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十二期•2003年12月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可福音二章十七節)

于中旻

  巴斯噶(Blaise Pascal, 1623-1662)說:「世上只有兩種人:義人而自以為罪人;罪人而自以為義人。」

  有一位佈道家在佈道會結束的時候,呼召決志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到台前,領他們作認罪的禱告:「主耶穌啊,可憐我這該死該滅亡的罪人,開恩拯救我……」但一名裝束入時的高貴婦女,靜默不肯跟他複述。等會終人散後,她仍然在那裡。佈道家問她:「你願意相信耶穌嗎?」她說願意;但她不肯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她說自己行事為人憑著良心,不曾傷害任何人。但是如果有人不承認自己是罪人,他就不能接受救主,也不需要得救;因為惟有犯罪該滅亡的人,才需要救恩。這就像是有的人明明患有絕症,卻不肯面對事實,不肯承認自己有病,更拒絕就醫;諱疾忌醫的結果,必然是失去救治的時機,而終於滅亡。

  許多罪人都就近耶穌,那些自以為是義人的宗教人,卻拒絕在一起,而且加以批評。他們以為自己比別人好。主耶穌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5-17)

  這不只是一個比喻,而是有關永生永死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態度如何,決定了得救或滅亡。不知道自己有罪,是最大的危險。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世上許多拒絕進步的人,只要否認自己有錯,就可杜絕智慧。認罪悔改,是得救恩之路。

(本文摘自《默想主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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