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真面目

 

【經文 箴 21:7-10】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余曼麗姊妹

現今的世代,人們都不喜歡談論罪;然而,罪是人類生命中最現實的問題,無論信主或是未信主的人都受虒o的困擾。聖經告訴我們,不論人身體的疾病,心靈的軟弱,都是罪帶來的,罪是一切禍患的根源。罪的嚴重性,可從神如何拯救我們脫離罪得知。神讓祂獨一摯愛的兒子降生為人,犧牲性命在十字架上,為洗脫我們的罪。人若不肯信主,便容讓罪把人帶到永遠痛苦的地獄裡去。正因如此,我們今天要面對罪惡的真面目。

(一)罪是作繭自縛(7節)

「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罪是作繭自縛,罪是自作自受,不能推卸責任。惡人是指不敬畏神的人,或是信神後墮落犯罪的人。上一節(箴21:6)說惡人往往用詭計陷害人,詭計是隱藏的,強暴是公開的;犯罪愈陷愈深,由隱藏變成公開。聖經提及罪會發展到有敵基督的出現,那是一切恐怖罪惡的化身,抵擋主,自稱為神(帖前2:3-4)。耶穌早已預言無法無天的世代,暴力昭彰;車臣游擊隊公然亂槍射殺兒童,就是明顯的例子。

聖經上說罪「必定」將自己掃除,是必然的,是神的定律。在屬靈的關係上,罪是反叛神,是不公平的待人,剝削人應得的,因人「不肯」按「公平」行事。人常辯稱他犯罪是社會做成,或諉罪於不良社區環境中沾染了惡習。這個自辯在法庭上或許可讓法官酌情處理;但在神面前卻不可能。犯罪者也有直認自己蓄意犯罪,皆因受了魔鬼撒但的試探。正如始祖亞當向神辯稱:「是窸y給我的女人讓我吃禁果」;夏娃則說:「是蛇引誘我」。十四世紀,比利時境內有一貴族,兄弟二人不和,終告決戰沙場,結果兄長敗陣成了階下囚,被拘禁於囚室之中,其財產、土地全歸弟弟所有。弟弟對被囚的兄長說:「若你願意,可隨時離開。」然而,兄長身材驚人,嗜吃如命,拖茈角j的身軀,使他不能從窗戶或大門進出。而弟弟卻依舊每天把美食奉到兄長面前。有人怪責弟弟為何如此殘酷對待兄長;弟弟解釋只要兄長自律,少吃一點,他定能走出大門。可惜兄長每天繼續享受佳餚,如是者十年過去,直至弟弟失勢,兄長獲釋,但他已失去健康,一年後便與世長辭。作為兄長的不能怪責弟弟,要為自己負責。

(二)罪是迂曲的路(8節)

「負罪之人的路,甚是彎曲;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路是人走出來的,罪可說是累積的結果。人生有兩條路:一條是清潔人所走的正直路,另一條是負罪者所走的彎曲路。罪就是那迂迥曲折的彎曲路。

人生的目的是什麼﹖是追求平安、美滿、豐盛、精彩的人生,用以榮耀神。神告訴我們,人要達致精彩的人生很簡單,只要走正直路,跟隨主,按神的旨意、聖經的話語去過生活,很快就到達目的地,這是聖經的應許。可惜現今很多人選擇走背叛真理,離開真理的彎曲路。當人離開神,不按照神的原則過生活時,就是走彎曲路,危險在於愈走愈遠,終致迷途。

彎曲路是如何開始的﹖有人不肯公開信主,選擇心裡相信,待日後要作的事辦妥才公開表示信主。另有人信主時積極事奉,畢業之後拼命建立事業,待自己興家立業之後才恢復事奉敬拜神。又有人做工時也積極事奉,親近神,但成家後以家庭為重,專心建立家庭,日後再全情投入。亦有人推說退休後才參與事奉……最初走這彎路的時候,尚會有不安的感覺,但習慣成自然,成為個人品格的一部分,漸漸便很享受這「罪中之樂」。當人走這迂迥的路,會陷落至極深的罪惡之中。當泥足深陷時,仍相信自己是一個好人,所幹的盡都正確,這景況才是最可怕的。

法國哲學家盧梭說:「沒有人能到神的寶座面前宣稱,我比盧梭更好。」即是說他是全世界最好的人。當他知悉自己來日無多之時,便說:「對於一個一生無悔、又不會自責的人來說,死是何等快樂的事情。」他毌懼死亡,臨終前且禱告說:「永恆的存在者:我將我完全聖潔的靈魂回歸在你的手中,我維持這聖潔的靈魂就如當初你將聖潔的靈魂賜給我一樣,就讓這樣的靈魂得以享受你的福樂。」何等有把握,何等自信,自覺何等好人。但讀歷史的人告訴我們,盧梭並非重生得救的人。他耽於肉慾、誨淫逸、倡自殺;活在放肆、淫蕩中逾二十年之久,他非婚生的私生子不計其數,全交由棄嬰收留所撫育成人。由是觀之,他確是個卑鄙、陰險、虛偽、褻瀆神的人;墮落犯罪至此,反倒以為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走犯罪迂迴的道路至此,真是情況堪虞。相反,以賽亞先知看見神坐在寶座時,他回應說:「禍哉!我滅亡了!」(賽 6:5)一個愈親近神的人,愈覺自己不配;一個愈遠離神的人,愈覺自己了不起。

