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三十九期•2010年9-11月

主題文章︰把工作獻上為祭

  神創造天地以後,便把管理大地的任務託付與人,並且強調這是神賜福與人的一種表達(創一28)。神也說明祂是按自己的形象(神的本性)造男造女,並在這基礎上把管理大地的任務賜下(創一26)。人若按著神慈愛與公義的本性去管理大地,便可以有效地管理一切,大地的資源可以公平地分配,世界也可以井然有序;而人在其中發揮神所賦與的能力之時,生命便得以成全及滿足。
然而在世俗的社會中,人以自我為中心,把工作視為一種純粹展現個人能力的途徑,也不按著神的心意行事,工作遂變成剝削別人、破壞世界的工具,而自己也陷在「自我」的各種捆鎖中。

  神拯救人,讓人在謙卑中承認自己的不足,放下自恃,憑信領受神的救贖,因此我們在救恩的路上成為了神的工作,「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弗二10)。而我們在得救後所作的一切工,若是存著敬畏與信靠的心去作,也就成了祂的工作。「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來三4)人的工作不再是要誇耀人的智慧與能力,而是成為了人向神的獻祭──把身體並身體所作的工當作祭物,獻呈給成全這一切的神,為要榮耀祂,如此工作便成為了人對神的敬拜與事奉。這也是為甚麼保羅說:「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三23)

安息日與工作
  神在賜下工作的能力與機會之餘,也賜下安息日,這是針對人在工作產生果效時出現的自我膨脹與自我倚靠,讓人可以不斷地調整自己的內心和轉向神。神勸戒祂的子民要守安息日為聖日,以這日為可尊重的,從而操練人培養一種以神旨意凌駕自己意欲的工作及生活態度。也就是說,在安息中承認惟有神是神,不讓自我在工作取得成果時以為自己是神,以為一切的成就是憑自己能力得來的。

  神也因此吩咐人,不要在安息日「以操作為喜樂」,而是要「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五八13)──這就是「以神為樂」,不以自己的工作為最大的滿足,卻以遵行神的旨意及神自己為個人最大的滿足。人若在工作與安息、安息與工作的節奏上跟隨主,便能救自己脫離工作的捆綁,不致讓工作成為主,而是把工作獻呈給神為感恩祭。

憑信心獻祭
  人向神獻祭,必須憑著信心獻上。有人問基督:「『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六28-29)人對工作的概念,往往是認為人要為神作一些甚麼工作,才可以賺得神給予人生命的糧食。人在社會上工作,固然是有勞才會有功,但若要讓工作得神的賞賜,重點卻在於人的信心:在信靠和順從主的過程中,人在地上的工作便成了為神而作的工作。人要在行業中出類拔萃,便要與同業競爭,表現卓越,也只有如此才不致被淘汰或失去工作。

  一個看工作為「作神的工」的人會憑信心遵行神的旨意,不會為競爭而跟隨同業做出一些不良甚或荼毒生命的行徑,也不會為討悅上司而違背神,縱或吃虧、降職、結束生意,也會堅持在有工作與沒有工作之間仍然「作神的工」。

沒有殘疾的祭
  人向神獻祭,是要獻上沒有殘疾的牲畜,因此人在社會上工作不單是「職責所在」、「按章辦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更是以工作為天職,為神所託付的職分。既然是上天所託付的職分,是神所安排的崗位,便應善用崗位所給予的機會與權利,發揮至盡。正如保羅「敬重」他作為外邦人的職分,便充分地把這職分發揮到最好。(參羅馬書十一章十三節的英文譯本:“In as much as I am the apostle to the Gentiles, I make much of my ministry.” 〔NIV〕)──因此不單考慮酬勞、效益,不單計算要付出的勞苦,更是要發揮天職,讓所獻的祭是沒有瑕疵、神喜悅的祭。

  神也實在鑒察我們,要察看所獻呈的工作是否表面的工夫,祂要我們像事奉主般去工作。「你們作僕人的……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西三22-24)如此以工作為祭的神的子民,他們在世上的工作不論是高雅粗俗、尊貴卑賤,都可得著那永恆的基業為賞賜。

(本文摘自《工作為祭》)

 

蕭壽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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