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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文章:愛,可以沒有管教嗎?
心理醫生威廉•格拉斯(Dr. William Glasser)說:「負責任的父母會恰當地結合愛與管教來教育他們的孩子。……在人的一生中,孩子若果不能在某一時期(尤其是幼年時期)得到親人的關懷、愛與管教,他就永遠學不到責任感,從此也就一生受害。」
一、愛,可以沒有管教嗎?
在很大程度上,管教是愛的一部分。你可以管教孩子卻不愛他,這其實只能算是處罰;然而,你說愛孩子,卻不管教他,才真令人懷疑。幾千年前,聖經的一位作者就稱管教是父母對子女真愛的表現,正如因為神愛我們,關心我們的生命,祂才管教我們。
所羅門寫道:「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祂的責備;因為耶和華所愛的,祂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箴三11-12)
新約裡更加強調這種觀念:「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一二5-6)
「管教」的英文“discipline”來自拉丁文的discere,意思是「學習」。聖經一貫把管教視為教學過程中最有力的鞏固。以下經節告訴我們管教的重要性: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一九18)
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箴一二1)
捨棄正路的,必受嚴刑;恨惡責備的,必致死亡。(箴一五10)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一三2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
管教並不是因為父母要找一個途徑把自己的怒氣及挫折感發泄在孩子身上,它乃是由神而來的。神定意要我們透過管教來幫助孩子,使他們長大後成為身心協調的人,曉得孝順父母,並遵守社會秩序。神指示做父母的,尤其是父親,要管教孩子,以免日後傷心痛苦。
二、成功管教的十個祕訣
1. 樹立明確的行為準則。海姆•吉諾特博士指出,孩子「需要一個明確的概念告訴他們,怎樣的行為是不能接受的,而怎樣的行為又是可被接受的。這準則必須堅定、明確,以至它所傳遞的信息只有一個:『這個禁令是真的,不是鬧著玩的』」。
2. 在執行管教時,父母的準則必須一致。如果父母在採取對策時稍有一點分歧,孩子定會發現。假使你的配偶已作出決定,而你卻不同意的話,你也要先支持他的決定,然後大家再私下討論,但不要讓孩子聽到。父母意見相左,不但會傷害孩子,也會破壞夫妻之間的關係。
3. 私下施行管教。管教是父母和孩子之間的私事,目的是要幫助孩子培養是非觀念,而不是要丟他的臉、侮辱他或惹他生氣。保羅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
4. 訓練孩子在做錯事時勇於負責。孩子犯錯時,你可以把他帶到一邊,平心靜氣地和他談談,直到他明白為何其行為令人無法接受。你可提出一連串問題,讓孩子承認他做錯了,但別讓他有機會編造謊言來為自己辯護。
5. 要對處罰表示難過。明智的父母應讓孩子知道他們做錯事時會令父母心痛,正如我們不順服天父的旨意時,也會使天父不悅。
6. 管教要堅決且徹底。如果孩子必須受管教,就要好好給他管教。「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一三24)
7. 允許孩子發泄他的情緒,然後再和他好好交談。要讓孩子合理地發泄他的情緒,別把他關在屋子裡,而是要陪伴他,直至他停止抽泣,才和他談談受罰的原因。你可抱著孩子,和他一起禱告,請求天父的寬恕和幫助。
8. 事情一旦處理完了,就該當作是被寬恕了的。當神赦免我們,我們的過犯便如同東離西那麼遠了(詩一○三12),也不再被記念了(賽四三25)。同樣,孩子做錯了事,受了責罰,事情就該放到一邊了。
9. 根據孩子的年齡及錯誤來進行適當的管教。
10. 對孩子的管教與關懷要互相平衡。通常,孩子到了非管教不可的時候,正表明了孩子盼望得到父母的特別關注。父母花在孩子身上的時間跟孩子的壞行為,二者是絕對有關係的。
神應許遵行祂的旨意、對子女加以管教的,必得獎賞,也就是孩子得以在神的恩典中平穩地成長。「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一二11)
(本文摘自《望子成龍──他的一生在你手中》)
薩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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