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二十七期•2007年9月至 11月

聖經難題 聖經譯本是無誤嗎?

  聖經是神的啟示。神的話不可增添或刪減。主耶穌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8)如果聖經是無誤的,譯本也是無誤的嗎?為何聖經須作修訂和新的翻譯?難道聖靈沒有光照翻譯聖經的人麼?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聖經是神的話,不論是原文聖經、中英文聖經或是任何的譯本。神向人的啟示記在聖經裡。「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默示」是指神啟示的結果:聖經是神所「呼出來」的,其來源在於神,不是出於人。「默示」不是默寫,不是人聽著神說話,逐字逐句地寫下來,「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默示」和「被聖靈感動」都是指著聖經作者和他們所寫成的原稿而說的,那是不可改變,也不能增加或刪減的(啟二二18-19)。

  聖靈感動神所揀選的人(先知、使徒等)寫成的書卷,就是「從前所寫的聖經」,除了寫給當時的人外,也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一五4)。在聖靈的保守下,這些作品後來收集成為聖經,讓後世的人都可以聽到和閱讀神的話。起初作者的原稿已不復存在,但神的話語卻「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世代相傳。

抄本、譯本、版本
  舊約聖經用希伯來文寫成,有小部分是用亞蘭文寫成的,而新約的書卷則用希臘文寫成。古代的人以人手抄寫經文,不少存留至今;亦有經過多個世紀才被發現的,它們被稱為「抄本」。新舊約原文聖經採納了這些古抄本的經文而編成的,稱為聖經的「版本」。隨著抄本的資料增多,原文聖經也有修訂的版本。原文聖經被譯成其他的語文,它們稱為聖經「譯本」。因應不同的語文,出現了不同的譯本,而譯本亦以不同的版本面世。

  早期聖經的流傳靠人手抄寫,在抄寫的過程中,免不了人為的錯誤,例如寫錯字、遺漏、重複等。不過,這些現象對於聖經中的真理卻沒有絲毫影響,亦沒有改變作者要傳達的信息。研究抄本的經文校勘學,就是要追溯最接近原來的經文。譯經是專門的學問和技巧,須要掌握原文的意思,並要準確貼切地用另一種語文表達。抄寫聖經和翻譯聖經是神聖的任務,是人的活動,有異於神主動的啟示,亦不等同神的默示,因此不是無誤的;雖在聖靈的光照和幫助下,仍存在因人的限制和不足而出現未盡完美的地方。印刷術普及後,我們不必再以人手抄寫聖經,然而聖經的翻譯須與時並進,追求更適切時代的譯本。

中文聖經的譯本
  2007年是馬禮遜來華傳道二百周年紀念,他的貢獻包括編寫了《華英字典》,並把聖經譯成中文。華人信徒一直以來常用的《和合本》聖經,完成於上世紀的二十年代,主要是西方宣教士努力的成果。在過去一百年,聖經研究對經文所增添的了解,以及重要的考古發現如死海古卷、迦南的宗教與文化、與聖經時代有關的碑文等,都幫助我們更明白聖經。此外,每個時期的中文用語都有所演變,因此有修訂聖經的譯本或另作新嘗試的需要,以求更臻完善。

  聖經內的「道」從沒有變,只是盛載「道」的文句精益求精。最近三十年來,多本中文聖經的譯本和版本相繼出版,目的都是協助推動福音事工,鼓勵信徒讀經,並幫助有興趣讀聖經的人明白聖經的信息。其中有呂振中牧師的《舊新約聖經》譯本、環球聖經公會的《新譯本》、聯合聖經公會的《現代中文譯本》,其後有《修訂版》、《新標點和合本》、香港聖經公會的《和合本修訂版》,以及漢語聖經協會現正進行的《新漢語譯本》、亞洲聖經協會目前在翻譯中的《中文標準譯本聖經》等等。

  今天的教會和信徒宜持開放、欣悅的態度面對這些譯本,在讀經、研經時選擇使用和參閱不同的譯本,必能從中受益和得著啟發。但願這些譯本使神的道更興旺,越發廣傳。

(本文作者為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院長)

周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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