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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基督復活的亮光中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張淑儀姊妹 復活節是基督教一個重要的節日,耶穌復活此事實是基督教最關鍵的信仰。我們得感謝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死,三日後復活,證明了祂是戰勝罪惡和死亡的神。耶穌之所以死是因祂代替我們接受罪的刑罰,但祂不受墳墓所拘禁,三天後復活。保羅曾說,若果耶穌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是徒然,我們仍在罪中。我們的救主基督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祂活在信祂的人的生命裡。一個無神論專家問一個信主的小妹妹說:「在這世上有這麼多人自稱是基督救主,你怎曉得誰是說真話的呢?」小妹妹答說:「我信那位死而復活的基督」,直截了當的駁倒這個不信的人。法國大革命時期又有一無神論者想推翻基督教,他問一位著名學者:「如何建立一種學說去取代基督教?」學者答道:「你得去死,然後第三天復活。」 耶穌基督戰勝了人類兩大敵人──罪和死亡。罪帶來人類一切苦難,也帶來死亡。耶穌卻將死的毒u除去,為我們帶來盼望、能力和隨時的幫助。在基督復活的亮光中,我們今天應該怎樣為主而活?相信使徒保羅最有資格回應此問題,保羅曾反對基督,但在大馬色路上遇上了復活的主,在基督復活的亮光中不斷改變。 (一)積極傳福音(29節) 林前十五章廿九節提醒我們在基督復活的亮光中要積極傳福音,哥林多教會時代有人傳錯誤的信仰,說只要你代替死的人受浸,即使那人未信主也可得著信的福氣。此說實在與聖經真理不符,信主是今生的事,路加福音十六章所載不信的財主死後到了陰間已沒有機會得救了。保羅在這裡又指出,人死後一了百了,你為他受浸又有何好處呢?我們得在親友在世時多關心他們的屬靈需要,向他們努力傳福音。弟兄姊妹或會以工作很忙、未受過訓練為藉口不傳福音,但聖經告訴我們,傳福音的方式只有一個,就是將改變了的生命放在別人面前,吸引人信主。我們是基督大能的見證人,我們的生命因基督而變改,別人見到了也能得著改變。相反若我們的生命發臭,即使口才多好,別人也不會接受我們的信仰。 美國人有所謂「Andy Christian」,就是指生命發臭的基督徒,只會叫人遠離神。原來從前有位以替人追債而馳名的Andy,有一回他替一雜誌社討債,穿著一件廿年也沒洗過的乾濕褸登債仔之門而入,坐在辦公室中臭氣四溢,欠錢的遂立即還債,怕煞了Andy這發臭人。但基督徒卻不是這樣,應當在別人面前散發基督馨香的氣息,煥發美麗的屬靈生命。有一次,一個年青人在車禍中身受重傷,得到醫生悉心照料復康過來,他發覺這醫生真與別不同,就連放假也回醫院去檢視病人的病情。年青人於是趁蚋迠E期間直問醫生,到底你生命中與人有何不同?醫生於是把他得救的見證與年青人分享,結果帶領他成為基督徒。這就是有基督馨香在生命中的最佳見證了。正如保羅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茠漱ㄕA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荂C」別人看見我們,就如看見基督一樣。 (二)努力作主工(30-32節) 再者,我們要在基督復活的亮光中,努力多作主工。第三十至三十二節中保羅說自己「時刻冒死」,意即信主後遭猶太教嚴厲地迫害;「天天冒死」就是每一天都經歷危險,遭人逼迫,保羅之所以甘願冒此大險,只因為耶穌已復活。 這世上有兩種生活方式:當我們經歷了基督復活的大能,我們能生活得滿有盼望;若沒有經歷基督的復活大能,我們便會過沒有盼望的生活。古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Harodaotus提及古埃及有個風俗,就是每當大戶人家筵宴嘉賓,在酒闌人散之前,便吩咐僕人抬出一副敞開的棺木到客人跟前來。原來棺木裡躺著一個木刻的死人,提醒賓客:「看!你們儘管吃喝快樂吧,但將來你們死也如斯!」弟兄姊妹,基督徒卻不是這樣,若我們經歷了基督復活的大能,必然將生命擺上,為主而活,努力多作主工。英國宣教士戴德生牧師年代有一位年青宣教士名C.T.Studd,不但放棄了本來有前途的運動事業和富裕的家境,到中國及非洲傳福音。他還作見證說:「若基督是神,為我而死,究有何為祂付出的犧牲會是太大的呢?」今天,我們若經歷基督每天與我們同行的恩典,就應把握機會將最好的獻上,就像馬利亞知道基督受難而獻上真拿達香膏一樣。維多利亞女皇深受英國人尊崇,有一次她微服到訪蘇格蘭,獨個兒走到一村莊避雨,並走進一農家借傘。農婦因認不出是女皇,遂借了一柄破爛的傘子給她。到了翌日皇宮侍衛來還傘時,婦人才恍然大悟,為己流淚,痛責自己錯失良機,沒將最好的獻給敬愛的女皇。弟兄姊妹,今日我們認識主,又為祂擺上甚麼?試看馬利亞的香膏、窮寡婦的小錢、小孩的五餅二魚感動了多少人,求主幫助我們在紀念主復活的日子也願意將己擺上。 (三)追求聖潔度日(33-34節) 最後,我們要追求過聖潔的生活。三十三節提到「濫交」是敗壞的善行,我們要結交屬靈的知己朋友,過蚢峆揪漸肮﹛A這有助我們離惡向善,歸於神。三十四節則提醒我們要省悟為善,一個人若沉醉於犯罪,便像睡覺,對善事不省覺。一個人若認識神,便會與基督連於一起;與敬畏神的人一起,不會做神不喜悅的事,這便是我們成為聖潔的關鍵。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講到,他信主之後,不但認識基督並且曉得祂復活的大能。就是說不只頭腦上的相信,乃是生命中的經歷;當我們在生命中不斷認識神,便會不斷敏感於罪;不會做出得罪神,叫神傷心難過的事來!像馬丁路德未改教前在修院的時期,天天自覺有必要去告解認罪一樣,追求深入與主交往,坦然見主。一位擅唱福音詩歌的弟兄有一回在家中聽到其七歲的兒子跟朋友的對話,朋友說:「我爸很棒,他認識州長。」兒子回應道:「我爸比你爸更棒,他認識神!」這位弟兄感動地說:「我兒予我何等高貴的讚譽,主,我更要認識瞗C」不錯,認識神是你我引以為傲的事,我們必不作事叫主羞愧,越認識神,便越懂得過聖潔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