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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進深 守安息日——在主裡享安息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8-11)
安息日是十誡中的第四誡。猶太人的安息日是從星期五黃昏日落時開始,直到星期六日落時才完結。而基督徒的安息日則大多定在星期日,那是敬拜神的日子。現今猶太人對於守安息日的習俗或事例仍是一絲不苟的:
1. 安息日不可扛抬一棵乾了的無花果樹,但可以背半棵。然而,若有人背起了半棵無花果樹,把它放下後便不可再把它背起來,否則便會被視為背了一整棵樹,而犯了安息日不可工作的誡命。
2. 若有人把一樣東西由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適逢安息日在那時開始,那他便要放下那樣東西,否則便算是犯了安息日的規條。
3. 在安息日抱小孩子是可以的,但要先檢查孩子手上有沒有拿著東西。
4. 拉比們認為在安息日可以走不超過一千碼的路。
5. 女性不能在安息日照鏡子,恐怕她們因看見有白髮而拔掉它,因那會被算為工作而犯了安息日的規條。
6. 安息日吐痰時,只可吐在手帕上或石頭上,不能吐在地上,因為如果有人不經意地踏了上去,鞋底因而黏起了泥土,那人便算是翻了土,作了耕種的工作。
如此可笑的律法主義難免使安息日失卻了原意。
本文開首的經文的第一個教導是要人記念安息日。「安息」的字根的原意是分別給神的時間。如果我們是屬於神的,我們便要守安息日。「記念」就是不斷持守的意思,意即安息日是要為主分別為聖的,且要嚴肅、認真地持守。在安息日,不單以色列人不可作工,連他們家中的婢僕、牲畜也不可作工。
安息日的基礎是教人學效神作息有時,因祂用六日的功夫造好了萬物,到了第七天就歇了祂一切的工(創二1-2)。那麼,安息日是:
1. 完全停止工作,得享安息的日子。所有人和動物,即使是一隻驢子,都有此權利。
2. 為生命而設的,而生命是神所創造並賜予的。休息並非為了明天的工作更有果效,而是為了享受生命。
3. 神的恩典。祂教導世人,生命除了工作之外,還有別的東西更為寶貴。
安息日是記念神自己在創世後的安息。對希伯來人來說,安息日正確地指出了: (1)安息日本身是出自神的。 (2)我們的時間是屬於神的。 (3)我們是在神裡面得享安息的,因為神已經勝了邪惡的勢力。
若細心思考,你絕對會認同:掌管時間的是神,不是我們。在創世記第一章裡,神創造了整個世界。經文重複了「有晚上,有早晨」六次。神創造的「單位」是以天計算的,而每一天都以晚上作為開始,因此猶太人的安息日是從黃昏開始的。黃昏是神開始創造和作工的時間;早晨,祂才邀請人去享受祂所作的。可見,是神先施予恩典,再邀請我們進入祂的恩典中享安息。或者,更具體地說,安息日的教導是先休息(安息),後工作,這是上帝的誡命,也是一個啟示。若是由人類來定的話,一定是先工作,後休息,這也是現在我們對安息的觀念。
很多時候,我們都用了人既定的觀念來解讀上帝的啟示,以致我們無法在辛勞的工作後得享安息,這是我們覺得上帝的誡命不切實際的其中一個原因。無論在公餘時如何努力地尋找安息的空間,我們彷彿仍然感到心力交瘁。尤有甚者,很多人根本就沒有工作後的休息。我們的問題可能是出在對先後次序的誤解,不懂得上帝的誡命背後的用意,就是要人在上帝裡先享安息,然後在工作中領受上帝的恩典。
安息日不單是我們生活中的休止符,更是我們世界觀的挑戰。也許我們以為自己每天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以為是我們的工作使世界運轉、使關係建立、使理想實現……但安息日卻告訴我們,這一切其實都是神的創造,我們可以在其中得享安息。
(本文摘自《十誡真道12啟示》)
楊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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