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經文
弗5:15-21】講員:阮成國牧師
記錄:陳麗英姊妹信耶穌有兩方面的意義:
1.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承擔罪,使我們有機會與神建立一份正常的關係。2.當我們接受了耶穌基督為救主,神就藉著耶穌基督拯救我們,使我們再次回到神的身邊,與神建立正常的關係,讓神再次成為我們的神。當我們有了以上的認信之後,在日常生活當中便要遵行神的誡命,表達我們對神認信並以神為我們生命之主,因此不論初信或信主已久的信徒心中都應常存尋求明白神旨意的心態。今日希望較深入地和大家一同來探討這個問題,好讓我們在具體的生活裡能遵行神的旨意,榮耀祂的名。
神的旨意起碼可分為兩方面:
一.道德上的旨意:帖前
4:3-8;5:15-18,弗5:15-21,這幾段經文清楚記載神對每一個信徒的心意都是一樣,祂的旨意是要我們存著無愧的良心,追求聖潔,過著榮耀神的生活。弗5:15-21這段經文講到被聖靈充滿的具體表現就是「不要醉酒……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神的旨意既已清楚地記載在聖經上,我們只要切實遵行就能叫神的榮耀彰顯在地上。二
.個別或具體事上的旨意:首先,我要澄清一些誤解:1.我們常以為但凡已經發生的都是神的旨意,若神不容許事情就不會發生。這種觀念是值得商榷的,因為當我們放眼看世界的時候,可以看見很多人間罪惡,我們總不能把這些罪惡都歸咎於神。2.我們常有一種勝利主義的心態,以為若事情進展順利,達致成功就是神的旨意。其實,我們不能用人間的成敗來衡量神的旨意,因為在失敗的過程裡也可使我們不斷地成長,故此在某個程度上言,失敗可說是成功的一部份,我們若用人間的標準去衡量耶穌,祂的一生可能是失敗的;祂用了三年時間去培育十二個門徒,在祂最艱難孤單,背負十字架受羞辱和刑罰的時刻,卻沒有一個門徒在祂身邊,但從信仰的角度去衡量,神是用人看為失敗的事情去成就神奇妙的拯救,所以從神的角度來看耶穌的一生畢竟是相當成功的。過往信徒尋求神旨意常用以下兩種方法:
1.狹義的方法:求神賜下印證,以便我們作出正確的決定。舊約聖經有一個經典的例子記載於士師記第六章:述及以色列人被米甸人攻擊,神呼召基甸出來拯救以色列人脫離米甸人的手。當神的呼召臨到基甸時,基甸求神給他一個證據,使他知道與他說話的就是主,他向神禱告說:「如果你使我真有這能力,我就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若單是羊毛上有水,別的地方都是乾的,這就證實了。」次日清早,基甸把羊毛一擠,就擰出滿盒露水,而四周果然是乾的,基甸又對神說:「求你不要發怒,再容我試一次,但願這次羊毛是乾的,而別的地方都有露水。」神應允他的要求,第二天清早,果然羊毛是乾的,而四周都是露水。基甸得了印證便清楚知道是神呼召他去拯救以色列人脫離米甸人的手。或許我們也曾引用這個方法去尋求印證,不過我們要小心,聖經雖曾記載一個人使用過這個方法,而神也接納這個方法,但並不代表這是普遍的原則,因此若我們引用這單一的例子作為普遍的原則就有值得商榷的餘地。
2.向神禱告說:「神阿,我現在決定去做某件事,在進行的過程裡,你若不加攔阻就是你的旨意。」
其實運用以上兩種方法是否一定摸到神心意?我覺得有一定的困難,因為大多數人,倘若他心中不情願去做時多半會用第一個方法,求神給他一個印證。若他心中渴想去做時多半用第二個方法說:若神不加攔阻就合乎祂的旨意。因此用這兩個方法來衡量是否神的旨意是不一定準確。
