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箴言廿五章1-7節中,我們領受的信息:神是昔在今在永在,於人國中的真正掌權者。祂創造天地萬物,是人類歷史的主宰。8-10節承接上文指示我們如何處理人際間的衝突。在罪惡的世界裡,世人自私自利,為求一己利益而活,罪使人與神不和、與己不和、與別人不和、與大自然不和。面對種種衝突的困擾,求主賜下豐盛的恩典,讓我們得以在這個充滿罪惡和衝突的世界中找到出路。
「不要冒失出去與人爭競,免得至終被他羞辱,你就不知道怎樣行了。」這裡指出兩種導致衝突的主要來源。
1.冒失──衝突與紛爭多源於人在倉卒間妄下定論,人單憑眼見或聽聞,不加證實,便信以為真,冒失與人爭競。這好像一個小朋友,看見心愛的筷子浸在半杯水中,筷子看來是扭曲了,因此十分難過,並一口咬定是弟弟所為,把弟弟揍了一頓;但當他將筷子從水杯中拿出來,真相便非常清楚。我們不也是經常只看表面,對隱藏的情況不知就裡便信以為真,經文告訴我們,這種冒失必然會帶來羞辱。
2.爭競──這是爭取個人權益的時代,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想獲取利益,為求保持利益往往訴諸法律,甚至不應得的也極力爭取。但我們應當反思在尋求個人利益時,有否忽略責任的承擔?西方社會訴訟案件不斷增加,十年前的美國,在十人當中,便有一人牽涉民事訴訟中,就我所知一宗非常不可思議的訴訟,發生在麻省一個停車場,偷車賊駕走偷來的車,卻在離開停車場時不幸撞車身亡。竊匪的家人沒有反思這是偷車惹來的禍,反控告車場和車主,指其防盜系統失靈才促使他成功偷車而遭遇身亡。看見這樣的指控理由,真是很難想像我們如何在這世代生活!
基督徒牽涉訴訟有愈來愈多的趨勢,一間教會涉入訴訟之中,原因是教會隔鄰開了一間酒舖,教會甚表不滿,便召集會眾舉行通宵祈禱會,求神用火燒毀它。過了不久,在一次的天災中,酒舖果然被燒毀了,東主得知教會曾作如此禱告,便控告教會,教會也不甘示弱聘請律師答辯,表明事件不因祈禱而致,法官在判決時有這樣的判詞:「這間不信的酒舖東主相信祈禱,而教會卻不相信祈禱。」這宗訴訟好像充滿了娛樂性,令人發笑,但我們是否有所感觸,社會竟有這樣的訴訟和爭拗!
不負責任,追求自己權益的世代,人人想盡辦法不斷爭競,這些都是經文告訴我們衝突的由來。
「你與鄰舍爭訟,要與他人辯論,不可洩漏人的密事,恐怕聽見的人罵你,你的臭名就難以脫離。」將這兩節經文結合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十八章及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所教導的,使我們明白當中一些調解衝突的原則,是我們應留意的。
1.不要倉卒行事,凡事先要仔細思想,基督徒應當思想聖經的教導,學習讓步,也要聽憑主怒,等候祂為我們伸冤,學習耶穌基督的饒恕和原諒,別人打你的左臉,也要將右臉給他打。但我們發覺不能停在這一步,因為並非每一樣事情,都可以打完左臉又打右臉的,畢竟有些事情是要認真去處理的,特別是以下兩方面,一被侵犯或損失涉及他人,便不可以過分寬大。例如被誣告偷竊,為福音和家人的緣故,我們必須解釋和澄清,必須處理。保羅聽到很多不屬實、對他不利的傳言,他也寫信作出澄清,為自己辯護。耶穌基督受審時,很多的問題他不作回答,但當問到祂是否神的兒子,才回答:「你說的是,我是神的兒子。」別人打他時,他沒有轉過另一面來給人打,因祂所說的並非謊言,祂站起來表示自己是神的兒子,不應打他。倘若耶穌選擇默不作聲,接受他們的誣告,後世的人當怎樣評論祂!牽涉福音和信仰,所以耶穌起來申辯。
2.不可洩漏人的密事,沒有人願意自己的錯事被張揚,但我們卻很容易犯下這樣的毛病。洩漏別人並不屬實之事,不單傷害人的名譽,更是對他人人格的謀殺,這是嚴重的罪。密事揚開,別人是否有錯,他得了臭名,揭露者的臭名也難以洗脫,正如第10節所說:「恐怕聽見的人罵你,你的臭名就難以脫離。」
耶穌基督教導我們處理衝突的方法,首先是和當事人單獨商討,若仍未能解決,便聯同兩三個知情者一同商討,倘最終都未能解決,便交由教會處理和仲裁。這是針對基督徒而言。保羅對衝突的調解,著重在主裡解決問題,哥林多前書六章這樣說:「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聖經的原則非常清楚,衝突的調解是我們要吃虧,聽憑主怒,作出原諒與饒恕。
舊約已有法庭的制度,新約時的保羅受人誤解,基督教信仰被人誤會;他為福音得以廣傳,上訴至羅馬君王。他上訴不是為自己的利益,乃是為福音的緣故,為神的國度得以擴展,所以保羅不惜一切,上訴至最高法院。求主恩待我們,指示當行的路,讓我們面對衝突時,能以持守聖經的教導原則。
聖經著重人與人之間決裂後的重修與復和,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五章23-26節有這樣的教導:「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一文錢也要還清,是指公平和公義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復和。耶穌基督告訴我們法庭的判決如何公正,人的關係也會有所決裂,因此人在往法庭途中便要和解。人際關係便因此處理得宜。
聖經教導我們以挽回代替排斥,排斥只會帶來衝突,化敵為友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宇宙中人際間最大的不和,是人與神的不和,神愛世人,但人卻得罪神,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工價乃是死,就是在地獄永遠的死亡,神知道人無法償還罪債,便伸出和解的手,差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到世間來,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還清我們的罪債。當我們成為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與人交往及處理問題時,千萬不可忘記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倘若只知道追討,又豈能得神的喜悅!
耶穌告訴我們那位欠王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得到王的饒恕,但他卻不肯饒恕一個欠他十兩銀子的人,並將此人下在監裡,使王非常憤怒。當我們處理人際關係時,應當思想基督十字架的救贖,明白其中的意義,便能領會如何用愛包容別人的道理。
求主恩待我們,讓我們有從神而來的智慧,在這個衝突不斷加劇的世代,有能力遵行聖經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