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三十一期•2008年9-11月

主題文章--事業舞台

  神在造人以先,已定下了人類的工作計畫(創一26),亞當第一個任務就是「修理」「看守」伊甸園(創二15),然後是為動物命名(創二20)。直到亞當犯了罪,神懲罰他要「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三17),而且「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創三19)。此外,神所造的夏娃(女人)是亞當(男人)的幫助者(創二18、20)。再看看箴言中的才德的婦人,她不單「觀察家務」,還要「經營的有利」,最後「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參箴三一10-31)。
  這樣看來,我們所有人都應有工作,不管是全職、兼職或義務工作;不論是在職場工作、在工場事奉,還是在家裡照顧孩子,我們都有一個職分,也是我們的事業。以下是有關人在「事業舞台」上的原則。

一、認清理想和目標
  我們必須認清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甚麼、我們的理想是甚麼。約拿書一章八節給我們很大的提醒。船員問約拿:「你以何事為業?你從哪裡來?你是哪一國?屬哪一族的人?」我們必須認真回答這個問題。作為基督徒,我們是屬於神國的人,是被揀選的一族,從基督而來,一生以事奉主,「盡心、盡意、盡性愛主你的神,又愛人如己」為業。如果你是這樣的話,無論你的職業是甚麼,現在的工作只是兼職,你的正職是事奉主!

二、在工作中尋找屬靈意義
  你的工作有何屬靈意義?如果你不是在教會或基督教機構工作,無須覺得有所虧欠。因為屬靈的工作可以做得很屬世,屬世的工作可以做得很屬靈,重點是你如何在工作中見證主。「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

  如果你是全職事奉的,希望你「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6-7)。可能你在地上所得的待遇比屬世的人少,但你是積累財寶在天,將來「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弗六8)。

三、把職場變成禾場
  很多人都沒有上教會或從未接觸福音,他們可能是通過認識基督徒的生命去認識主。你的職場是宣教士、傳道人也無法接觸的地方,大使命叫我們「去」,不一定是要你遠洋宣教,「去」你的職場吧!我們敬佩的喬宏先生在聲色犬馬的電影圈裡工作,他沒有離開娛樂圈,反而成立「藝人之家」基督徒團契,帶領很多藝人信主。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九22)你的崗位可以讓你事奉神、傳福音嗎?

四、在你的職場作好見證
  如果你因某些原因不能在職場見證主,也應該「不以福音為恥」,公開自己的基督徒身分,作好見證。「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二12)以基督徒身分跟與你共事的人建立美好的關係,本身就是一種傳福音的方法。以柔和謙卑的心與人交往,「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三2)。尋找傳福音、做見證的機會,「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五、不斷進步,不斷更新
  即使在職場,基督徒也必須達到商業社會的要求,做老闆忠心的僕人、好管家。聖經教導我們要努力工作:「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而且要「按規矩而行」(帖後三6)。

  除了盡本分,基督徒更要為自己增值。我們不單在真理中建立自己,也當增進自己的專業知識、技能,做個「有料」又謙卑的基督徒,隨時散發基督的香氣。「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二14)

六、認識自己的限制
  無論是體力、精神壓力、時間分配等各個範圍的平衡,我們都會面對一定的限制,追求卓越是儘量發揮自己的恩賜,做到最好;但並非無止境地盲目追求完美或與別人比較,以致「耗盡」(burn out)。要知道我們要走的路是一生的,要打的仗是持久的,不要做到被迫「中途退役」啊!

  一般人平均在這「事業舞台」演出大約二十年以上,演得好的,不單贏盡掌聲,且成為基督的見證。所以,要好好把握每個出場的機會啊!「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八21)

(本文摘自《活出美滿人生》)

鄒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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