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十九期•2005年9-11月

先賢之信-個人見證

慕安得烈 著 林美賢 譯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詩五一12-13)
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詩一一六10)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徒一8)


每個得贖的人都是神的見證人,他不但在行為上表彰主,還用個人的工作使別人認識祂。言語是人與人之間表達情意的重要工具,而且具有相當影響力。如果我不願意用言語傳揚主,我的奉獻只算一半。1

這種個人工作極其重要。許多基督徒樂於不斷的聽道,卻不曉得救恩之道。主耶穌在世時不但向群眾說話,還與個別的人談道,2聖經充滿這些例子。許多人向別人講述主怎樣為他們成就一切,於是,他們也成為別人的祝福。3牧師一個人不能兼顧這些個人工作,我們蒙救贖的應幫助他。我們在地上是主的見證,如果不肯傳揚祂的道,為祂工作,我們的生命便難以健康、完整。

見證主必須用個人的見證,還要有勇氣說:「祂已拯救我,祂也會拯救你,你願意接受這救贖嗎?來,讓我幫助你。」4有些人喜歡這種私人性質的問題:「你得救了嗎?甚麼攔阻你?我可以幫助你尋求主嗎?」父母應對兒女說:「我兒,你是否已接受主耶穌?」當主日學教師或學校教師教授神的話語時,也應找機會向個別的學生發出這個問題:你是否已接受救恩?和朋友閒談時,也可以發出這個問題。事實上,這種工作比任何工作都重要。

這工作必須以愛為出發點,讓別人覺得你溫和地愛護他,覺得你身上滿有基督的謙卑和溫柔。所以,每次開始工作時,你都要先把自己交給主,求祂用祂的愛充滿你,不是靠感覺,而是憑信心住在這愛裡;這樣,你才能工作。「親愛的弟兄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猶20-23節)肉體常以為力量和衝勁比愛和忍耐更有用,事實並非如此。愛贏得一切,得勝也是在十架上。5
這工作也必須具有信心。因愛藉著信心工作,相信神願意用你,也要用你。不要因自己軟弱而害怕,常從聖經記取神給予那些傳揚祂的人之應許。6把自己完全交給神,深信祂為此而救贖你,也會為此而賜福你。

或許你工作時仍感軟弱害怕,或者看不見任何祝福,不要喪膽——祂的時候一到,我們便可收割。7只要滿心相信神的能力、祂給你的祝福,以及祂對你禱告的垂聽。「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約壹五16)所以,不管是最憂愁的人、不為人注意的人或自以為了不起卻不知道自己已犯了罪的人,他們都是你的對象,耶和華大有能力,祂垂聽你的禱告,也能藉著你的禱告賜福予那些人。

除此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與主耶穌同工。與祂緊密地活在一起,又為祂而活,讓祂成為你的生命,祂就會在你裡面動工。8同時你心中要充滿祂的祝福、祂的靈和祂的愛——這是你成為祝福的唯一途徑。你可以與人分享神一直以來為你所做的一切;這樣,你便有勇氣、愛心和謙卑關心人的靈魂:「你平安嗎?你是否已得著主耶穌做你的救主?」跟著,你便會經驗到主給每個傳揚祂的人的賜福是何等豐盛。

信徒們,為主做見證吧!撇下一切,為祂警醒工作吧!

禱告
賜福的主耶穌,你拯救我,使我能把父的愛傳揚,為這緣故,我甘心樂意把自己交給你,求你使我充滿愛你和愛別人靈魂的心,求你使我看見傳揚這救贖的愛是何等榮耀的事,你自己在世上也如此犧牲了。堅固我的信心,相信你會在我軟弱時用大能扶持我,願領人歸你成為我的快樂。阿們。

(本文摘自《新生命》)

自己翻翻看
1 詩四○10-11,六六16,七一8、15、24;來一三15
2 路七40;約三3,四7
3 出一八8、11;代下五13
4 約一41-42、46,四28-29、39;徒一一19
5 來三13,一○24
6 出四11-12;書一9;賽四一10-11;耶一6-7;太一○19-20
7 代下一五7;詩一二六6;該二5;加六9
8 徒四13;林後三5,一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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