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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張修齊
甚麼叫六加一不等於七?這可說是一條安息日的方程式,代表了以色列人在曠野拾嗎哪的經歷。
出埃及記第十六章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向摩西與亞倫埋怨,說來到曠野沒有吃的,要餓死了。神就在黃昏賜他們鵪鶉,早上賜他們嗎哪吃。嗎哪是一種以色列人以前不認識的食物,嗎哪可能就是「這是甚麼」的意思。
拾嗎哪有一奇怪的規定,就是每天早晨要去拾取一人飯量的嗎哪,多拾的沒用,因為它若留到第二天早晨,便會生蟲變臭。可是,以色列人在第六天要拾取雙倍分量的嗎哪,因為第七日是安息日;這些嗎哪可烤可煮,而剩下的可留到第二天早晨,既不會臭,也不會生蟲。「因為今天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你們在田野必找不著。六天可以收取,第七天乃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出一六25-26)
百姓中有不聽話的,竟在第七天出去收,結果甚麼也找不著,於是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守我的誡命和律法,要到幾時呢?」(出一六28)
神先給以色列人安息日的經驗,然後才在十誡(出二○章)中頒布安息日的誡命。
安息日的誡命對信徒來說,好像是一條陳舊、遠古以色列人的規條,與我們無關。還有,在福音書中,耶穌豈不是多次破壞安息日,在安息日治病,並指摘法利賽人不明白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而非人為安息日的嗎?
可能耶穌是為了要破除法利賽人對遵守安息日那種過分僵化的態度,但有些信徒矯枉過正,竟完全放棄了守安息日。
我們再讀十誡的話,便會發現沒有基督徒會覺得其他九條誡命是過時、不合用的,或認為那些只是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才要遵行的;但為何獨有安息日那一條,我們讀了卻當它不存在?事實上,它還是最長的一條誡命呢!
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我們的神是位工作的神,所以我們要勞碌作工六天,而第七日卻是神定下的安息日,祂叫我們在那天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我們今天會不會覺得有做不完的工作,超時工作乃是平常,是現實,是無法抗拒的潮流?在七天裡休息一天,仿似是個遙不可及的理想!那麼,我們應該作出反省,相信神不單命令人守安息日,祂也供應安息日的需要。我們要放下一些觀念──以為工作多一小時就必然多一小時的收穫;但從拾嗎哪的事件中,我們學到6
+ 1 ≠ 7。求神給我們勇氣逆流而上,踏出信心的一步,哪怕是一小步、一小步的去實踐安息日的誡命,那樣,我們必能經歷到神的供應與安息日的福氣,體會到以色列人的經歷──7
- 1仍是7──原來不是天方夜譚,今天仍是一樣的。
(本文首載於《師人省》﹝ISCF導師通訊﹞2004年9月號第二十一期﹝FES出版﹞,蒙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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