使徒行傳的重點經文是一章八節,整本使徒行傳記載聖靈怎樣保守當時教會由近的地方發展到遠的地方。保羅自從看見耶穌向他顯現後有了很大改變,他領受了宣教的異象,並就用各樣的智慧把福音傳開。講到保羅的宣教,行程本不是要到馬其頓而是另有別處(徒16:6-10),但因神的靈所阻,結果順從夜間所見的異象到馬其頓去。就這件事或許有人會問:保羅去馬其頓之前的地方是否有求問過神的旨意?怎麼會去錯地方呢?其實保羅實踐神的吩咐方法是當他領受了一個宣教的異象後,就憑理性的考慮和環境的因素來決定他的宣教行程。所以保羅的宣教行程相當有計劃,先往大城市建立福音的據點,然後再把福音傳到較偏遠的地方。保羅可說是運用個人的經驗和理性去完成神的旨意,而其理性是完成神旨意的工具,因此按照人的經驗和理性去完成神的旨意也是神旨意的一部份。保羅的宣教行程清楚給我們看到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他雖然按照以往的經驗和理性的分析去決定宣教的行程,但當他清楚知道耶穌的靈不許,要他去另一地方宣教的時候,他沒有堅持按照人的理性,在整個過程裡他都是過一個敞開的人生,讓神隨時可以介入他的每一個決定裡,當他清楚甚麼是神旨意時便放下理性去實行,這是保羅實踐神旨意的態度。
相信神在每個信徒的生命當中都有一個特別的旨意,究竟哪一個決定能使我們的生命更加長進,哪一個決定能使神的榮耀更加彰顯?不過因應個別屬靈經驗和與神親密程度的限制,未必所有決定都合乎神的旨意。如果我們存著一個正確的心態,在整個做決定過程中都已經盡力遵守和明白神的心意,相信聖靈會在當中引導我們,縱然不是最好的決定,神亦會使用,讓我們藉著這決定更加認識神和認識自己,以致我們將來再作決定時能夠更貼近神的心意。這樣,我們便大可放心去走我們人生前面的路程。
尋求神旨意的方法,首個重要的原則是我們的決定不可以與聖經明顯的心意相違背,要運用神明顯的旨意去作衡量和決定,但有些決定是難以去衡量的。
過往教會弟兄姊妹尋求神旨意的傳統方法有五:
一.在讀聖經時,神會把一些特別的經文放在我們的心裡,加強我們對某事工的負擔。
二.在祈禱當中會有特別的感動或將特別的催迫要去完成某個負擔。
三.有客觀環境的因素以作印證。
四.請教屬靈長者的意見,或尋問靈性比我們高、與神的關係較密切的弟兄姊妹的意見作為參考。
五.若與我們相交的弟兄姊妹沒有一個贊成我們的決定,那就要認真考慮一下是否神旨意?
以上的方法都可行,在此提供多一個方法讓大家參考,1.嘗試將決定冷靜地分析,究竟做了這件事會有甚麼後果,要付甚麼代價?2.當我們作了客觀的分析之後,暫且把事情擱下。3.作仰望的祈禱,尋求神旨意是需要時間去等候的。只要清楚是神帶領,縱然要付任何代價都願意踏上;儘管想像決定帶來最壞的結果可到甚麼地步?就算有這壞情況出現,若仍願意踏上的話,就確知那是神的帶領。4.尋求神旨意的禱告,我們要完全放開自己的成見和偏好,求問神到底哪個決定才能把神的名和榮耀彰顯出來?哪一個決定能夠使我們的生命更加與神建立新的關係?再過一段時間,心中應該有一個傾向,並可按著這個傾向去作決定,這個決定雖未必是最好,但我們已經存著一個正確的心態,用盡我們所能的方法去尋問神的旨意,相信神會保守整個過程,縱或會失敗,但神會藉著經驗讓我們更認識自己和認識神,以致我們將來去作另一決定時會更明白神的旨意。
很多時我們會把焦點放在結果上,用結果來衡量是否神旨意,但我認為神著重的是我們的心態和作決定的過程。弟兄姊妹,神明顯的旨意已很清楚地擺在面前,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若沒有遵守和實踐的話,個別和特殊的旨意我們又怎能知道呢?「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6)合神的旨意的道路可能不容易走,所以我們不應存趨吉避凶的心態去尋求神的旨意。尋求神的旨意只有一個目標:就是要讓神的榮耀彰顯於人間。「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我相信我們尋求神旨意最正確的態度,就是存著榮耀神的心去做我們人生每一個決定,讓神的榮耀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彰顯出來。但願我們在以後日子裡能存著一個榮耀神的心,去實踐神的吩咐,尋求神的旨意。相信聖靈在整個過程裡會保守我們的生命,讓我們的生命不斷地成長,不斷地認識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