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四十一期•2011年3月-2011年5月

主題文章 :把一生獻給神

 榮耀歸於父神是每一個愛主的基督徒的心願;當信徒把自己作為一個奉獻、一個活的祭物擺上去時,神就得著榮耀。保羅說:「願榮耀歸給祂」(羅一一36),這句話不只是心願或禱告而已;保羅實在有一個真正的願望:「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羅一二1)當我們把自己的一生完全奉獻給神時,神就得著榮耀。

  神從來不會用權勢逼你奉獻。神的榮耀,在於祂用慈愛來感動、勸勉、激勵我們,用祂的大愛來俘擄我們。因此,歷世歷代許多得勝的先聖們知道服事主要付出代價,傳福音要遭受逼迫,但他們從不退縮,甘心樂意的跟隨主,甚至為主殉道。這是神的榮耀、傑作。神常常藉著聖靈去感動人,用愛去吸引人,叫人願意撇下一切去跟隨祂,這是神最大的榮耀。

  雖有千萬天使晝夜事奉神,祂還需要被造的人晝夜讚美祂、甘心樂意的跟從祂,好叫祂得著當得的榮耀。保羅體貼神的心意,知道神從一本造出萬物,最後萬物都要歸向祂。奉獻實在是榮耀神的行動!若被造的人也都甘心樂意地把自己的一生完全奉獻給神,神就大得榮耀。若救贖的工作到了一個地步,叫你整個人都甘心樂意地完全歸向祂,這是主的得勝:「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三11)基督耶穌的救贖,不是僅僅要得著一班得救的信徒而已,還是要得著一班甘心樂意、完全奉獻給主且跟隨主走這條十字架道路的人,這是神的心意。

將身體獻上
  我們如何「將身體獻上」?奉獻不是說:「主啊,我把一生奉獻給你!」以後又忘記了;奉獻是「將身體獻上」。若然只有靈是屬於耶穌,情感、意志和心思卻屬於世界,整天為世界忙碌,這就變成有名無實了。聖經啟示你「把身體獻上」,這包括你整個人──靈、魂、體。

  真正把一生奉獻給神的人,其情感、意志、心思都應該屬於主,完全被主使用。保羅勸你把身體獻上,包括靈、魂、體整個人完全的獻上。獻上的意思就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完全屬於主。我獻給誰,我就屬於誰,「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我們都是基督的寶血所買來的,靈、魂、體每一部分都應該完全屬於祂!羅馬書六章十三節說:「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你應該為主而活。若你真正奉獻給主,全人都屬於祂,你活在世上的目標就不同了;你會認為服事主才是你的正業,其他的都是副業,你會覺得服事主是理所當然的。你會為著神的緣故禁食禱告,付代價去服事主的小羊,因為這都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你既把自己奉獻給神,就當歡喜快樂、切切實實地過奉獻的生活。

在主手中最平安
  奉獻給主的人心裡最平安,因為無論地上有甚麼變化,他都清楚知道自己的身體不是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主──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有一次,我到一個地方去服事主,回程途經一個肝炎肆虐的地區,醫院裡布滿肝炎病患者,委實防不勝防,但我內心卻很平安。每次遇到這種情形,我只想到一件事:我已把一生奉獻給主,我的身體不再屬於我,它是主的殿,因此我的損失就是主的損失。我經常對主說:「主啊,這個身體不是我的,是你的!我身上沒有一樣是為自己保留的,我不過是在這時空裡扮演我所當扮的角色;為著成就你的旨意,我擺上自己,深信你會保守我的身體!」然而,我們固然須要照顧身體,不可試探主,如保羅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加二20)

  弟兄姊妹,把一生奉獻在主手中的人是最平安的人,關鍵在於你有否完全獻上。如果你的信心不足以叫你完全獻上,我相信當風波來到時,你會搖動,甚或軟弱、跌倒。然而,你若真正、徹底、完全地把自己的一生毫無保留地獻給主,對主說:「主啊,我這一生完全屬於你,我把一生獻在你的祭壇上!」我告訴你,從那一天開始,基督的平安就在你心裡,無論地上有甚麼變化,你都會有平安和信心,因為你不再屬於自己,況且有主在你裡面。

在主手中最有福
  把一生奉獻給主的人是最有福的,因他不在自己手中,而是在全能之主手中,就如一滴水流入基督愛的海洋中,與主完全合一。我們這有限的人生、渺小的人,如果有天因著神的呼召而把一生完全獻上,在基督這個恩典的海洋裡與祂完全合一:祂屬於我們,我們屬於祂,微小的我完全消失在祂裡面,是何等有福!因此,奉獻是承受神豐富之路,也是印證神賜福的路,奉獻得愈徹底,蒙神所賜的福也愈大。

  我所說的福不是屬肉體的福,而是屬靈的福。對於把自己徹底獻給主的基督徒,聖靈會在他們身上多作工,他們從讀聖經得著的啟示、亮光亦較多。對於一些還沒有完全奉獻給主的,神的啟示就較少。兩者最大的分別是,前者把主權交在神手中。當你獻上一生的時候,聖靈就在你身上發揮主權,更自由地在你身上作工,給你更多啟示。然而,當你有所保留時,神的工作就受到攔阻。

奉獻作活祭
  聖經提到人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祭物表明犧牲,所以奉獻給主的人,首先必須願意捨己,有為主擺上的心志。在舊約中,向神獻燔祭是用牛羊,而且必須把祭物殺了燒在祭壇上,如此才能叫神得著滿足。這裡所說的是活祭,就是把全人獻上,為主而活:為主擺上自己、捨己,即使有所損失和犧牲也在所不惜。你把祭物擺上時,似乎是損失了,然而神一看見你誠心擺上的祭物,祂的心就滿足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千萬不要以為奉獻很簡單、隨便,奉獻的道路是有損失的。多少聖徒為著走奉獻的道路,撇下職業和美好的前途,就如當日彼得、雅各、約翰撇下所有的跟隨耶穌。奉獻是一個祭,是有所犧牲的;當你撇下自己的利益來跟隨耶穌時,你就成了一個馨香的活祭,蒙神喜悅。

  一個真正奉獻給主的人,自然會為主擺上時間、精力和青春。許多時候我們為主多勞苦,就對主說:「神啊,我很愛你,因我為你擺上了很多!」卻不曉得這是神的憐憫,是一個祭壇的生活。祭壇的生活是不住獻上的,要把你所有的愛和精力不住獻上。你似乎有所損失,其實得著更豐盛的生命,正如主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一六25)原文是指魂的生命,也就是當你捨棄魂的享受、不追求屬地的罪中之樂時,你反得了聖潔的魂,更合乎主用。

  親愛的弟兄姊妹,奉獻是毫無保留地把全部的愛獻給神。一個奉獻給主的人,沒有任何理由不愛主,如果你說:「主啊,我把自己奉獻給你」,卻追求、貪愛許多東西,你就不是一個真正奉獻給主的人。相反,當主呼召你的時候,你能毫無保留地說:「主啊,為了你的福音,為了你的國度,為了能叫你心滿意足,我把自己擺上!你要我的時間,我擺上!你要我的精力,我擺上!你要我的金錢,我擺上!」這樣配以實際行動的奉獻,在神的眼中才是聖潔的,祂必悅納這樣的奉獻。
(本文摘自《生命進深之旅》)

程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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