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拾穗
【出二十三1∼9 維持司法公正】官僚若是腐敗,任何司法系統都會發生冤屈之事。為求維持司法程序的公正,本段勸誡審判官公平對待所有的人,不屈枉正直,不收受賄賂;警告見證人不得作假見證,以致無辜者被判有罪;又提醒全體以色列人他們有責任幫鄰舍,並且以慇懃公正對待外僑。這樣一來,每個人都可以放心對審判官說話,自知必能得到公平的審訊。並且人人都能安然知道自己的性命財產,是關乎所有公民的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1∼9 古代近東無助的窮人】由於古代近東大部分文化都有社會階層,窮人不是時常都能得到與有財有勢之人平等的待遇。*
漢摩拉比雖然說自己是為當地帶來公正,保護弱者,「虔誠、敬畏神的君主」,法典和智慧文學的字裡行間,卻有足夠證據顯示事實並不盡如理想。埃及之《阿曼尼摩比的教訓》(Teachings
of Amenemope)勸誡人不可向窮人偷竊,欺騙殘廢人,或侵占寡婦的田地。《善辯之農夫》中的演說(埃及中王國時代,主前2134∼1786年)提醒法官說,作孤兒之父、寡婦之夫是他的責任。──《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2】「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這話題醒我們,群眾的意見,並不一定都是準確的。要記得!眾人的聲音,並不就是神的聲音。群眾常常是盲目的。歷史上所有準備的行動,常常起始於少數孤單的人,他們確定的聽見了神的聲音,因而孤單的為祂站住。Lloyd Garrison曾說過一句名言:「與神站在一邊的,即或是個人,也是多數。」因此,我們應當堅強的站住,慎拒隨夥行事。―― 摩根《話中之光》
【出二十三3】以色列人受警告,在訴訟中不要偏袒窮人(廿三3)──貧窮不是公義的證據,財富與地位也不是。這些經節的要求乃是寄居的和沒有家庭勢力和沒有保護的人,在法律面前不應吃虧。今天的傳播媒界不斷提醒我們,在法律面前的冒牌平等,可能因為我們的社會存在『道德下沉』的問題。在大多數的革命之後的矯枉過正中,通常被拒絕公義的人搞得過分辛酸。──《每日研經叢書》
【出二十三8 古代的賄賂】賄賂一語包括了政府官員和審判官一切循非合法途徑獲得的收入。它通常在法律訴訟時發生,用意是影響其判決。古代文明一致明文譴責這種行徑,因為它能顛倒是非。對於擅改已經封緘之判決的法官,*
漢摩拉比法典剝奪其職位。而漢摩拉比的王室書函,也提及過處罰一個收受賄賂的官員。賄賂為聖經律法所禁(二十三8;申十六19),先知亦譴責賄賂審判官的行為(賽一23;彌三11)。——《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出二十三10∼11 休耕年】第七年休耕田地是仿照神創世時在第七日安息的事蹟。以色列的農夫可能是每年休耕田地的七分之一,而不是全年不耕種整片田地。美索不達米亞的田地休耕更加頻繁,因為灌溉所用之水的鹽分,對田地有不良影響。休耕更能避免耗盡泥土中的養料。這律法中社會福利的層面(利二十五1∼7、18∼22的解釋更為直接,見該段之注釋),再一次表現了對窮人的關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出二十三13 提別神的名】古代近東的普遍習俗,是在獻祭或進行日常事務如犁地或建屋等時,提說神祇的名號,藉以求福。為求避免以色列人奉行多神宗教,禁止使用他神名字或承認其存在,都是有必要的(見二十3)。他們求助求福的對象,只能是耶和華。──《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14∼17;利二十三1∼25;33∼44;申十六1∼17耶和華的節日】
壹、節期的意義
一、在神救恩的經營裡,不重在向人要甚麼,而重在把神經營到人裡頭,作人生命的營養和供應。
二、所以神啟示要人用各種吃喝的方式,把祂接受到裡面去。
三、每日嗎哪是吃喝;磐石活水是吃喝;過節,是象徵更大、更豐富的吃喝。
貳、各種的節期
一、安息日(新約由主日取代之)。七天一個安息日,讓人身體休息下來,心靈到神前得著一次充滿。許多信徒都在主日經歷到靈裡加油充電式的飽足和喜樂。
二、月朔——月朔是在亮光上重新有一個開始。基督徒的生命,是由光照開始,需要神常常賜下新的亮光來。月朔,就是享受神新的亮光,更前進、更全備的亮光。
三、 逾越節——表明基督作救贖的羔羊,使我能越過神的審判。不光得救的頭一天如此,一生都要時時擘餅喝杯,表明我是靠基督的救贖活在神面前的人。
四、無酵節、或作除酵節——基督的生命裡,含有恨罪勝罪及供應義的成分。所以享受基督的結果,就能產生除罪的願望與力量,也能活出無罪的生活。
五、初熟節或作收割節——基督是宇宙間復活生命的初熟果。所以享受初熟節,就是享受基督作初熟的果子。
六、五旬節——或作七七節。五旬節是基督之靈豐滿降臨的日子(徒二1∼4「新一六四上」)。初熟節是嘗新鮮,五旬節則是大量享受更豐富的基督。
七、住棚節、或作收藏界——以色列人收穫了田裡豐富的出產後,每年就到耶路撒冷神面前守住棚節七日。棚是個暫時的居所,象徵神要把成熟的信徒,暫時放到千年國度裡,大大的吃喝享受一千年。然後才與其他信徒一同進入永世。
