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第四十四期•2011年12月~2012年2月

先賢之信:聖餐與赦罪

  聖餐與洗禮同屬基督徒應遵守的禮儀,也同樣沒有赦罪的功效,卻是主耶穌最後晚餐中所立的新約,並吩咐我們要遵守的(林前一一23-25)。

一、聖餐是怎樣被誤解為有赦罪功效的?
  主耶穌跟猶太人論天上的真嗎哪時,說祂就是天上降下的真糧食。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53-54)這兩節聖經被人誤解為「變體說」,即聖餐的餅和杯經祝謝後就變成主耶穌真正的肉與血來為我們贖罪,把記念主的禮儀變成有贖罪功效的禮儀,又把主耶穌一次受死已完成的贖罪工作,變成每次舉行彌撒(即聖餐)時,不斷、無數次的為人贖罪的工作。這樣的誤解,實際上否定了基督只一次贖罪就成全到永遠的贖罪之功(來一○10-14)。這肯定是錯謬的,也把人引入錯誤的異端道理之中。

  事實上,主耶穌當晚把餅和杯祝謝之後,它們並未變成血或主的身體,倒明說那是立約的血,是為他們捨的(太二六26-29;可一四23-24),是「表明祂的死,直等到祂來」(林前一一26)。信徒不是為得赦罪而分領祂的餅、祂的杯,而是既蒙受赦罪之恩,就當照祂的吩咐常常紀念祂立約的血,「直等到祂來」。

二、聖餐表明了新約勝於舊約(參來八7-12)
  舊約,即律法的約,是用牛、羊的血立的,並不能真正贖罪(出二四全章;來一○3-4),又因人的軟弱及悔約,使整個「約」受到破壞而不成功(來七18-19,八7-12)。新約是先知早已預言的(耶三一31-34),又是基督以自己為祭物用祂的寶血立的。祂為我們流了血,就是為我們的罪受了應受的懲罰,已合乎神的公義。祂且已為人守了全律法,又是生命之主,能給人永生的生命,是必然成功的救法。所以聖餐表明基督用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約勝過舊約,這是必能拯救人到底的救贖之約。

三、從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八節看聖餐
  主耶穌在晚餐之後,拿起杯說:「這是我立約的血」(太二六28),這話當然是指祂用自己的身體為萬人流血而立的新約。新約所以較舊約更美,因基督自己成為祭物,為人贖罪而有永遠的功效,不像牛、羊的血,僅僅是一種預象。祂的血是強調祂曾取了血肉之身為我們受死的功效說的。我們記念祂用血所立的新約,就是紀念祂為我們受死的救恩和祂的大愛,為祂這必能救贖罪人的新約敬拜祂、讚美祂。

  神藉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所說的,把聖餐的意義補充得更清楚:
  1. 聖餐的名稱源自保羅責備哥林多人的話:「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林前一一20)。現今教會將晚餐改稱為「聖餐」,以別於一般晚餐,可能因主耶穌設立新約時,緊接在逾越節的晚餐之後。所以,初期教會晚餐後隨即有記念主的聚會。

  2. 擘餅與飲杯是表明主的死(林前一一26),如此實行是使徒遵行從主所領受的吩咐:「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一一23-25)如此看來,聖餐最準確的名稱應該是「記念主的聚會」。整個聚會是為記念祂為我們受死流血的事實,為要常常提醒我們祂流血捨身之恩。這聚會不是求赦罪,而是為已得赦罪之恩而感恩記念祂;不是向祂祈求的禱告會,而是向祂表示內心的感謝、思慕、敬愛的聚會。

  3. 「直等到祂來」(林前一一26)──記念主的聚會不但記念祂的死,而且表示正在等待祂的再來。因祂受死流血,成就了贖罪之功效,因此我們可以坦然地存清潔的心等候祂榮耀的再降臨,那時我們才真正看見祂救贖的圓滿結局,祂永遠完美國度之完全實現。

  「晚餐」原是團聚的餐,早餐為準備出門工作,午餐常在工作中享用,晚餐是回家共聚一堂的用飯。在三四十年代,華人家庭中作妻子的常要等丈夫回來才共進晚餐。我們記念主的聚會,是為了表明我們仍然等候祂再來接我們(約一四3)。祂曾說:「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二六29;可一四25;路二二18)

四、小結
  除了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為萬人成就了贖罪的工作之外,沒有任何宗教禮儀可以加在祂的贖罪工作上,一同成為赦罪之道(來九14)。赦罪之道是由祂獨自成就的(徒一三38-39),也是三位一體神獨有的。一切真誠信靠基督的人,都該照祂的吩咐,藉著洗禮公開承認自己已歸信在祂名下。此外,又藉著擘餅、飲杯,記念祂的恩愛,表示我們對祂的思慕,正等待家主早日回來!

(本文摘自《萬世救恩──從聖經看救恩真義》)

陳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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