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血有肉的信仰
經文【約6:52-71】
講員:陳沛偉傳道 記錄:張淑秋姊妹
今天我跟大家思想一個題目:有血有肉的信仰。甚麼是「有血有肉的信仰」呢?當然不是冷冰冰的教義,也不單是特別的禮儀;乃是與我們生活中的喜怒哀樂息息相關,與弟兄姊妹憂戚與共、彼此擔當的信仰。這些都是大家知道的,所以今天特別希望從約六52-71去思想這個題目,看看對我們有什麼特別的提醒,省察一下我們信仰的底蘊。
因吃餅得飽的信仰
在約翰福音的鋪排中,五餅二魚是耶穌所行的第四個神蹟,之前有把水變酒、治好大臣的兒子、在畢士大池治好患病三十八年的病人等神蹟,那時候耶穌的名聲已在加利利一帶傳開,有一群人跟隨着耶穌;五餅二魚的神蹟發生後,跟隨耶穌的人更大幅增加。這些群眾由加利利追隨耶穌到迦百農,但耶穌毫不客氣地回應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喫餅得飽。」(約六26)耶穌因見群眾跟隨耶穌的動機是錯誤的,於是及早指出和糾正他們這個嚴重的問題。群眾所追求的,並不是耶穌要給他們的,耶穌要給他們的東西,要比餅和魚貴重得多。於是耶穌教導群眾:「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約六27上)甚麼是「必壞的食物」呢?對於居住在大都市的弟兄姊妹來說,我們不會只滿足於餅和魚,我們還會有各式各樣的渴求和期盼,例如暑假的旅行計劃、工作、家庭、財富、名譽、地位等,這些都是「必壞的食物」,正如他們的祖宗以色列人吃過嗎哪後,依然會死亡,沒有永恆的價值。我們跟隨了耶穌一段時間,可能覺得穩妥了,但我們必須省察所追隨的耶穌,是否聖經告訴和啟示我們的耶穌;我們有沒有不知不覺地把與神的關係建基於利益的交易、功利主義上?我們是否以為信了神,就會成功、事事順利?這些絕對不是聖經的教導。「必壞的食物」的深層意義是,我們有時按自己的需要,在心裏塑造了一個神,我們所跟隨的只是一個A貨的耶穌,而不是真正的耶穌。
近年有一本書叫做《A貨信徒》("The Christian Atheist"),"A"大抵是由"Atheist"(無神論者)借過來。「基督徒無神論者」是指口裏相信耶穌,但行為卻仿似神沒存在的信徒。他們徒有敬虔的外表,縱有教會的生活,卻沒有流露屬靈生命的素質。他們信耶穌,卻不信祈禱;他們信耶穌,但更相信自己的財富。他們經常懷疑神,甚至很憂慮,仍以追求人生的享樂為首要目標。倘若我們只相信A貨的福音,當我們遇到較大的困難,或不容易過的關口,我們才認真地讀經,認真地明白我們所信的是背十字架的信仰,我們或許會大失所望,甚至放棄跟隨耶穌。神固然會按祂的心意賜福給祂所愛的人,但並不等同按我們的清單做事。福音能真正滿足我們真正的需要,然而我們斷不能本末倒置,以為滿足了我們所有的需要才是福音,才值得我們跟隨,這樣的話,我們的宗教就會變成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了。我們所追求的是否「必壞的食物」?我們的信仰有沒有「因喫餅得飽的信仰」的影子呢?只有耶穌自己才是生命之糧(約六35),我們有沒有抓緊耶穌的應許,去吃耶穌、喝耶穌呢?
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的信仰
約六53-56中,耶穌進一步解釋甚麼是「生命之糧」,就是「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這是個比喻,把約六54和約六40並排來看,「喫我肉、喝我血」的意思,就是「見子而信」的象徵,看見兒子並且信祂。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祂的生命為我們捨棄,成就救恩,這是基督徒十分重要的基礎。為甚麼耶穌不簡單地叫我們相信祂,而要說「喫我肉、喝我血」呢?耶穌強調祂是我們生命裏不可或缺的供應和餵養,是我們維持生命的要素,最根本的倚賴。試想想甚麼東西是我們生命和生活裏不能缺乏的呢?我們有沒有因為沒有靈修親近神而覺得不自在呢?「喫我肉、喝我血」是既平行又互相補充的表達,動詞「相信」、「喫」和「喝」都是現在式的,表示一生不停地信,一生倚靠耶穌基督給我們餵養,使自己的生命跟耶穌基督連結起來。試想我們吃了耶穌的肉,喝了耶穌的血,身體就會吸收,不能和祂分開,生命就真正地跟祂完全連結,彼此不可分割。(約六56)我們能夠倚靠耶穌基督,生命得到滿足,這是耶穌基督送給我們的滿有恩慈的禮物;然而我們願意接受這份禮物,成為我們生命裏最不可或缺的倚靠和供應嗎?我們願意放下那些「必壞的食物」,全然去倚靠耶穌基督的餵養和供應嗎?
