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四十四期•2011年12月~2012年2月

主題文章:寬恕是創傷的靈丹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

  很多時候,基督徒遇到的重大考驗不是情欲、財富、權利或其他引誘,而是不能寬恕曾經傷害自己或自己至愛的人。請先看以下兩節經文: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三13)

  
  很多人不能體驗神無條件的赦免,是因為一直不能饒恕曾經傷害自己的人——因為自己對饒恕別人有保留,所以也感覺不到神完全赦免自己的大愛。我們當然不能輕看傷害的真實和嚴重性,但歸根究底只有一個解決方法:寬恕!只有寬恕才能終止傷害。


  從主耶穌的榜樣中,我們明白到為何我們要寬恕人。

1. 因為無罪的主耶穌為有罪的我而死就是因為主耶穌願意寬恕我這個曾經傷人無數的罪人,所以我們也甘願放棄追討別人過犯的權利。還記得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三至三十五節的比喻嗎?神已經免去了我們一千萬銀子的欠債(永生的贖價),我們還要去追討別人十兩銀子的債務嗎?「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一八35)

2. 因為主耶穌也為他們(傷害我們的人)而死「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象被造的人。」(雅三9)這裡提醒我們,那些傷害我們的人都是照著神形象被造的,不單如此,主耶穌也是為他們的緣故死在十字架上,我們認識神以前跟他們沒有分別。今天我們能早一步蒙恩是神的恩典,我們要記念那些活在罪中的人。神的心意是「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我們也必須學習「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

3. 因為他(傷害我們的人)也是受害者不少兒女不能原諒父母,妻子不能原諒背棄婚盟的丈夫。大家都說自己是受害者,對方是大壞蛋,是魔鬼。雖然我不認同他們的作為,但我明白一點,他們也是受害者!父母用了錯誤的方法表達對兒女的愛,丈夫敵不過引誘,親手破壞美滿的婚姻和家庭;他們所受的傷害也非輕!就算是存心作惡的人,也是敗壞世界中被魔鬼愚弄的犧牲品,「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他們也不過是受害者。

4. 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傷害祂的人禱告,下面的兵丁在拈鬮分祂的衣服!(路二三34)如果世人都曉得自己的罪,且認罪悔改,主耶穌就不用死在十字架上了。

5. 因為愛是「不計算人的惡」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是愛的篇章,一方面教導我們愛的標準,另一方面也提醒我們這是神完全的愛的標準。我們不能帶著「計算人的惡」的心態去愛神或愛人。因著神無條件地愛我們,不計算我們的惡,所以我們也不應該計算別人的惡。

6. 因為這是神的吩咐「愛」是一道命令,是神的吩咐。主耶穌特別用命令來指出我們要彼此相愛(約一三34-35,一五12、17)。祂要求我們去愛仇敵,為他們禱告(太五44;路六27)。既然是命令,我們就要學習順服,不是按感覺去行,而是完全聽命於祂——聽命勝於獻祭(撒上一五22)。

  難嗎?是難的。不過,在祂沒有難成的事!我們愈知道它難,就愈發現須要靠著主的恩典與能力去克服。看看一些成功的案例:

  舊約裡的約瑟,本來天資聰敏,但被兄長嫉妒,差點性命不保,被賣到異鄉埃及,孤苦伶仃;行事正直成為管家,卻因拒絕主人之妻的引誘,被誣告下獄。在獄中為酒政、膳長解夢,卻被遺忘,後為法老圓夢,才成為埃及宰相。在位高權重的時候,與到埃及買糧的兄弟重逢,那應該是報仇雪恨的好機會,就算不加害於他們,也可以奚落一番以泄心頭之恨。但約瑟卻選擇寬恕,說:「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性命」(參創三七至四五章)。

  司提反熱心傳道,卻被人用石頭打死,他臨死時,沒有求神為自己伸冤,也沒有求神懲罰那些害他的人,反跪下來為打死自己的人向神祈求:「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七60)

  有一班宣教士進入南美一個還未開化的部落,向奧卡族人傳福音,結果全被那些土人屠殺了。其中一個宣教士的妻子與女兒沒有把殺夫喪父的仇恨延續,反而寬恕了那些土人,繼承丈夫、父親的遺志,踏上宣教之路;最後奧卡族人被愛所感動,全族歸主。惟有寬恕能化解仇恨,是創傷的靈丹。

  讓我重申這靈丹的真意:願意以神的憐憫、恩典與無條件的愛,去寬恕、原諒那些曾經傷害自己的人。

(本文摘自《活出美滿人生》)

鄒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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