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公義與慈愛的使者
【經文 箴 22:22-23】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劉淑恩姊妹
這個真理失落的時代,人落在拒絕神的真理及離開神的嚴重境況裡。正因為神以真理治理世界,人若失去神真理,則個人生命、人際關係,甚至整個社會同樣都出現問題,造成可怕的亂世。
作為時代真理的見證人,必須實踐「公義」和「慈愛」,帶領整個社會活現這兩個維繫社會繁榮安定的真理。以下分從三方面來的探討:
(一) 公義與慈愛失落的世界
社會現象顯示兩類群體:第一類乃富有者,擁有權勢;第二類則為貧窮者,無權無勢,前者往往搶奪後者,甚至欺壓他們,這種情況在歷世歷代都很常見,不公與剝奪的情況更比比皆是。向有需要者施行公義之同時,也應有慈愛的表現,這是神對整個社會的基本要求。
聖經指出:神創造我們成為一個群體,既具群體性,但又要遵行神公義和慈愛的原則,否則社會就會崩潰,此乃末世一大迫在眉睫的問題。所以,彌迦書六章八節提醒我們:「世人啊!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所謂公義,指基本的人權,將別人應得的給予他人,便是「行公義」。例如(1)婦女在社會應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女士在以往常被欺壓,如今取得「男女平等」的待遇,這乃公義。(2)在家庭方面,許多問題皆源於公義的失落,當父母沒有按神吩咐,諄諄施教時,便是推卸責任,不行公義。同樣,子女若沒有按聖經教導孝敬父母、聽從父母,則可算為沒有向父母行公義。其實所有家庭問題皆源於此,同一道理,若果丈夫沒有按照聖經教導愛惜太太如同愛惜自己的身子一樣,或者太太沒有按聖經吩咐順服丈夫,也是沒有
「行公義」。(3)在工作場所,僱主理應提供僱員該得的薪金及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若果僱主忽略員工的基本需要,不算為「行公義」;換言之,若果僱員沒有按工作時間盡責,也算為沒有「行公義」。(4)在政治上,信徒為公民,理應順服在上掌權的,多為在上者禱告,應繳交該付的稅項;反過來說,政府的責任乃維持治安,促進社會繁榮,讓人人安居樂業,倘政府忽略這些責任,則沒有向市民「行公義」。(5)在屬靈方面,神向人施慈愛,當我們信主時,願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此為向神行公義,乃是理所當然的。耶穌以祂在十架流出的寶血買贖我們,我們若不全心奉獻,為神使用,為主而活,便是虧欠神,沒有向神行公義,所有屬靈的問題其實皆源出於此,也源於「公義」的失落。
然而,「慈愛」超越「公義」,乃將超過人所應得的給予人。神將祂兒子賜給人類,為要拯救人類脫離罪惡,這是神的恩典,若果神不為我們賜下獨生子,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神仍是公義的。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我們人人都應該往地獄去,就算神連一個都不救,祂仍是公義的,因為這是我們的工價。我們今天為遭遇海嘯的受難者捐獻賬災,是慈愛的表現。又為遠方宣士捐獻支持差傳拯救靈魂之工,也是「慈愛」的行動。求主讓我們看見今日整社個會的問題乃是「公義」和「慈愛」失落所致。為何缺乏慈愛和公義呢?正因為人有罪性,人類基本的罪性令自己在墮落犯罪後,專顧自己,單愛自己,剝奪他人所有,忽略行公義,如此單愛自己的人便漠視他人的需要,使社會產生混亂。身為時代真理的使者,便應以身作則,讓世人看見神按真理原則管理世界,再進一步,若果靈性長進,可以「施慈愛」,願意對周圍的人多施愛心,遵行耶穌頒佈的兩條大誡命:愛神和愛人。這樣,所有家庭及社會問題便得到解決,基督徒實在有責任成為時代的真理使者
- 實踐「公義」及施予「慈愛」。
(二) 貧富懸殊的世界
