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真理掌權

【經文 箴29:14-16 】

講員:張慕皚牧師    記錄:周安息姊妹

自從神創造天地萬物之後,不是任其自生自滅,自己運作,而是親自護理所創造的一切,要透過真理去建立生命,所以,讓真理掌權是神所命定的法則。在管理世界方面,神設立了愛護自然的定律,如果我們不顧及環保、違反生態定律,將會給人類帶來許許多多的災難。自從人類研究出地心吸力及氣流的道理,並按這定律設計,飛機始可在天空自由飛翔。同理,一個國家也要按照神頒佈的道德定律去運作,才能亨通、順利。所以,我們做事要誠實,要有愛心,要敬畏神;敬神愛人者,神必賜他屬靈的福氣。

在教會崇拜中,如果台上的詩班員不按照樂章的音符,不加練習,不聽指揮,長長短短不一致,台下會眾也我行我素,那怎會有美妙的頌讚,同心合意的敬拜?所以,我們必須按照神給我們教會、家庭和國家的定律去行,這個世界就和諧而美麗。

(一) 真理掌權的生命 (14節)

神對人的標準是真理、慈愛兼施;耶和華神在所羅門王夢中向他顯現,問他:『你願我賜你甚麼?你可以求』(王上三)。聰明的所羅門王向神求智慧,神應允了他,並賜他誠實、公義和正直的心,這是君王所須具備的。君王不可憑自己的喜好來判斷是非,一個好君王須按真理,用愛心來維護弱小群體,關心愛護貧窮人。一個用真理掌權的人必得著蒙福的人生,反之,則有禍了,正如但以理向尼布甲尼撒王所說:『王阿,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施行公義,憐憫貧窮的王,神會使他的國位長久(但四:27)。

(賽十:1-2)說到:屈枉、欺壓窮乏人,奪去困苦人的道理的王,他的國位必不長久。(詩廿六:3)指出: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稱。我們基督徒在世為人,至要使人從我們身上看見到生命的主宰;慈愛和誠實兩者結合得好並能彰顯出來。香港人注重求利,金錢掛帥表示金錢掌管著我們的生命,再加上縱情享樂,便不擇手段地找快錢而無惡不作,將神的律例擱在一邊。不要神,不要真理,教人罔顧神的法則,氣節盡牷I所以,我們要時常檢討自己的生命,做個有原則的人。無論是否基督徒,神放在我們身上的定律都是一樣的,如果我們追求活出討神喜悅的生命,一定會蒙神祝福。

話說從前美國有兩個醫學院的學生,他們雖然是好朋友,但他們的外表與心志卻不一樣;甲又矮又胖,乙又高又瘦,畢業後,甲告訴乙說:「我想到美國東岸最富庶之地當醫生賺錢」,乙說:「我會去美國中西部一些貧窮落後地方,好好服務人群,做個出色的外科醫生」。甲說:「你為什麼這樣傻?如此辛苦讀書,不就是為了賺錢好好享受人生麼?」結果他們各奔東西,經過數年之後,全國各地的有錢人病倒之後都會去中西部地區找乙醫病,後來乙建立了一間很出名的診所。因為乙不是個貪錢的人,他緊遵神的教導,服務弱小社群,神大大賜福給敬畏祂的人。求主幫助我們,在人生中讓真理掌權。

(二) 真理掌權的家庭 (15節)

「杖打」和「責備」是對兒女嚴厲的管教,是出於一種嚴愛。兒女遠離神和神的真理,不容讓神在他們生活中掌權,父母希望教訓他們快快回到神的身邊,活在神的真光中。其實,人生來就有犯罪的傾向,學壞容易學好難,所以父母須用杖打和責備,使兒女降服在神的真理之下,父母這樣教導兒女,是要下一代得豐盛的生命,這樣管教對神的國度最有貢獻!但現今社會,許多國家和地區禁止父母進行體罰,其實只要父母不濫用神給我們管教兒女的權柄;將杖打與責備變成虐待與辱罵,適當的體罰是無可厚非的。

眾所周知,美國是個先進國家;在一九九一年前,關於虐待兒童的法律界線很糢糊,一些愛護家庭的團體曾向國會請願,要求老布殊總統通過禁止虐待兒童的法例,結果此例通過了。但當中重申:「虐待兒童不包括合理、適度的、不殘暴的體罰在內,許多專家認為這樣才合情合理,才符合聖經的教導。」杖打和責備在年紀、力度和身體部位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並且規定「杖打」和「責備」不可同時進行,即不能又打又罵,何況「責備」原意包含理論之意。杖打和責備必須配合輔以教導,為著使孩子加深智慧,必須讓他們更多認識神和神的真理,並應用在生活上。許多父母都想孩子成為更有用的孩子,想兒女成長得好,智慧和身量一齊增長,實在離不開嚴加管教。

滿有豐盛慈愛的神許多時也用祂的杖來管教我們,約伯說道:『願祂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伯九:34)。但以賽亞卻用象徵式的說法解釋神用嚴厲的管教,無非叫人離開罪惡歸向神(賽十四)。如果杖打與責備令到孩子反叛,就沒有達到其真正的目的,僅只是發洩了父母的憤怒而已。實施嚴愛還有許多比「杖打」更好的方法;如罰孩子一星期不准外出跟朋友玩,罰孩子二天不准打遊戲機……。杖打與責備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神在兒女生命中掌權,讓神的真理掌管兒女的生命!

