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更大的事
經文【約14:12-15】
講員:曹偉彤牧師 記錄:黃嘉馨姊妹
約14:12-15是關於信心。「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14:12)是延續約14:1-11,是耶穌基督鼓勵人們要有信心,具有信心的人比耶穌基督所做的事情更大。
耶穌基督所做的事情既偉大,又蔚為奇觀,如在婚宴中將水變酒、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在水上行走、醫治瞎眼或瘸腿的人,甚至叫死人復活等等,我們能做到這樣的事情嗎?我們作的事真的比耶穌基督更大嗎?
或許有人說可以,只要你有足夠的信心,便能作耶穌基督所做的事情,你相信嗎?這關鍵在於你怎樣去理解神蹟。有些人覺得神蹟就是神的權能,所以他們喜愛看電視節目中的講員、牧師怎樣去醫治病人:患偏頭痛的人給按手,就治癒了;讓那些長短腳的人能夠起來行走。但我們仍會懷疑禿頭的牧師怎能治禿頭的病人,甚至我們會看到那些能說方言、滿有屬靈恩膏、按手在你頭上便知道你的高考成績等等,看似很厲害和很有恩賜的人,其實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很貪心,很自我,彷彿在他們身上看不見聖靈所結的果子。
2013年,網絡上瘋傳《信耶穌得鑽石》這影片,你們看過嗎?影片描述有位女牧師去美國前打理家務,準備將腳踏布放進洗衣機清洗前,神蹟出現了,在那塊白色乾淨的布上,稍稍不留神便看不見那兩顆鑽石了。她想:為何不是五倍呢?怎會是兩顆呢?於是她再仔細看看,在原來的地方又多了兩顆,但她仍然堅持該是五顆,神是不會給她四顆的,她再重新檢查一次,最後發現了另外一顆,總共是五顆。她說那並不是自己第一次檢獲鑽石,在過往十多年中,她共檢獲了五十多顆鑽石,而且鑽石會不斷變大,這是神給她超自然的祝福!
神蹟是不是這些超自然的祝福呢?神蹟是不是這類權能呢?從聖經的見證,讓我們明白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並不是為了展現祂的權能,而是為了對在困苦中的人所表達的愛。例如第一次的神蹟發生在迦拿婚宴上,因為主人家預備的酒在半場時已經用盡了,令新郎尷尬萬分,因為在婚宴中沒有準備足夠的酒供賓客享用,是一件羞恥的事!於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便吩咐耶穌想想辦法,耶穌就吩咐僕人將所有盛器都裝滿水,約150加侖的水立時變成上等的美酒,好招呼眾位賓客。耶穌基督不是要展示自己的權能,而是表達祂對在困局中的人的愛。此外,耶穌在拿恩城的喪禮中,叫那個年輕人從死裡復活,並叫那年輕人的母親帶兒子回家去。耶穌不是要展示祂的權能,而是對困局中的人有憐憫和愛。事實上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無法複製耶穌基督的神蹟,因為我們不是耶穌基督,但是我們可以表達耶穌基督神蹟背後的心意,這就是「愛」。
「愛」就是更大的事,保羅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林前13:1-3)所以「愛」是更大的神蹟奇事。
「愛」對很多人來說是很重要的。這叫我想起在香港浸信會神學院的一些經歷,可說是神蹟處處。當我擔任院長時,求神幫助神學院成為殷切款待的地方;當我與別人分享這禱告時,一班同學率先響應,尤其是畢業班同學。因為學生率先去愛,老師深深被感動;因這緣故,神學院在改變當中,神在中間作了大事。神要教導我們去作大事,作更大的事,就是「愛」!
我在8月第一個主日崇拜中與大家分享了生命中兩件危險的事,第一件事在2010年1月1日發生,另一件事在2011年9月30日發生,而這事在2012年3月24日的講道中已與大家分享了:那天是師生同樂日,我參加足球比賽,在小休時,我的心臟停頓了十多分鐘,送院後在將軍澳醫院住了十天,後來回去覆診時,醫生對我說:「如果不是你的學生不離不棄地搓你的胸口,你已經死了,因為沒有人會搓十多分鐘之久的。」這個經歷是神對我的作為,也是老師和同學的愛,他們視我如家人般看待,不離不棄地救我,為我呼求,這真是一個充滿愛的神蹟!