(三)罪有分隔的力量(9節)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婚後夫婦間有爭吵,作丈夫的寧可讓出寬闊的房屋予妻子,自己住在屋頂,這可看到罪的分隔能力。聖經上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連合」有「強烈連合」之意,強烈如膠水膠結在一起般,不可分割。罪竟能把將強力膠水黏結在一起的婚姻破壞,罪有何等強烈的分隔力!以下分述幾種罪的分隔能力:

1.獨處
在繁囂的世代裡,人每天有短暫的獨處時間,親近神,是好事,目的是為了更愛神。但有些獨處是不好的,例如有人認為成長班的成員不屬靈,因此選擇離開,在家中獨自讀經、祈禱,不與他人為伍。然而,真正思想成熟的人應是走進不成熟的人群中,幫助他們成長。選擇將自己抽離,自以為是,是何等的可惜。當然,最不成熟的獨處是犯罪的獨處。

2.疏離
這是指生活在人群當中仍感到孤單,沒有歸屬感。不少人總覺得,教會或成長班的人喁喁細語、感情融洽、夫婦恩愛;但自己卻無人關心;這種疏離感會令人很快就離開。

3.分離
不恰當的分離如本節經文所述的夫婦分開居住。離婚,是神不喜悅的。子女離家出走,是因家庭出現問題。

4.存在的孤單
這是哲學家及神學家認為最嚴重的一種分隔能力。存在的孤單正是人遠離神的日子。無論你生活如何美好,每天與朋友相聚活動,但夜闌人靜時,心中仍忐忑不安。為什麼人活在享受中,被朋友簇擁,親人痛鍚,但仍感到空虛﹖原因是沒有神、遠離神。直到有一天他返回神當中,就如魚得水,存在的孤單就消失了。存在的孤單,聖經稱之為屬靈的死,與神脫離關係。罪讓人與神分隔,就帶來存在的孤單。一個沒有在神面前接受主基督救恩的人,離世時肉體與靈魂分開,不單是肉體死亡,靈更是「永死」,進入永遠的痛苦中。

如何能克服罪帶來的分隔﹖透過耶穌基督十字架。接受基督的愛,捨己,天天背負十字架,跟從耶穌基督。捨己的意思是「付出」,如主基督一樣,這就能克服婚姻、家庭及工作上的一切分隔。求主將愛賜給我們,俾能勝過罪所帶來的一切分隔。

(四)罪是愛的失落(10節)

「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罪是關懷的失落。愛的極端是仇恨,罪的極端也是仇恨,但仇恨並非最嚴重的罪,有較仇恨更嚴重的罪,那是漠不關心。有一位作家說得好:「毌懼仇敵,最壞的結果不外乎把你殺死;毌懼朋友,最壞的結果不外乎把你出賣;然而,最可怕的卻是漠不關心。」正因我們漠不關心,緘默面對仇殺,面對出賣朋友,因此社會上出現更多的仇殺,更多的出賣朋友。人類最嚴重的社會問題是閉關自守,自掃門前雪,因此有環境污染、貪污、破壞商業秩序等問題陸續出現。人自以為我沒有陷害人,只是幹自己的事,法律也不能制裁。但神的看法不一樣,神的法律可以制裁。末後大審判時,那些被排除於神國度的「山羊」並非殺人放火、貪污、賣假貨的人,乃是當別人有需要時,沒有給他裹腹、給他水喝、給他衣穿、給他住宿、沒有照顧病患者、沒有慰問被囚的人(太 25:31-46)。

真正安定繁榮的社會不能單靠法律,法律有很大的限制。美國麻省曾發生一樁案件:有人在碼頭側旁不小心被繩子絆倒,失足掉到海裡。那人不諳游泳,拚命掙扎著浮出水面高呼求救;適其時碼頭上有一位年青人,靠在沙灘椅背上看報曬太陽;明明聽見遇溺者喊叫,卻只瞟了他一眼,又繼續低頭看報。那遇溺者不斷掙扎呼喊,可惜沒有人肯施以援手,終致溺斃。遇溺者的家人及後得悉,那年青人泳術精湛,但卻不肯救助別人,不值他的所為,遂入稟法院。當然,在法理上,法院無法起訴他,因為他並無推人下海,導致他人死亡。但這件事卻一直引起公憤,令人嘩然!

由此引伸,在神面前,人自問沒有犯法就可擺脫罪麼?若我們的表現像祭司、像利未人(路10:30-37),神會定我們的罪!我們可以對今天社會上無數失喪的靈魂漠不關心,對飢餓的人漠不關心,對貧富懸殊的境況漠不關心,法律並不能制裁我們;但在基督的審判臺前,神不會饒恕我們。主耶穌基督充滿慈愛,祂在世時並沒有待在自己家中,等別人來尋求衪幫助;而是進入人群中,尋找最需要幫助的人,照顧無人願意照顧的人,這是耶穌為我們豎立的榜樣。讓我們脫離這漠不關心的罪,進入人群中,教人認識主基督,讓人感受到我們如主耶穌基督一樣去關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