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四十期•2010年12月-2011年2月

主題文章-感恩與事奉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詩五○23)

  詩篇第五十篇是亞薩的詩,它是一首審判詩,大部分經文提及神對祂百姓的審判。例如:「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祂面前吞滅……祂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祂的民……。」(3-6節)這段經文已清楚說明神要審判的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然而,這詩的主要目的卻是要告訴神的兒女,要用真誠的感謝為祭獻給神;同時宣告神要審判那些只有禮儀卻全無悔意的人。本節經文顯明感恩的真義。

一、見證神的真實存在
  我們可以信某些事物或道理,卻不能感謝它們,因為「感謝」必指向活的對象,就如人絕不可能感謝某所房屋,只可感謝建造者或贈屋者。感恩更有力的證明神的真實存在。

  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這種「安息」是自我安慰嗎?當然不是。我們絕不可能憑「想像」有一位全能而慈愛的救主而得著安息,只能靠著一位真正活著的救主才可得安息。

  感恩既表示跟這位肉眼不可見的神有感情的交流,就具體證明祂的真實存在。基督徒對神的信心愈真實,必愈加敬神愛神,因而在生活中更真實體驗神的同在,就像祂正與我們同行、共談。所以凡以感謝多獻祭的,就是榮耀神。

二、見證神樂意施恩
  既然有人向神感恩,證明神樂意向人施恩,包括身體與靈魂兩方面。在肉身方面,屬物質的恩典是暫時的,不是神主要的恩典,因靈魂的得救才是永遠的。主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約六27)主耶穌要賜給人的是那「存到永生的食物」,也就是那能救人靈魂的永生之道。只有全能慈愛的神能為人預備靈魂的救恩,使罪人因信成為祂的兒女。

  為甚麼向神感恩就是榮耀神?因感恩的人必先受恩。感恩的人能說出蒙受恩典的親身體驗,又表示心中的感激。神不需要人奉承祂,卻喜歡人以感恩的心向祂說感恩的話。

三、神要人向祂心存誠實
  本節上文一再指摘以色列人獻祭有物無心,然後指出「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23節);言外之意,他們按常例獻牛羊,都算不上感謝的祭;惟「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

……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詩五○8-23)

  如果人獻祭時有口無心,視之為例行公事,然後任意毀謗弟兄,又與盜賊同伙,與行姦淫的人同分,這樣的人用獻祭的宗教儀式掩蓋罪行,絕不合感恩的真義;但那從心裡珍惜神的恩典、誠心以感謝為祭獻上的,才是真正榮耀神。

  基督徒切勿利用財物奉獻掩飾靈性生活的失敗,更不該藉此換取教會內的地位。在這詭詐的世代中,基督徒應謹慎自守,別以詭詐對待神;神只悅納心靈誠實的感恩祭。

四、承認神的權能偉大
  受恩者總是站在比不上施恩者的地位上。向神感謝,就是向施恩的神承認祂的能力與權柄遠遠超越受恩的人。人的本性喜歡高抬自己,不喜歡尊神為大;但福音的真理是以神為中心。一些民間宗教其實都以人為中心,「神」不過是任憑人擺布、為人服務的神明而已!聖經教導人認識自己的渺小與神的無限崇高偉大,只有這樣的人才真正謙卑而勇敢地遵行神的旨意。一般人都降服在現實的權勢與利益之前,但認識神權能的人卻能倚靠神的恩典,敢於成就神託付的使命。

五、出於樂意的事奉
  感謝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情感,沒有人可以勉強別人感謝他。這樣,存感謝的心態事奉神,必然是甘心樂意的事奉,這正是救恩真理的原則。我們不是在懼怕、滅亡、刑罰的陰影下而不得不事奉神,而是因主愛的激勵而甘心樂意的事奉祂。基督徒有美好的生活見證,樂意助人,願為福音捨己……既非功利主義,也不是為求免死,而是出於感恩的心。讓我們常存感恩的心為主而活,不但在事奉中有喜樂,在生活每一層面也必常有喜樂,因為祂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

六、感恩是準備給而非準備得
  祈求的人總是盼望從神有所得著,但感謝的人則是準備對神有所獻上。神是否必須不斷給人好處,才能換取敬愛與朝拜?不是。神喜歡給人恩典,是出於神的慈愛,但人若只因得蒙神的賜福才敬愛祂,那樣的敬愛就不夠真純,不能榮耀神。約伯的見證證明了神不是要藉著常常賜福給他和他一家,才得著其敬愛和頌讚。反之,縱使他被神奪去一切並慘遭各種橫禍,他還是敬愛祂、讚美祂。因為神本身的美善就足以使人不斷敬愛稱頌。感謝既是準備獻給神,而不是要從神得甚麼,所以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就是榮耀神。

七、感恩表示順服神的安排
  感謝神與埋怨剛剛相反。感謝不但表示順服神所安排的遭遇,且以神的安排為滿足;埋怨則表示不接受神的安排,且把任何不愉快的事情或挫折諉過於神。神容許信徒的人生有各種不同的遭遇,為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我們受益。但常埋怨的人對神的心常存逆意,以致沒受益反招損;至於常感恩的人對神的心是常向著善意方面想的,因而在各種逆境中仍能受益而得以長進。

八、感恩與奉獻分不開
  感恩必然有所奉獻。「凡以感謝獻上為祭」這話已顯明感恩與奉獻是不可分割的,因所有的「祭」都是具體的奉獻,而且只能給神,只有又真又活的神才配受人的奉獻。牛羊或財物都不是神真正要得的祭,神要的是那出自感恩的心、樂意獻上自己的祭。既肯把自己完全奉獻給神,則一切屬自己所有的,當然也必願意給神了。所以「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這話所指的奉獻包括:(1)專一求神榮耀的感恩奉獻。(2)既有內心真情又有具體行動的奉獻。(3)把身心全部給了神後,附帶自己所有的也願給神的奉獻。

九、感恩必然圖報
  雖然神的恩典不是蒙恩的罪人所能回報的,但真正感恩的人必想報答施恩的主。人有要報恩的心,就會自動留心可報恩的機會。像那十個長大麻風的人得主醫治後,當中只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回來歸榮耀給神(路一七15-16)。他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不難,回來找耶穌卻頗費工夫,因為主沒有固定的地址。事實上,他回來也不能報答甚麼,只可以大聲歸榮耀給神而已,但那就是他所能為主做的一點心意了。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祭是眾數式的,基督徒該常存感恩的心。神既明說以感謝獻上為祭的就是榮耀祂,等於告訴我們:常存感恩的心的生活,就是討神喜悅的生活。常存感恩圖報的心態,必使我們滿足於神已給我們的恩典,更有能力靠主勝過現實的困境,並得著喜樂;凡求神喜悅而常獻上感謝為祭的,必蒙神悅納而有所長進。

(本文摘自《永恆的事奉》)

陳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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