我讀神學時,有個神學院的同學跟我分享了一段寶貴的經歷:他在戒毒中心佈道時,認識了戒毒中心一個弟兄,後來那弟兄重投社會,致電向他借錢應急。我同學讀完大學不久,便入讀神學院,所以他經濟上也很拮据。不過聖靈感動他去盡力幫忙那重投社會的弟兄,於是他到銀行提取僅可動用的三百元給那弟兄。過了幾天,他打開信箱,有個信封,奇妙地信封裏竟然是三百元的超級市場禮券,原來是教會一位傳道同工被神感動要幫助他!我同學就這樣上了一課寶貴的信心和倚靠的功課。
耶穌說「喫我肉、喝我血」,一方面要表達全然的信靠,另一方面是耶穌要震撼這班群眾自恃的理性──一些根深蒂固的想法,甚至攔阻人接受真理的傳統智慧。對猶太人來說,吃人的肉、喝人的血是極其冒犯性的,律法上明明禁止。耶穌卻藉着這個極端的比喻,去挑戰他們的理性,這是人沒法參透的;然而福音並沒需要按着人的理性去度身訂做,正如神對我們的愛,我們是沒法明白的。我曾在查經中提到在職場裏要持守基督徒的品行,其間有位組員卻認為這套道理在他公司是行不通的,我想他在工作上必定遭受很大的壓力。但聖經的真理是否只在某些情況下才有效呢?職場的智慧會否把我們所信的真理比下去呢?有時候人間的智慧和經驗會限制我們的屬靈眼界,限定了神的活動空間,我們是否相信真理在任何境況下都通行呢?最近我從牧師口中聽聞一個見證:他有一位牧師朋友在外國牧會,有個教友送了一部二手車給那位牧師,好讓他去載獨居長者和行動不便的會友到教會去。過了一段時間,車胎變得殘舊了,牧師就祈禱求神供應,怎料兩天後車子被賊人偷去!再過一段日子,警方來電告訴牧師已找到失車,請他去認領。牧師一見到車子,發覺所有車胎都是新的,還安裝了收音機呢!神的作為很多時候會超出人所測度,但神的心意總是好的,只是我們不明白神的計劃和時間,我們必須抓緊神對我們必定是好的。
認真跟隨耶穌的抉擇
耶穌講完「生命之糧」就是「喫我肉、喝我血」這教訓時,不但不信耶穌的猶太人議論紛紛,連門徒也開始動搖。門徒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六60)「甚難」除了表示艱深之外,也有苛刻、冒犯的意思。要門徒相信耶穌是從天上來的真糧,已需要極大的信心;要他們捨棄「必壞的食物」,單單去倚靠耶穌,需要的信心更大,甚至是冒犯了他們。耶穌問門徒:「這話是叫你們厭棄麼?」(約六61)「這話甚難」這句話有沒有讓你想起神曾給你的教導,是難以遵從的呢?你生命經歷過神的修剪,要你付出代價嗎?約六66記載了一個令人難過的情景,群眾因錯誤的動機而追隨耶穌的底蘊露了出來,當他們發覺心中所塑造的神跟眼前的耶穌相差那麼遠,就選擇離棄耶穌了。今天有哪些「必壞的食物」要我們學習放手,全然倚靠耶穌供應和餵養的呢?我們生命首要的安全感建基在甚麼地方?我們該捨棄耶穌,還是欣然接受耶穌的餵養,直到我們見主面的那一天?耶穌問十二門徒:「你們也要去麼?」(約六67)耶穌風光時追隨祂容易;但當耶穌兩袖清風時,門徒就須決定去留的問題。同樣我們在安居樂業時,毋需為認信掙扎些甚麼,但當我們面對逆境,我們會捨耶穌而去嗎?最近一位信主多年的弟兄問我怎麼信主後會帶來這麼多問題。我提醒他,神的恩典其實在他遇上種種困難之前已經臨到他的身上,讓他認識和跟隨耶穌,以致他不是獨自面對種種困難。就像我們在患病前就買了醫療保險,我們只會感到慶幸而非埋怨。我們每天經歷神的恩典,但卻習以為常,反而聚焦在缺乏的東西上。我們到底為了得到萬事信而耶穌,還是信了耶穌而丟棄萬事?在苦境中,約伯的妻子挑戰約伯的信仰(伯二9),但約伯的回應(伯二10)和信心的宣告(伯十九25-26)卻震撼了歷代的信徒,約伯深信他的救贖主活着,神的眼目從沒有離開他。彼得堅定地向耶穌表白(約六68-69),是耶穌講述整篇生命之糧信息中最佳的回應,認定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是賜人永生的主,認清信仰的核心和真象才是最重要的。
中世紀神學哲學家安瑟倫有句重要的格言:「以信尋知」。他強調理性,但他深信基督徒的信仰不能單單建基於理性上,必須要從信心尋求明白,信心走在理性之前。梁家麟牧師說得好:「不明白上帝的心意,不會使我們喪掉救恩,不願意亦步亦趨跟隨主才會;不聰明並非信仰的致命傷,自作聰明才是。」這是謙卑的認信,我們願意謙卑地認信嗎?彼得的回應提醒我們,最重是常常抓緊我們信仰的核心──知道耶穌愛我們,是我們的救贖主,祂有永生之道,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總結
「有血有肉的信仰」是喫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以祂作為我們生命之糧的信仰。願意被耶穌餵養,認定所追求的是賜恩典的主,篤信真理在任何環境都通行,抓緊信仰的核心和永生之道。今年是城浸七十五週年,是一個很值得紀念的日子,也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共同認信的時候。全然倚靠耶穌的餵養這屬靈素質,是我們繼續承擔更大使命、興旺福音不可或缺的。但願我們再校正屬靈的焦點,使我們的屬靈生命更紮實、堅固,可以被主更大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