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三十八期•2010年6-8月

神蹟──都是恩典

  無論是基督徒與否,當面對一些不利而又無法改變的環?時,都會祈求神蹟出現。究竟甚麼是神蹟?現今世代還有神蹟嗎?神蹟於我們意義何在?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上帝的一切創造和作為都是神蹟;宇宙間最大的神蹟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且從死裡復活的事實,而罪人悔改以至歸信基督,則是神所施行的另一大神蹟。神蹟的目的,是要叫人因看見而相信並承認上帝是萬物的主宰、是真神,並且幫助信徒認識神的大能,堅定他們對神的信心。由此觀之,神蹟本來就是神給人的恩典。
  世人受制於時空,世事並非盡如人意,而人有時的確會盼望在困境中經歷到一種異常的力量,以至瞬間扭轉乾坤、化險為夷。如此圓滿結局人人喜見,然而,難道神蹟的作用就止於此嗎?這實在值得我們深思。
  既然神蹟本身就是神的恩典,無論結局圓滿與否,我們只管學習順服,相信神有豐富的恩典和預備。既然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人就更當把目光投向施行神蹟的主而非神蹟本身,也當祈求在施恩者的懷裡安然渡過逆境,而非單求經歷神蹟。趨吉避凶雖是人之常情,但對於神蹟這回事,我們必須校正焦點。
  近日再讀約伯記使我有所領受:神讓人經歷成敗得失,乃要叫人蒙受更大的福氣;原來人的所「得」往往就繫於其所「失」之時!惟有願意全心追求靈裡長進的人,以屬靈的眼光去參透事物,才會領會其背後更深層的屬靈意義,才會隨時隨地看見神蹟。宣道會創辦人宣信博士的詩歌《今要主自己》(《生命聖詩》第393首)給了我們莫大的提醒:「前所要是祝福,今所要是主……前所要是恩賜,今要賜恩主;前我尋求醫治,今要主自己……一切在耶穌裡,惟祂是我一切。」   
  約伯、使徒保羅以至當日活在地上的主耶穌都在人生中遭遇各種患難,但他們敬畏神和順服神的心始終如一,他們堅定的信仰及背後所成就的一切盡是神蹟。他們成了我們生活和事奉上的美好榜樣,叫我們反思:與其在逆境中祈求神蹟,不如「仰望耶穌」,抓緊主,相信神有最好的預備。如此神自會開啟你屬靈的眼睛,讓你所經歷的遠超所想所求。

許朝英(宣道出版社社長)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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