經文的下半段這樣說:『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放縱等於遺棄,任由他自取滅亡,做自己喜歡的事,做個沒有約束的孩子。當今社會,有的父母為了工作,早出晚歸,根本少有時間與孩子們相聚一起,無法管教他們,他們可被稱為「失蹤」的父母。另有一些父母雖然常常與孩子在一起,但卻任憑他們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按照神的真理管教他們,這也等如遺棄了自己的孩子!當孩子成為放縱的一群,長大後作惡犯法,接受法律制裁時,做父母的雖然無須直接承擔法律責任,但卻要承擔沒管教好子女的羞愧。兒女最需要真理的塑造是在六、七歲前,這是父母與孩子最親近,管束責任發揮最大之時機。

活在這時代,我們有沒有讓真理來掌權呢?在家庭中,不能錯誤地認為:關乎宗教的事,待子女長大後任由他們自行選擇吧。請問:這是否合情合理?信仰問題關乎孩子一生,關乎永生,永死,永恆等問題!我們對孩子在世生活幾十年很著緊;不會讓他挨餓受凍,不會任他不擦牙就睡覺,不會隨他不喜歡讀書就放棄學業。然而,對於屬靈的事,我們則聽之任之,由他自由選擇!沒錯,今日是自由社會,但自由是有限度的;大衛在(詩二十三篇1-3節)給我們很好的提醒:『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祂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祂使我」:即牧者強逼我之意,牧羊人為羊預備了乾淨水草,而反叛的羊群偏偏搆頭去吃喝柵欄外的乾草和水溝堛漲瓣禲F叫牠走東牠偏走西,所以牧羊人要用盡方法管教牠;讓牠明白牧者的愛並願甘心跟隨。

教會也是個屬靈的大家庭,真理須在教會掌權,我們要對準使命,做神想要我們做的事,討神的喜悅。

(三) 真理掌權的社會 (16節)

社會上惡人愈來愈多,過犯也愈來愈多,「惡人」犯罪作惡,為所欲為,是遠離神,不受真理約束的表現。末世社會,真理及愛心失落,不法事愈發增多。惟有神使用義人,社會才得復見和諧;惟有神的子民積極傳揚福音,才能將失去的見證奪回來。以前香港人口只有半成的基督徒,但如今因為人口愈增長得快,而基督徒傳福音卻追不上人口增長的速度,令人對基督徒的數目產生愈來愈少的感覺。當社會愈趨混亂,我們倒要積極努力傳福音;向未信主的家人、同學、同事趕快傳福音,讓愈來愈多的人回歸神面前。真理在我們生命中掌權,義人自必加多,過犯必減少,這是社會必然的規律。對日益增加的罪惡,我們基督徒可曾有反省和自責過嗎?我們可曾有盡力傳福音嗎?可曾有適切地關懷社會嗎?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無論神將我們放在何崗位,都要用神的真理影響我們的專業;作家庭主婦的,以神的真理作家庭的規範;作教師的,將神的真理帶進課室,當每一個基督徒都這樣做時,就能改變這社會。

一般而言,社會上義人往往只佔少數;鹽和光也一樣,只要很少就可以有很大的影響力,所以不在乎多少,而在乎質素!我們有沒有發揮優良的質素影響四周的人群呢?讓我們看見自己在這社會堛甄噫d所在,為主發光發熱,好改變這個社會。雖然義人只佔少數,但無需害怕,因為神的法則,社會的定律告訴我們:當社會肯根據神的法則和定律去發展,神必定賜福這個社會。

『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這「必」字就是神的定律!在今天的民主社會中,我們自以為了不起,以為投票,少數服從多數就可解決一切,其實這不過是一些處事的方法。這「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不可用在道德靈性問題上,更不可加諸神的定律上;例如:以前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事,而現在我們喜歡二男或二女結合,投票贏了,但不代表由此帶來家庭幸福,但凡違反神婚姻定律必然帶來更多社會和家庭問題!又如:神創造的大地有地心吸力,我們不喜歡,以為投票就可取消地心吸力,你說能辦得到嗎?神所命的定律,人不可用民主投票的方式去改變!求主憐憫這世代,除去人們的愚昧,求主幫助我們基督徒起來以身作則,讓神的真理在我們生命中、家庭中、教會中、社會中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