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十一期•2003年9月

追 求

李漢文

  追求好事有好的結果,追求壞事必得壞的報應。聖經中記載兩方面追求的事:一是屬靈的事,二是犯罪的事。基督徒要細心揣摩聖經上的話,好知道何去何從,免得盲目奔跑,結果徒勞無益。茲分述當追求與不當追求的事:

一、追求聖潔能見主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一二14)

  神是聖潔的,我們蒙召屬神的人當然也要聖潔。我們因耶穌寶血的洗滌,已經在神面前算為聖潔了,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還是難免沾染污穢,因此須要努力在聖潔的路上往前追求,隨時的檢視自己,除去身心一切的污穢,無瑕無疵的站在主的面前。

二、追求濃酒受災殃

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的人。(賽五11)

  基督徒不應醉酒,因為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所以不當用酒來毀壞神的聖殿。可是有些沒有生命的信徒竟每飯要飲酒,喝得面紅耳赤,說話顛三倒四。朋友,你這樣的追求濃酒,實在是有禍了,在人面前丟失了聖徒的體統,在神面前也被定罪了。

三、追求愛心多講道

你們要追求愛……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林前一四1)

  愛的起點是彼此相愛,愛的生長是愛人如己,愛的高峰是捨己愛人;所以基督徒要在愛上追求。有了熱愛眾人靈魂的心,才能羨慕神的善工,才願意獻身作先知講道。講道的人若沒有愛心,他的工作必沒有效果,因此我們都要在愛心上努力的追求。

四、追求律法不應當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羅九31)

  耶穌基督替我們在十字架上死了,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成全了律法上的義。因此我們今天只憑信心在恩典上站穩,不應再開倒車的回到律法中去追求。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結果給自己放下絆腳石,既未得著律法的義,又丟失了十字架的救恩。

五、追求和睦立德行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羅一四19)

  基督徒與基督徒應當彼此和睦,因為我們都是天父的兒女,是屬靈的弟兄姊妹;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也不應有距離,更要在和睦的事上努力追求,這樣才能吸引人得到主的救恩,和我們一樣成為得救的人。我們當彼此建立德行,榮耀主名。

六、追求虛浮受窮乏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箴二八19)

  基督徒不以地上的事為念,有衣有食就當知足,生活以儉樸為美,因為我們都在等候仰望天上的家鄉。有些人貪圖今生的享受,追隨虛浮奢侈,吃的是山珍海錯,住的是玉宇瓊樓;殊不知這樣的驕奢淫逸,結果必是潦倒窮途,得到一個悲慘的下場。

七、追求公義到永遠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申一六20)

  神是公義的,基督徒要效法神,所以要追求公義。當作的事盡本分去作,不當作的事絕不妄為。當得的物即誠實的接受,不當得的絕不妄求,終身行走在公義的路上,而且要努力追求。這樣的人,必大得神的賜福,今生來世都要蒙神的眷顧。

八、追求邪惡必死亡

恆心為義的,必得生命;追求邪惡的,必致死亡。(箴一一19)

  人若不務正業,不遵守神的善道,而天天任意妄為,放縱肉體,追求邪惡,結果必自害己身,招致死亡。基督徒要在屬靈的事上多多追求,不可效法該隱,不可走巴蘭的路,亞拿尼亞和撒非喇都是我們的鑑戒。因為神是公義的,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本文摘自《基要52課查經》﹝下冊﹞)

 


本刊免費贈閱,歡迎索取,自由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