有個校友預備11月參加畢業禮,7月時卻確診患了癌病,生命只剩下兩個月的光景。在剛過去的10月1日早上,她的身體突然轉差,肝和腎的功能同時惡化,我心裡非常記掛她,決定在翌日的祈禱會上必須為她祈禱,並請老師在每一課堂上為她祈禱。在當天早上7時40分,我收到一個短訊,得知她的血壓降得很低,心想情況不妙,於是懷着沉重的心情參加祈禱會,心想:她怎能捱過去呢?適逢住棚節,大家一同在帳棚中聚會祈禱,一同向神呼求,求神給她繼續健康和多一點年日,能夠跟大家同工。約一小時後,我又收到另一個短訊,轉告她的血壓進一步下降,老師和同學紛紛趕往醫院守候和祈求,為她的生命祈禱、哭泣、感謝和讚美,正如她的丈夫說:「我們真是一家人!」因基督的愛叫我們聚集在一起。在黃昏時分,她安詳地返回天父懷裏,雖然她依依不捨一對兒女、丈夫和我們,但另一方面卻是平靜安穩,因為她已早一步進入神國奧祕當中,與神同在,她必然歡喜快樂。往後的兩天大家也在哀傷中,有同學在面書上分享對她的懷念之情,因為我們都是一家人,都是在基督的愛裡面。在基督的愛裡,就是更大的事。
神讓我在城浸家裏與大家一同團契相交,8月是我第一次正式在本教會擔任顧問牧師一職,那天的講題是《同心合意的好管家》。午堂崇拜後,有個已聽了三堂道的姊妹問我為甚麼我在講道時用「你們」,而不用「我們」,因彼此現在都是城浸家的人了。我聽了分外高興。我跟她說:「你聽道時真的聽得很細心。是的,當我預備講章時,我曾想過用『我們』來指九龍城浸信會的弟兄姊妹,也包括自己在城浸裡面。但我又想到一些弟兄姊妹們會覺得太過熱情,他們或許心裡說:我們跟你很熟嗎?你這麼快便說『我們』?想到這裡,我便改用『你們』。可是在今天講道中,如果你有細心留意,我在清早堂時用『你們』,但在講『你們』當中,也夾雜了少許講『我們』。在第二堂早堂,主要也是用『你們』,但明顯多用了『我們』。在第三堂午堂就用『大家』了。」那姊妹鼓勵我用「我們」,這代表她接納和愛我這個不在城浸長大的弟兄,邀請我進入城浸家裡面,我感到十分溫暖,「愛」是更大的事!
真的,「愛」是那更大的事。「愛」是過往你們做的大事。城浸過往也做過這更大的事,如徵集救濟款物,捐獻款項興建博愛村,開設夜校,開展輔導和幼兒工作,繼續差傳和佈道工作,在內地助學、修建水渠、義診和賑災,開展印語事工,開辦長者鄰舍中心等,這些都是「愛」的工作。「愛」是城浸家做的更大的事,是城浸家要做的更大的事!過往如是,將來也該如是。
此外,「那更大的事」除了指愛的行動,它還有一個更深的意思。十四章12節的最後的一個短句是「因為我往父那裡去」。那更大的事的主要基礎是耶穌基督「去到」父神那裡。耶穌基督到父那裡,證明祂的復活勝過死亡的權勢,建立新的秩序。愛是新的秩序。愛是更大的事。耶穌基督也通過門徒在世上見證這個新秩序。因此,更大的事不僅耶穌基督一人去做,而是更多的人去做。當更多的人去做,所做的事是更大的事。
可是,經文告訴我們:要作更大的事,要經歷神的愛,要開展新的秩序,那就端乎門徒有沒有奉主的名去禱告,端乎我們有沒有奉主的名去禱告。聖經清楚地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14:13-14)祈禱必須要奉耶穌基督的名才能成就。祈禱和更大的事是息息相關的,愛的事奉也是祈禱的結果。禱告是人信心的表現,不禱告的人是沒有信心的,有信心的人會常常奉主的名禱告,沒有信心的人是不會禱告的。
有個年輕人名叫佛蘭克,在密西西比河邊遇見一個年紀相約的青年,那青年想划木筏往對面湖中的小島去,還問佛蘭克是否同行,於是兩人一起前往。當木筏靠近小島時,因水流急,木筏被沖走,兩人便奮力游向岸邊,黃昏才到達。他們流落荒島,便焦急起來,眼見遠方有一艘汽船,於是佛蘭克拼命向汽船揮手,不停呼叫,但那青年選擇放棄,因他深信沒有人會看見和浪費氣力。佛蘭克沒有放棄求救,按道理汽船那邊是看不見和聽不到的,但汽船卻駛近他們。那青年好奇追問佛蘭克箇中原因,佛蘭克告訴那青年,船上的主人是他父親。很多時候我們要做更大的事時,我們沒有想起父親,甚至忘記耶穌基督是我們的中保,可以奉耶穌基督的名去祈求,祂就會將我們的需要和呼求告訴父親。
當弟兄姊妹進入一個新的秩序中,會遇到很多攔阻;要建立一所有「愛」的新秩序的教會絕不容易,要建立一座能容納數千人的新堂絕不容易!要知道我們做每件事情都要奉主的名祈求。當我們的家庭遇到困難時,奉主的名禱告!當教會面對困局時,奉主的名禱告!當我們對主耶穌基督有信心,去求耶穌基督,我們就有信心在祂裡面,成就更大的事。弟兄姊妹們,願你們能夠做耶穌基督更大的事,能夠去愛,能夠奉主的名懇求,從而進入神新的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