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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文章--感恩的意義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詩五○23)
這節經文表示我們的神乃是一位喜歡接納我們感謝的神,祂並非冷酷可怕的,而是有感情的。如果一個人常常感謝神,這不但顯示他的心常常因著神的恩典而滿足,也表示他是常常在情感上滿足神的人。我們獻上的感謝就是神的榮耀,所以神認為我們感謝祂就等於榮耀祂,因為每當我們帶著一顆感恩的心來到神面前時,我們這種感恩的態度就包含著以下幾種意義。
一、相信神存在的真確性
許多人之所謂「信主」,可能不過是基督教家庭和學校的環境所造成的一種宗教觀念而已。他們的信仰可能沒有甚麼真確具體的對象,例如他們所信的上帝,未必是以上帝為真實存在的一位有位格的神,卻可能只是一種「假設」的代名詞而已。他們可能只接受基督教的教義、道理,覺得那些都不錯,而「假設」地相信「上帝」(實際上就是不相信有上帝)。所以一個人的信仰,可能只以一種教義、理論或學說為對象,未必是以一位活的、有生命的、有情感的神為對象。
因此,如果一個人要「感謝」,便不能不以一位活的、有情感的、有理智的神或人為對象了。我們能感謝人,卻不能感謝木偶;我們能感謝某科學家發明了某機器,卻不能感謝那機器。我們只能對著與我們一樣有生命、能領會我們的感謝的活物,來表達我們的情感。所以,一個人若真心感謝神,就是表明他相信神真實地存在,承認神是有生命的,是喜歡接受他的感謝的活神。
感謝神,祂不但是信實的,且是可信靠的。「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提後二13)在這不信的世代中,若對神失去信心,便成了魔鬼和罪惡的俘虜,無力抵擋罪惡。若在不信神的環境中仍能「以感謝獻上為祭」,不以福音為恥,反視為恩而感謝,便是榮耀神了。願我們都作榮耀神的基督徒。
二、見證神的恩典
除非我們想諂媚人,否則我們決不會向一個從未給我們好處的人表示感謝。因此,當我們感謝神的時候,就是見證神是信實可靠、樂意施恩的。
然而,主最大的恩典並不是今世屬物質的好處、身心的平安;祂最大的恩典就是聖經所說的:「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這是神奇妙的救法。今日世人最大的需要,並非物質上的好處或關於罪的知識,而是心靈真正的安息和勝過罪惡的能力。神已透過基督把這兩大需要賜給我們。凡以感恩獻上為祭的就是榮耀神,因為如此就是承認主的恩典已經成就在你身上。
三、承認神的權能偉大
假如一個殺人犯得到總統的恩赦,一個被打倒的人得著勇士的救助,這都表明施恩者的權柄、能力遠超過受恩者。我們向神感恩,就是承認自己軟弱、微小,承認神的偉大無比。所以神喜歡我們倚靠祂的恩典,願意我們從主觀的經驗上認識祂奇妙的作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驕傲的人是不會感恩的,因為他常要為自己得榮耀而「思慮」;為掩蓋自己的弱點,免得自己受羞辱而「煩擾」,以致沒有時間去思想主的恩典了。
主耶穌說天國的門是窄的,這句話隱藏著深意。我看過一幅圖畫,畫中畫著一道窄門,外面有些揹著大包袱的人無法進去。這表明一個人若要進天國,就必須丟棄罪惡,不能帶著罪惡上天堂。我認為這幅畫應該多畫兩個不能進去的人:一個是大肚子的胖漢,一個是戴著一頂很高的帽子的人,他們代表那些自足與驕傲的人。因為進窄門的人,必須先脫下高帽,謙卑下來,然後才能丟棄他的罪惡包袱。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肚子裡是否充滿自足、自是、自私的「脂油」?你頭上的高帽是否仍未脫下?如果我們謙卑地願意嘗到主恩典的新滋味,我們的感恩便更有意義了。
四、希望獲得報恩的機會
主耶穌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一五13)雖然我們根本無法報答主耶穌代死贖罪的大恩,但是一個誠心感恩的人總是希望獲得報恩的機會。假如我們有一個報恩的機會,我們會否樂意利用這個機會?蒙恩的詩人給我們介紹一個報答主恩的方法:「我拿甚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詩一一六12-13)傳揚耶和華的名,向別人述說你所蒙的恩典,就是感恩的最高意義,也是報恩的唯一途徑。一個真正感恩的人即使沒有方法,也必會自動尋求報恩的方法。
弟兄姊妹,你聽見恩主的呼聲嗎?「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太九37)「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賽六8)你願獻上身心,步這「佳美的腳蹤」麼?
「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這就是最美的感恩祭,是至榮耀神的祭。
(本文摘自《十分鐘短講集》)
陳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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