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三十八期•2010年6-8月

主題文章:神蹟與常軌

  神確實在歷史中作了不少神蹟性的工作,但不可諱言,神的絕大部分工作是常軌性的:按部就班的進行。這是神在歷史中所彰顯的軌跡:通常以正常現象為主,異常現象為副。

  因此,我們必須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不否定神蹟性的作為,因為這是聖經與歷史所肯定的;但同時也應曉得,神主要的工作是經常性的,因為這也是聖經與歷史所肯定的。這樣,我們就不會輕重顛倒,或先後倒置。

  有人否定神蹟,認為這是科學的結論。但事實上,這是不科學的科學。

  無可否認的,大自然中有不少反常現象,是超越自然律或反自然律的。舉例如下:

  1. 熱脹冷縮是自然律,但水卻是例外。它在攝氏四度結冰時發生突變:停止收縮而開始脹大,重量減輕,浮於水面。一般人習以為常,未曾注意到這一種奇特的反常現象具有目的:水結冰,重量減輕,浮在水面,形成保護層,從而使冰下之水不至繼續結冰而凍死水中一切生物。這就是神蹟:造物主的特殊作為。

  2. 人的智力與年俱增,這是自然現象。但人類學習語言正確發音的能力,卻在兒童期與少年期最強,而到了青年期就開始逐漸減弱。許多在大學畢業以後到北美讀博士學位的中國留學生,其英語發音的準確程度遠不如小學生。這是一種目的性的反常現象,不然就不可能保持語言發音的統一性。

  3. 在化學元素中,鈉與氯都是劇毒性的,但是化合之後卻成為人類必需的食鹽,供應人類的基本需要。

  上述情況皆可稱為神蹟,因為是自然律中的特殊例外現象,同時具有供應生命需要的目的性,是造物主的作為。

  因此神蹟與理性並非互相衝突。當一塊石子在空中下墜時,若有人伸手將它接住,它就不會掉在地上,沒有人會說這是神蹟。但是如果這一隻手是無形的,那就立刻會被稱為神蹟,吸引全市的人來看。

  聖經中記載,神在歷史中行過許多神蹟。今天神仍行神蹟,而且許多基督徒也曾經歷過神蹟。我們絕不否定神蹟奇事。我們也應該有時期待,甚至祈求神蹟發生。但我們必須同時認清,神蹟不是神工作的常態,其中有神的智慧與旨意。

  試想,如果今天神使天上出現一個巨型的十字架,或出現主耶穌的形象和一行字:「耶穌是救主」,毫無疑問的,一定會有千千萬萬的人相信耶穌。這樣可以省掉許多傳福音的麻煩與難處。那豈不是最簡單、有效的方法?神何必費那麼多的時間與人力,付那麼大的代價去傳福音,而且仍有許多人不信?

  毫無疑問,神能那樣作,但是為甚麼祂不那樣作?問題的中心是:神要得到的,是怎樣的人?是那些為了求財求利、求多子多孫,而一年一次燒香念經的人,抑或是人生改變、愛神愛人、靈命豐盛、結出靈果的人呢?如果是前者,神只要多行幾個神蹟就可以達成目的了。但是神所要的是後者,祂就忍耐,等待那些經歷重生得救的人,一步一步的學習生命的功課,結出一個一個的靈果,經歷信心的考驗,獲得豐盛的生命,留下愛主愛人的見證,漸漸成為基督的樣式……這一切都須要經歷成長的自然過程,不是幾個神蹟就可以完成的。不然,基督不必在以弗所花三年的工夫,晝夜教導門徒學習屬靈的功課。使徒行傳二十章三十一至三十五節如此記載保羅發表的一席話:「所以你們應當警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31-35)這樣,將來的天家才不會成為地上社會情況的重演。

  神可以直接創造一切,不必經過撒種、耕耘、培植、修剪、澆灌、收割等麻煩的過程。但是神所安排的這一切,都是必要而有意義的,其中有祂的智慧與美意。我們的靈性也是一樣。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林前三6)在神令其生長之前,須要栽種與澆灌,這是必經的過程,不是神自找麻煩。神是最經濟的神,但是祂有其原則及必經之途。

  信心的原則,不是看見了才信,乃是看見那肉眼所看不見的。主耶穌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29)「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一一1)這是信心的定義。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所列出的十八位信心偉人,都是對尚未親眼看見的事有信心,因為他們對那賜下應許的神有信心。

  神體恤人的軟弱,因此有時賜下神蹟來幫助那些信心小的人。我們為這些神蹟感謝神,但要小心不可把信心建立在神蹟上。

  主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麼?」(約一一40)請注意:主不是說因看見才信,而是說因信才看見神行神蹟的榮耀。信在前,神蹟在後,而非神蹟在前,信心在後。

  讓我們信那行神蹟的神,過於信神蹟。當以色列人因信神而將腳踏入紅海的時候,神蹟就發生了。

 保羅說:「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即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2)最重要的不是神蹟,而是十字架──其恩典、真理與能力。

(本文摘自《偏差與平衡》)

滕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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