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二十八期•2007年12月-2008年2月

真道探研-禱告的實踐──奉主的名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一四12-15)
  基督徒禱告的時候最後用「奉主的名」求,有人則用「因主的名」、「藉主的名」、「靠賴主的名」等,基本上意思是一樣的。在耶穌論及禱告的教訓中,祂要門徒奉祂的名禱告。其實根據聖經的教導,不單我們禱告的時候要「奉主的名」,教會做每一件事的時候也當「奉主的名」。「奉主的名」在聖經中有三方面的意思:

一、榮耀神的聖名(約一四12-13)
 「奉主的名」的第一個意思是榮耀神的名。無論我們作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叫神因此得榮耀,因為主的名是尊貴的。有時候我們會這樣禱告說:「奉主耶穌的聖名」,所以我們所作的當與基督的名相稱。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節指出:「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顯明信徒的信仰和生活應是一致、不可分割的。然而,我們向神禱告時奉主的名,在人中間工作時卻往往倚靠自己的名!很多時候,我們都會犯這樣的毛病:在禱告上、屬靈的事工上,我們用屬靈的標準來作,要靠主的名;但在屬世界的事上,我們卻依據另一個標準,不再靠主的名了,而要靠自己的名。靠自己的名所作的,並不能榮耀神。故此,教會生活和日常生活都是在主裡的生活,我們都要為榮耀神的名而行。

二、相信神必成就(約一四14)
  耶穌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奉主的名的意思是奉主的權柄。
  信徒是屬主的,所以我們在神面前有特別的權柄。本來我們沒有資格親近神,但現在我們因主耶穌的救贖,成了神的兒女,所以我們可以直接向神禱告。因此我們禱告的時候是「奉主的名」來向天父求,而我們的禱告因主耶穌的緣故就蒙垂聽。
  主耶穌的權柄不單使我們可以向神禱告,也使我們可以在世上做神的工作。門徒吩咐污鬼,污鬼就被趕出去;吩咐瘸腿的人,他就可以起來行走;不是因為門徒自己有能力,而是因為他們是主所差遣的,有主的權柄在他們身上。照樣,今天我們在教會或世界中也是「奉主的名」作事,所以我們可以靠茈D的權柄去作成祂要我們作的事情。

三、順服神的旨意(約一四15)
  「奉主的名」的另一個意思是作事必須要合乎主的旨意。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我們禱告的時候要奉主的名求,所求的就必須合乎主耶穌的旨意。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都可能落在這樣的光景裡:雖然在口口聲聲說「奉主的名」求,但所求的卻不合乎主的旨意。這也許是我們的禱告不蒙垂聽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同樣,在整個教會的生活和事工中,我們也都要奉主的名,也就是說都要合乎神的旨意。我們如何能在這一切事上都找到主的旨意呢?唯一能夠找到主旨意的根據就是聖經。所以主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聖經也許沒有把今天信徒所面對的一切問題都寫下來,卻給了我們面對所有事情的原則。在讀聖經方面下功夫,能叫我們更明白主的旨意,也叫我們清楚行事的標準。
  戴德生曾往澳洲領會,當主席介紹他時說:「今晚在我們中間講道的是一位尊貴的客人(honoured guest)。」戴德生安靜地站起來,看了會眾一會,然後誠摯地說:「親愛的朋友,我只是尊貴主人的小僕人。」生命愈豐富的聖徒,內心愈謙卑,因為他深知自己無論作甚麼都是奉主的名,實踐神的命令。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英軍的首席隨軍牧師史密斯醫生(Dr. Smith)以善於回答問題而聞名。一天,他經過一個營地,有一個士兵問他基督徒是甚麼,但不要他引用聖經作答。史密斯醫生把糖放入茶中,說:「基督徒就像這杯加了糖的茶:本來糖是糖,茶是茶,現在糖在茶裡,茶在糖裡;基督徒就是一個住在基督裡,基督也住在他心裡的人。」
  教會整體的生活和事工都要真正地「奉主的名」來作,才能使主的心滿足,使主的名得榮耀。

(本文作者為宣道會石蔭堂牧師)

葉劍華

誠意推介
《解開磢爾隉n

葉劍華 著? 宣道出版社 出版
出版日期:2007年7月 ?184頁? HK$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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