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基督(三)
經文【腓2:12-13】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梁莊儀姊妹
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二章提醒我們當效法基督,腓2:5-13說明耶穌到世間來,不單為我們成就十架救恩,還為我們立下生活上兩大榜樣──謙卑和順服,讓我們學習跟隨主基督。
首先,耶穌為我們樹立謙卑的榜樣,祂是至高無上的神,卻到世間來,不但成為人,還成為人下人,為我們死在痛苦卑微的十架上,成了最謙卑的人,這是末世時代最需要的見證。在末世時代,人自高自大、自我中心,只顧誇耀自己、貶低別人。今天我們不獨活在自戀狂的時代,甚至已陷入自戀狂的疫症,故此我們最需要謙卑的見證。
此外,祂又為我們立下順服的榜樣,順服也是今天所需要的見證。末世是反叛的年代,自從天使長、人類始祖墮落犯罪後,歷史文化就走在反叛神的光景裡,聖經早已說過末世的文化就是這樣(提後3:1-4)。在今天的文化裡,謙卑與順服都是十分重要的。
不論保羅是否在腓立比教會,那裡的弟兄姊妹都是順服的,保羅提醒他們當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腓2:12)。難道他們仍未得救嗎?他們已重生得救。在決志信主時,他們因信稱義,已得到聖徒的身份,然而他們仍會犯罪,不是真正完全的義人。得救是個過程:從前我們決志信主,已因信稱義,但仍要繼續努力;現在我們正被神拯救,脫離罪惡,叫我們過聖潔的生活;然而我們仍要等候耶穌再來,到時身體復活,與靈魂結合,全人在神的跟前永遠活着,那時我們不再犯罪,不單因信稱義,而且是靠主的恩典成了完全聖潔公義的義人。因此保羅說腓立比信徒仍要繼續順服,以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
(一) 基督順服的榜樣
耶穌本是神,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在永恆裡三位一體神是同尊同榮的,地位上本質上都是平等的,但為要實踐救恩,所以變成有上下之分,有從屬關係。父差派子,在地上父比子大;父子一同差派聖靈,有上下從屬的關係。
此外,耶穌到世上來,自小學習順服父母的功課。12歲時,耶穌往聖殿去,父母守節後跟親戚離去,祂卻仍留在聖殿裡討論神的話語,父母折返聖殿尋找祂,對祂埋怨投訴,耶穌說祂要在父的家裡,父母知道祂的意思,便沒有再說甚麼。接着祂跟父母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路2:51)。四福音甚少談論耶穌小時候的生活,就只有這一句,原來順從父母是耶穌年青時在家中學習的功課。當耶穌出來工作時,祂向會眾宣稱祂從天上來,不是按自己的意思,乃是按那差祂來者的意思行,祂主要的目的是遵行父神的旨意,一生只作成父神的工。在客西馬尼園是祂最痛苦的時刻,祂不想承受苦杯,便求父把這杯撤去,但祂立即加上一句:「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14:36下)即使生命飽受威脅,不願上十架,但祂依舊禱告不照自己的意思,要照神的旨意。可惜我們禱告不似耶穌,我們跟神掰腕子,要求神為我們成就某事,求祂除去痛苦和困難。神有如僕人一樣,我們發號司令,要祂遵行,難怪我們覺得神不聽我們的禱告。禱告應是順服的禱告,按照神的意思,祂想怎樣就怎樣。
美國南北戰爭時,林肯總統召集一群牧師舉行早餐祈禱會,一位牧師跟林肯說要求神站在他們那方。林肯卻說這不是應有的禱告,應當求神幫助他們,讓他們曉得站在神那方。我們當尋求明白神的旨意,站在祂的旨意中,開放自己,讓祂指示我們當做甚麼,不應利用禱告求神成就我們想要的事情。不是苦苦哀求,而是釋然的禱告。耶穌完成了救恩,大可返回原來的地位,與父神平等,但祂選擇順服神,成了神的兒子,在永恆裡,祂仍要做順服神的兒子,這是何等寶貴!這就是耶穌為我們立下順服的榜樣,所以我們也當作順服神的兒女,在永恆裡順服神。
(二) 對神的順服
保羅稱讚腓立比教會的弟兄姊妹常常順服耶穌,我們順服神的動機十分重要。若然不愛神,只勉強順服祂,不能討神喜悅,求主讓我們先有愛神的心,又有順服祂的行動!我們愛主嗎?讓我們心裡向神作出回應。
順服不但出於對神的愛,也是我們的職責,我們的生命成長,有如建屋一樣,把房子蓋在磐石上,水沖不去,這是穩固的生命根基;若我們聽而不行,生命毫無根基,易被水沖去。許多基督徒信主後,很快離開神,就因為他們沒有根基,不曉得深深扎根,建立愛主、順服主的生命。這既是愛,也是責任。
聖經也教導我們順服,主要為提防法利賽主義。法利賽主義就是假冒為善,只有外表的順服。今天我們不會像法利賽人一樣虛偽,但我們會拖延對神的順服。拖延順服是可怕的順服,甚至是不順服。例如人們奉獻被主使用,卻要延至兒女長大,甚或退休後,這只是藉口,耶穌所要的是立即的順服。金碧士說立即的順服是唯一真正的順服,延遲的順服是不順服,不順服是要求離開神的恩典。故此若神感動你為祂作工,別以藉口推托,別拖延日久,以免最終忘掉。從前在夏令會、冬令會裡,許多學生舉手願意被神使用,但真正走上奉獻之路的卻甚少,他們大多推說要完成學業、事業,以致後來忘記得一乾二淨。求主憐憫我們別拖延順服。若神在我們身上有甚麼旨意,我們便立即去幹,這才是討神喜悅的順服。
