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十六19-31)
耶穌基督針對當時的宗教領袖和文士、法利賽人,因為他們貪愛錢財,不同意耶穌基督的教導,而遭受到嚴厲的責備。當耶穌對門徒說完「不義管家」的比喻,接著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13-15節)。法利賽人貪財自義,主耶穌告訴他們這些在神面前是全然可憎的,接著主耶穌以「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去回應法利賽人對財富的價值觀。假若按照他們的標準,以為擁有榮華富貴和健康的身體就是神所賜的福,那麼,主耶穌的一生就被視為受詛咒,因為祂降生在馬槽裡,後來出來傳道,卻沒有枕首的地方(太八20)。而最終衪更為著擔當世人的罪而死在羞辱痛苦的十字架上。加拉太書提醒我們,即使主耶穌真的被詛咒,也是為我們罪的緣故。當時的宗教領袖和文士、法利賽人貪財到極,甚至被耶穌斥責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太廿三14)。他們追求物質上的富足,蔑視了神其實看重人心,所以,耶穌基督用「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去教訓他們貪財和自義應有甚麼下場?
這個故事讓我們看到有三方面的對比:
(一) 今生的對比 (19-21節)
物質的豐富或屬靈的豐富
1.財主的境況: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19節)。當時紫色顏料是巴勒斯坦貴族所穿的舶來品,細麻布亦是設計精巧的內衣,天天奢華宴樂,即是安息日也是如此,顯而易見他是一個忘記神的人。
2.拉撒路的境況:拉撒路名字的意思是「神幫助」,這人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20節)。按照當時的背景,貴族和窮人都是世襲的。拉撒路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21節)。拉撒路和財主生活成了強烈的對比,同樣今日的世代貧富懸殊,美國波士頓籃球巨星(Kevin Garnett)年薪就遠超過一百個參議員年薪的總和。
3.今生的生活方式決定永恆的生活方式:財主天天奢華宴樂,既忘記神,又忽視別人的需要,浸淫罪中的生活方式令他不肯悔改,更將他帶進地獄裡去。拉撒路倚靠神的生活方式將他帶進天堂去。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神所喜悅的,是我們能夠關心別人靈魂和肉體上需要,就是一個透過行動表達愛神的人。約翰說:「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又說:「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約壹二9)。
耶穌說「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路十30-34)。耶利哥陡峭荒涼,是強盜出沒之地,祭司和利未人代表著當時猶太社會的貴族階層,而撒瑪利亞人是以色列人與外族通婚的後裔,他們與猶太人互相仇視。事實上,祭司和利未人可能比強盜更不如,因為他們漠視別人的需要。當今世代,同樣學像祭司和利未人那樣冷漠,以致社會出現種種的問題。聖經記載綿羊和山羊的比喻,說到山羊同樣是漠視別人需要的一群。正如耶穌所說:「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太廿五42-43)。知道別人有需要,而漠不關心就是罪;因為經上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二) 永恆的對比 (22-26節)
地獄與天堂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22節),有些聖經譯作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身旁。聖經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衪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衪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廿一3-4)。「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燄裡,極其痛苦」(23-25節)。當主耶穌論到天堂與地獄的時候,給我們帶來很重要的提醒:
1.死亡是必然的
因為人生是短暫的。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今日,很多人過著故事裡財主的生活方式,忘記神又忽視別人,不肯正視死亡這個事實。主耶穌教導我們說:「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十四13-14)。美國著名教會Willow Creek的主任牧師Bill Hybels見證他曾到醫院探望一個駕駛私人飛機出事的病人,病人告訴牧師意外發生後,令他清晰地改變了對人生的看法,視耶穌基督為人生的至寶,與家人的關係是他所珍惜的。所以說,今生的生活方式決定將來永恆的生命。
2.人死並非如燈滅
生命的主權是掌握在神手中,沒有人可以完全了結生命,因為即使肉身死亡,靈魂也不會灰飛煙滅。感謝主,慈愛的神「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3.天堂與地獄的真實
聖經告訴我們地獄和天堂的事實,在聖 經中論及地獄最多的是主自己。
4.地獄的可怕
(1)孤獨的:沒有神的愛和同在,永遠與神隔絕的地方──「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帖後一9)。這是可怕的孤單,亦是故事中財主沒有神同在的生活方式的永遠延續。(2)痛苦的:「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路十六22-23)。地獄與天堂並不是地上的患難和歡樂那般心理的境界。(3)終極的:地獄是沒有神同在的人將來終極要去的地方。(4)不能改變的:地獄的可怕之處是那沉淪的境況永遠不能逆轉過來。(5)有記憶的地方:在地獄裡哀哭切齒,永遠懊悔以前拒絕神的福音,那是何等的失落與無助。拉撒路雖然一生受苦,但卻永遠與神同在。人生是短暫的,所以即使苦楚也是至暫至輕的。有謂:「地獄完全教人絕望,是因為對真理領悟太遲。」財主在地上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惜不曾接受神的道。
(三) 改變生命能力的對比 (27-31節)
1.神蹟與神道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十六27-31)
2.福音改變生命的大能
藉著聖靈的工作和神的道叫人悔改,「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上);神的道滿有能力,祗是財主不願悔改回應神的道。「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四12上)。保羅說:「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到了日期,藉著傳揚的工夫,把他的道顯明了;這傳揚的責任是按著神我們救主的命令交託了我」(多一2-3)。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將神的道顯明出來。昔日,神的道叫我們悔改,而且地獄是可怕的,我們實在責無旁貸要將神的道傳揚開去。求主幫助,叫我們每個人今年都立定心志帶領未信的人到神面前,榮耀主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