自己愛你們」(約16:27)卻用了Phileo。約翰在約3:35和約5:20寫聖父愛聖子,分別用了Agape和Phileo。而他寫信徒彼此相愛,約13:34用了Agape,約5:19則用了Phileo,由此可見Agape和Phileo的意思相同,大可互用,故此不用爭論為何耶穌用兩次Agape、一次Phileo,何況耶穌說的是當時流行的亞蘭語,不是希臘文。

尤為重要的是耶穌所講的愛究竟是什麼意思。我們或會誤解經文,因為我們大多認識西方文化羅曼蒂克式的愛,男女四目交投,產生觸電感覺和化學作用,兩人情不自禁墮入愛河。有人以為耶穌講論的是男女之愛。但祂的意思不是這樣。在一次查經聚會裡,有神學院女講師讀到「我們在天上的父」,原來神是我們的父親,但自小父親待她不好,不曉得怎樣愛她,她也不知道如何愛父親,令她難以投入神人之間父子的關係,她誤以為愛神跟男女愛情相同。其實耶穌所論的愛是由意志達於全人的愛,指立志將好處給予對方。耶穌說:「你愛我嗎?」意指我們是否願意遵行祂的吩咐,立志順服主。我們願意作耶穌所吩咐的,這樣就是愛主。魯益師在《反璞歸真》一書裡說只要以行動來關心別人,慢慢便對他生出感情來,這是意志達於全人的愛。八九民運後,遠志明弟兄前赴巴黎,讀到基督的愛,深受感動,但當他讀到要愛仇敵,為逼迫你的人禱告時,他甚是抗拒。怎能愛那些逼害他家人的人呢?但他心裡不安,直至在神跟前降服,雖然他不喜歡他們,但他願意為他們禱告。若我們能先為敵人禱告,再想想可給他們什麼好處,在感情上漸漸能愛他們。當我們願意按照耶穌的吩咐去行,我們便是愛主了(約14:21)。儘管我們或對耶穌沒有感性上情緒上的好感,但仍繼續遵行耶穌的命令,我們仍是愛主。不在乎感覺如何,只在乎是否願意遵行耶穌的吩咐。反之,「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約14:24)。」

愛還有其他特別之處嗎?我們信耶穌後,若以愛主和愛錢財相比,我們當愛主更多,這似乎很難,但聖經價值觀告訴我們,愛比金錢更有價值。我們付出金錢愈多,餘下的就愈少。但愛卻剛巧相反,愈是付出愛,得著的反會愈多。耶穌就是最好的例子,祂為罪人完全付上,死在十架上,反倒得著全世界。祂愈付出,擁有愈多。終有一天,人人都要在耶穌腳前下拜。

還有愛著重行動,且是立時的行動。有些人光會說,卻沒有行動。聖經告訴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要藉著行為來表達愛,遲延的愛不是真愛。所以神吩咐我們的當立刻遵從。

愛如何作具體的實踐呢?在經文裡,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彼得一一回應祂,耶穌又吩咐他牧養祂的羊。其實耶穌要求彼得遵行大使命,從前耶穌曾給予門徒及所有信徒大使命,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大使命的核心命令是令萬民作耶穌的門徒,當中有兩項行動,其一是傳福音讓人認識基督,直至他們受浸加入教會,生命得著改變;另一是凡耶穌所吩咐都教訓他們遵守,成為真正的門徒。耶穌把做門徒的條件清楚列明在路加福音第十四章裡,若我們能做妥下列三項,就是耶穌的真門徒。讓我們來檢視自己可有這些條件,然後幫助別人都擁有這些。

我們應愛耶穌過於自己父母、妻子、兒女(路14:26),以上述愛的意義來代入,即是說要聽從耶穌、父母的話,兩者的命令大多不會發生衝突,萬一互相矛盾,我們要順從耶穌的命令。基督徒第一個責任不是尋求自由,而是尋找生命的主人,讓基督居首位,將生命交在主的手中,由祂來管理我們生命,並遵照祂的吩咐。

此外我們要過付出的生活,而不是擁有的生活(路14:27)。我們或以為基督徒有主的應許,得著豐盛的生命及擁有的生活,但耶穌的意思卻要我們過付出的生活,就如耶穌到世間來,為我們死在十架上。

我們還要撇下一切(路14:33)。難道我們要變賣房子、車子嗎?不,耶穌說的是身份的轉換。未信前,金錢、車子、房子都屬於我們,我們是物質的主人。信主後,身份不同了,一切都是耶穌的。我們仍舊擁有這些,但不再是主人,而是管家,我們是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代神管理房子、車子、金錢。一旦祂要求我們變賣車子,我們就把車子賣掉,這是撇下一切的意思。耶穌要求少年的官變賣一切所有的,若他願意當管家,他會按耶穌吩咐而行。當我們願意做妥這三方面,我們真是耶穌的門徒,主能使用我們。

要建立積極愛主的生命,完全順服主,遵主而行,願意遵從基督的大使命。有關大使命,想提醒大家注意三方面:

1、大使命是一個集體合作的使命──每所教會的信徒按著自己的恩賜來服侍,各人盡上責任,雖然不是人人都在講台上用神的話語來餵養信徒,但教會在神面前任何成就,如領多人歸主,或牧養多人成為信徒,每位盡上本份的信徒都有份。宣教士在遠方領多人歸主,雖然你沒有被差往遠方去擔任宣教工作,但他們的工作果效,你我都有份。基督的大使命是集體合作的使命。別埋怨自己沒有傳福音的恩賜,只要按著神所賜的恩賜在教會配搭服侍,所有教會的成就也是我們的成就。

本會建堂也是教會整體的工作。有人認為我們不需要建新堂,建堂費用足以帶領許多人信耶穌,又或可差遣許多宣教士。這樣的看法只因他們沒有實際參與事奉。當本堂地方不敷應用,需另覓其他場地供成長班應用,弟兄姊妹四處奔波,聚會時間也不足,令牧養有所虧欠。本會實在需要更多地方來傳福音及牧養信徒。在士他令道時代,人數增長,以致在本會現址建新堂。今天地方不敷應用,需要更多地方,建堂是這一代城浸人同心合意成就的事情。聖經有言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行。有人卻以為眾人以為美的事,若我不贊同,便可以不行。這不是聖經的教導。雖不贊同,但既然經會友大會、月會通過,眾人以為美,仍要支持這事,這樣才合乎聖徒的體統。然而可能有人擔心工程所費浩大,如何完成呢?我過往的經驗及其他機構教會的見證都告訴我們只要各人盡上自己的能力,求問神我們在這事情上當參與多少。既然我們所擁有的全屬乎主,各人當按照主的吩咐,主要求我們投入多少便投入多少。若我們願意這樣做,主能成就大事。過去處理神學院一期又一期的建築工程,開始時並沒有任何建設基金。也不知從那裡來勇氣,跟建築公司、則師樓簽訂合約,然後要按時付款。若欠缺經費,便禱告祈求,情況嚴峻時,更與學生、教師禁食禱告。神有豐盛的恩典,在適當時候供應所需,成就大事。從沒有欠人家分毫,也沒有剩餘。這是神的計劃。我們要做的就是順服神,按神的吩咐而行。近日中華神學院在新界興建新校舍,需要龐大建築費用,神按祂豐盛的恩典感動不同的人在不同時間為祂擺上,讓他們豐豐足足、一無所缺。神奇妙可畏,我們當在祂身上投放信心。在大馬色路上,耶穌問掃羅為什麼逼迫祂,可見掃羅逼迫教會,等同於逼迫耶穌。耶穌就是教會的元首,祂欲作什麼,我們只管順服,逼切禱告,承擔自己的責任,按神心意擺上,祂自會成就奇妙的工作。

2、神賜下門訓大原則不是手冊──神只給予我們大原則,並沒有賜下什麼手冊,教導我們如何訓練門徒。不同同工自有不同的訓練方式,不能說所有教會必要依從某某的方法。唯有異端邪教才會這樣。我們當按照不同時代、不同對象的需要來處理。

3、大使命是改變世界最大能力──當我們積極愛主,積極遵行大使命時,必需明白並接受大使命是改變世界最巨大的能力。今天不論家庭、社會都要改變,香港撕裂的社會也要改變。從前奧巴馬競選時,以「改變」為口號,得著美國人擁戴。然而更多的政治、經濟、軍事能力也不能帶來改變,唯有福音能改變今日的世界(羅1:16)。

一位袁姓年青人,曾與父母來香港為主作見證。近日他與母親合著一書,名叫《不再是我》。他生長在移民家庭,父母都是頂尖的專業人士。父親是牙醫博士,哥哥也是牙醫。他攻讀牙科最後一年時,一天跟媽媽說他是同性戀者,希望媽媽能接受。媽媽十分震驚,要求兒子改變生活方式。兒子斷然拒絕,並執拾行李離家出走。那時父母關係惡劣,正預備離婚。媽媽聽了兒子這話,想結束生命。自殺前,她想見兒子最後一面,便乘火車往兒子學校。在火車上,讀了福音小冊子,滿心感動,信了耶穌,生命得著改變。她按小冊子的地址跟一些基督徒一起祈禱查經,心中快樂。後來她跟兒子見面,渴望兒子也信耶穌。可惜兒子著她離開。媽媽給他聖經,他竟把聖經掉在垃圾箱裡。媽媽唯有回去天天為他禱告,逢週一為他禁食禱告。後來兒子學校得知他不獨過同性戀的生活,還染上毒癮,校方勒令他離校。他在芝加哥成為美國十一個省毒品總代理,過著糜爛的生活,最後鋃鐺入獄,被判六年監禁。期間又患染愛滋病。一天他在垃圾箱隨手拿起聖經,看到基督的愛時,大受感動,悔改信主,致電告訴媽媽想讀神學,學習如何作見證,如何完成基督的大使命。因他行為良好,刑期由六年減為三年。離開監獄後,他讀畢神學博士學位,大多時間在美國四處為主作見證,見證神如何改變他這同性戀者及大毒梟。沒有其他能力能把如此墮落的青年拯救過來,唯有耶穌的福音能改變他。

今天你我能改變世界,改變香港,不是依憑任何勢力,只因神給予我們大使命,我們可傳揚具爆炸能力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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