(三) 順服政權
保羅和彼得寫信給教會,提醒信徒要順服羅馬政權;羅馬政權逼迫教會,不順服神,但他們仍勸喻信徒要順服在上掌權者(羅13:1-2;彼前2:13-15)。保羅在羅馬書提醒眾人當順服在上掌權者,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不論那是個怎樣的君王,都是神所容許的。我們不曉得為何神容許如此腐敗的政權,也沒有責任去追究,我們的責任是順服在上掌權的,因為神賜予他們權位,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彼得提醒我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所有人間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不但順服善良溫和的主人,就是那乖僻的、胡作非為的也要順服。順服的對象是一切的社會制度,包括政府、家庭、學校、商業機構等。即使許多在上掌權的人都是不信神,甚至反對神,然而聖經提醒我們神容許他們坐在高位,信徒應當尊重他們的職位。
可惜今天卻是個反叛的社會,我們應當如何看待那些不好的政權?聖經吩咐我們為他們禱告,神容許他們在高位上,他們要向神交代。信徒應選擇在信神的政權下生活嗎?這樣未免難以尋覓這樣的政權,聖經也沒說過神悅納某些政權,不悅納某些政權。信徒可以在任何政權制度下盡力榮耀神,作光作鹽,改變這世代,實踐我們的信仰,這才是基督徒的責任。但以理和他三位朋友被擄到巴比倫去,他們盡其所能當最好的長官,服務不信的政權,這是聖經給予我們的教導。我們有甚麼底線嗎?應當順服怎樣的政權?不順服怎麼樣的政權呢?聖經沒有清晰說明。耶穌也面對不討神喜悅的政權,祂教導我們在這樣的環境要靈巧像蛇,馴良如鴿子,才能面對困苦的環境。但以理在這樣的政權下生活,要冒生命危險,神教導他分辨甚麼可以遷就,甚麼不可遷就。他和三位朋友都有神名號的名字,但到巴比倫後,人家要他們改用有偶像邪神名號的名字,他們沒有拒絕,只因名字不會影響他們的生命。人們又要求他們吃王的膳、飲王的酒,原來古代與君王吃飯,表示認同他,與他有生命的團契,有密切的關係,故此他們拒絕。在不信神的政權裡,必會遇上危險,我們要冒生命危險,有時神保守,有時神不保守。初期教會有許多人因信仰的緣故被害致死,他們堅持信仰,神沒有拯救他們,我們應當分辨清楚我們為神的緣故在任何政權下生活榮耀神,同時也要冒生命危險。
信徒遇上不合情理、不符信仰的政權時,當怎樣做?信徒務要忍耐,寧願因行善受苦,在神看來是可喜悅的。當官的或老闆也有好有壞,遇上無良僱主,又怎樣辦?為他們禱告,把他們交託神,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度日,這是我們的責任。縱使我們沒有能力跟他們爭鬥,但我們有能力把他們帶到神的跟前,讓神管教帶領。
聖經告訴我們若遇上下列兩種情況,可以不順服在上掌權者:其一是當政權要求你濫殺無辜時;昔日法老要求收生婆盡殺希伯來男嬰,這不合神的旨意,收生婆便違反法老的規定。另一是當政權要求把本來屬神的給他們;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但以理時代,王吩咐一個月內不可向其他神靈祈禱,但以理仍舊一日三次面向耶路撒冷禱告。祈禱乃是屬乎神,不可禁止。初期教會被官長禁止傳福音,然而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故此他們繼續傳福音。在這些情況裡,神容許信徒不順服在上掌權者。
(四) 順服父母
做兒女必須順服父母,這是十誡中給予兒女的誡命。我們對父母的順服可分為兩類:兒女小時仍在父母家中過活,接受父母管教,凡事聽從父母;待他們長大,離開父母,作個負責任的成年人,這時父母不應過分管束他們,兒女也不用事事請示父母,但仍要孝敬父母。另外聖經告訴我們要在主裡聽從父母,聽從父母即是聽從主,父母代表神管教兒女;然而若父母要兒女盜竊,難道也要聽從嗎?這時作為兒女的,理當跟父母理論,拒絕父母的要求。
聖經明言順服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若以色列人聽從父母,神叫他們在地上長久活着,不受敵人干擾、擊敗。可惜在舊約歷史,以色列人常常背叛神,神容許外邦君王擄掠、殺害他們,因為他們不順服神,所以他們不能在地上長久。而新約應許人若順服父母,他們可以長壽。那是自然的道理,父母總會教導兒女過有紀律的生活,與人和睦、不吸煙、不喝酒、不吸毒,這都是長壽的一般教導。反叛的兒女長大後,在社會也成了反叛的人,他們多沒有好下場。一切順服都出於尊重和愛,這是今天社會裡所缺乏的。青年人走上自殺的道路,主因是家庭問題,父母關係欠佳,只顧在外工作,兒女沒人照料,欠缺父母愛護。當他們經歷困難,生活學業有壓力時,不知如何宣洩,誤以為沒有出路,人生沒有意義,死了一了百了。我將前往英國向一群留學生講道,他們給我的講題是「如何超越虛空」,叫我感到震驚,年青的學生面對的就是虛空的人生!求主藉聖經真道,給予他們提醒!
求神憐憫教導我們如何當家長、丈夫、妻子,建立基督化家庭,榮耀神,為空虛的時代作美好的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