第一方面,按上述的情況發展下去,世界會造成極端貧富懸殊的局面,以上提及的兩種群體:(1)弱勢群體 - 既貧困,缺乏物質,且沒有朋友,欠缺他人幫助,無權無勢;(2)財雄勢大者,卻在城門口欺壓貧窮人,城門口為當時施法的地方,本為「行公義之處」,反為富者所收買,結果變成為扭曲真理和正義、欺壓貧窮者的地方。這裡可能存在一種官商勾結,富者擁權自重的情況,今日世界所產生的問題相信正源於此。社會上的財閥有權有勢,貪得無厭;甚至以暴力巧取豪奪,壓榨平民,這是極端嚴重的罪。
聖經提醒我們:末世時代這種情況特別嚴重。按啟示錄提出的四匹馬將臨,即預表末世時代的四種趨勢 - 那不能逆轉的趨勢。第一匹白馬代表異端邪說充斥世代,正因為人否認神的存在,自以為優越,喜歡相信甚麼便信甚麼!接受那種觀念便是那種觀念,認為有權做任何事情。在這種所謂多元化、多元主義的副產品下,縱容異端邪說萌芽、滋長。第二匹紅馬,代表刀劍、暴力和戰爭的趨勢。因為沒有真理約束,各人偏行己路,人既自私,便以侵略的姿態,圖謀稱霸。第三匹黑馬,便是貧富懸殊的出現,有財有勢者搶奪貧困者,連僅有的都搶奪,此等罪行愈來愈嚴重。第四匹灰馬,乃指死亡、天災人禍的不斷增加之趨勢,實為人自招的惡果,更是神的審判臨到末世的人。人若違反神的旨意,必定帶來刀劍災難,所有天災人禍皆由人犯罪而發生的。工業革命前,東、西方社會人人皆平等,大家相當貧窮;工業革命後,平民富起來,在殖民地主義興起,反向其他地方的人民施予壓迫,形成欺壓社會的現況。
當今世上泰半人口仍然在極度赤貧或中等赤貧中過活,換句話說,世界上一半的人確實相當貧窮。「中產階級」以下的貧窮人就是我們所關心的三十億人口,他們活在貧窮中,每當我們想到每年有八百萬人死於貧窮,有三萬個兒童因缺乏糧食或基本醫藥而早逝,能不黯然!
或許弟兄姊妹會反問:我們既沒有搶奪、欺壓、壓榨他人,這些慘況於我們何干?但聖經提醒我們「愛」的相反為「漠視」,不予理會,誰為童工爭取權益?還有無數的尚在母腹中被殺的胎兒,誰為他們爭取權益?
最近報章記載另一類弱勢群體 - 植物人,又有誰為他們爭取權益?眾所週知的Terri Schriabo,雖經醫生診斷為持久性
(Persistent)的癥狀,但卻被裁決要剝奪她的生存權。聖經指出生命的主權在神的手裡,誰敢斷定植物人該死,誰敢埋葬他們?按聖經定義植物人仍為人,擁有神的形象,一刻未逝,生之主權仍在神手中。丈夫雖辯稱太太遇難時吩咐過讓她死得有尊嚴,卻無預囑證明。其實此種預囑有如自殺,否定了生命的主權在神手中,而自殺是嚴重的罪,自抬為神的身份。翻看聖經中敬虔愛神的人也不敢自殺,像摩西、以利亞至多祈求神取去他們的性命!作為基督徒今日要在神的真理上站立得穩,為弱勢群體發言。
(三) 提防逆向壓迫的世界
聖經教導我們不能一面倒維護弱勢群體,乃要針對問題的所在。如南亞海嘯受災者,在沒有人幫助下很難脫貧,故需要幫助。但若他們因懶惰致貧,則不宜予以同情心。
另一值得關注的問題 - 就是反對性傾向歧視的立法問題,政府要求市民發表意見,但凡持守真理的信徒都當發言,教會也該在此問題上多加探討。
政府即如世界之子,「性傾向歧視」的用字,可能誤導人接受不同性傾向的人,並認為此種傾向隱含天生及先天性。但據本人瞭解,今日尚未有研究證明同性戀為先天性,它是後天由家庭及成長問題引發出來的,是一種後天的選擇。故此,基督徒不是反對他們,而是反對同性戀行為,聖經並不接受這種行為,我們應對有此傾向者寄予同情及關心,幫助他們知所改善。
今日的問題不在於權利,而在立法的目的。政府立法反對人吸煙,因為吸煙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立法反對同性戀,也是此理。其實,無數的疾病來自同性戀的行為,並引致心理、生理上種種疾病,此次若「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勢將影響教育和家庭的制度,甚至連累各行各業,所以我們要緊守真理。
我們應尊重他人,如生存、住屋、選擇職業等一般權利,但豈可立法維護某些人犯罪,損害別人的權益呢!此種違反神創造秩序及形式的生活,實不敢苟同。
去年六月卅日瑞典法庭判處一位牧師在講道中反對同性戀行為,結果被囚一個月,若性傾向歧視立法成功,牧師的證道也會受到諸多制肘,教會也就失去了言論和信仰的自由,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不可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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