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二十五期•2007年3月至2007年5月

理財有道(一):脫債得自由(上)

隨著經濟的發展及生活的改善,從銀行取得私人借貸可說是輕而易舉的事,加上信用卡使用方便,以致愈來愈多人不知不覺地陷入債網中。過往,華人的文化傳統是「勤儉樸實」、「積穀防饑」,但現代人的理財哲學已不再如此,有些人存著某種錯誤迷思,認為錢借回來便屬於個人所有,忘了那些錢是要還的,更要為此付出一定的利息開支。借回來的錢從來不是若干財務公司宣傳的那樣「易借易還」;所謂「低息貸款」或「現金透支」,往往要消費者支付不低的利息。
欠債人負有必須償還金錢或財物的責任;債務包括信用卡的簽帳、銀行的貸款、向朋友或親戚的借款、樓宇按揭或其他按揭等。

一、從聖經看債務
首先,聖經沒有明言債務是罪,但聖經並不鼓勵上帝的子民欠債──「不要欠人的債」(羅一三8上,新譯本)。箴言提醒我們:「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二二7)當人陷入債務,他就失掉了理財的自由,成為銀行或財務公司的「現代奴隸」,直至還清所有欠款,才能重獲自由。
另外,欠債可能是信徒不順服帶來的咒詛。「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在你中間寄居的,必漸漸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他必借給你,你卻不能借給他……」(申二八15、43-44)相反,順服神會帶來獎賞,使人有經濟能力,可以借貸予人。「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向他們借貸。」(申二八1-2、12)

二、欠債的原因
為何人不覺得舉債有任何問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人對未來過分自信,以為可以掌握自己的命運,包括賺錢能力與財富管理。當金融市場暢旺之時,不少資金流入股市或房地產;便有些基督徒不甘後人,甚至舉債投資,奢望短期內獲利甚豐。我們可能忘了雅各的忠告:「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四13-15)人不能誇口個人的投資眼光或賺錢能力,因為經濟市場的興衰根本不是由人控制的。
基督徒若缺乏聖經知識,便不曉得按照神的心意管理金錢;以為「屬靈的」歸教會,而「屬世的」則由個人處理。我們要擺脫這種「二元論」,明白神是掌管萬有之主,也是一切物質之主。倘若神在金錢運用上不享有主權,那祂也不可能是我們所信靠的主!
另一導致信徒負債的因素是我們缺乏開支預算和紀律。許多人沒有編制預算或用錢計畫,為了滿足一時的私欲而即興地花費,隨心所欲地用錢,造成入不敷支的財務困局。
聖經沒有提及在甚麼情況下的債務是可以接受的。一般來說,如果基督徒因為生意、房地產按揭或升學進修而借貸,這些類型的借貸是可以容許的。我們也可以接受基督徒因著某些情景因素而借貸,如因疾病、失業等突發事故。但這些是例外,並不是常規。

三、欠債的心態
當今,華人深受物欲文化影響,對大多數的人而言,「想要」蓋過「需要」,認為個人的需要多過神所能賜予的,於是容易陷入舉債度日的困境中。身為我們的創造主和救贖主,神知道我們需要的是甚麼;我們要培育信心,確切相信神能夠供應我們的經濟需要。「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詩二三1)
人往往有某種心態,以為可憑著個人的判斷與能力而僥倖致富,靠個人方法去獲取成就。舊約的雅各就是明顯的例子,他在雅博渡口與天使摔跤(創三二22-32)之前,其人生都是在拼命「抓」物,滿足個人私欲,以致他要負起婚姻帶來的工作債。
人以為現今有賺錢的能力,還債不成問題;但實際上,在人生際遇的順逆與得失上,人基本上不能自主;對基督徒來說,所謂的「人定勝天」在前設上是不能成立的。因此,我們要警惕那些容易導致我們欠債的心態,不容欠債成為生活習慣,以免陷入「以債抵債」的惡性循環中。


(本文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胡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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