叁、是信徒生命史的階段
一、逾越節、月朔,代表信徒屬靈生命的開始與發軔。
二、除酵節、無酵節,是信徒逐漸脫離罪惡,活出基督的義來。
三、安息日,是信徒生命史中小階段的長進。
四、初熟節,信徒開始活出復活生命的果子。
五、五旬節,信徒的靈得著加強,產生快速的變化,漸漸達到成熟,能繁殖基督。
六、住棚節(收藏節),信徒因生命成熟被收在神的倉中,接到國度裡(太三12「新三下」)。
肆、是生命長進成熟的一條路
一、作基督徒不是背著重擔作,乃是在享受的靈裡作。正如小孩子從幼小至青年 、壯年、成年、都是從攝取家常便飯與無數項豐富的筵席所組成的一樣。吸收的營養越豐富,長得就越壯實有力,並越成熟有功用。所以在神的經營裡,為人預備了許多屬靈的節期,為的是要加強、加倍的供應人,使人藉以達到生命的長大與成熟。
伍、聚會要脫離平凡
一、過節不是一個人——少數人的事,乃是團體的過節才熱鬧。所以過節的筵席,乃是擺在信徒的特別聚會裡。集眾教會於一堂,共同享受神特別的預備。
二、教會的聚會,應該常有奇峰突起、引人入勝的局面,儘量避免陷入平凡。因為節筵就是超越平凡的食物。但這種筵席的出來,要循照門徒們為主預備逾越節筵席的原則:有人肯憑愛心為主擺上;也有人肯隨著聖靈的引導而活動。筵席的內容雖是主自己,卻又是藉著愛主之人預備成全的(參看路二十二7∼13「新一一六上」)。——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一)》
【出廿三14~17崇拜曆】
最能表示工業化的西方不是從以農業為主的文化轉移過來的,莫過於其假期大多出於隨意這一事實。以色列人的聖日與節期,都與自然有關聯,不過神把這些日期也和救贖史的特出事件聯系起來,以加深其意義。節期(chag)一字實際上是『朝聖者的節日』之意。那些慶祝節期的人要離開『日常呆板的工作』。──《每日研經叢書》
【出二十三15 除酵節】 除酵節的來臨是大麥收成季節的開始(公曆三∼四月)。無酵餅用剛收割的穀物所製成,所慶祝的是這年收穫的第一個表記。它大概原本是迦南的農業慶典,在以色列卻與出埃及和逾越節有關。──《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16 收割節】三個收割節日的第二個,發生在初熟節七個星期之後(三十四22;申十六9∼12),通常稱為七七節或五旬節。在農業週期中,它和小麥收割季節的結束同時,按傳統,它與在西乃山頒布律法相連。它又與盟
* 約更新和朝聖旅程有關。慶典包括了將兩個餅和一籃成熟果子,為感謝豐足的收成獻作「搖祭」。──《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16 收藏節】全年最後一次的收割是在秋天雨季開始之前,代表農業曆法新一年的開始。這是收集最後成熟的五穀和果子的時候。這個為期七天的節期又稱為住棚節,為收割者築棚是其象徵。按照以色列的傳統,這節日是紀念曠野的流浪。耶路撒冷所羅門的聖殿也是在這節日的期間奉獻(王上八65)。──《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17 朝聖的責任】以色列每家人都要一年三次在聖殿朝見神,這規定與農業曆法和除酵節、收割節、收藏節三個主要的收割節日相連。這個宗教的責任同時也是市集、解決訴訟、訂立婚約,以及身體或靈性上沾染不潔之人進行潔淨之禮的機會。──《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18 酵不可混和血祭】酵和有酵的麵團嚴禁與祭牲同用,其根據是酵可以代表腐化。祭牲的血代表生命,若與酵發生接觸就會遭受貶低或腐化。──《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18 脂油的處理】 與祭牲腸胃相連的脂肪部分保留為神的分(二十九12∼13;利三16∼17)。這部分不可保留,也不可過夜,因為它和血一樣,是生命精髓的所在。──《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廿三19「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命題27}為何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解答】
這裡有兩個不同的問題,要分別的解答。首先是,這節經文的意義何在?第二個問題是,神為何反對以色列人如此行?第一個問題較容易解答。經文中每一個字都說的很清楚。以色列人確實知道他們應當怎麼作。他們不能用山羊母奶來煮山羊的羔羊。這是絕對沒有疑問的;他們知道神要他們不能如此作。真正的問題是,為何神不允許他們這樣作?一些聖經的詮釋學者提供了下列幾個理由:
(1)因為這種作法是崇拜偶像的行為(idolatrous practice)。
(2)因為這種作法是魔法行術(秘密occult)的伎倆,圖以使土地更豐饒多產(productive)。
(3)因為以羊奶來煮羔羊是殘忍的行為;羊奶本是滋養羔羊的。
(4)因為奶與羊肉不易消化。
(5)因為如此作,藐視侮辱了親子之間的關係。
(6)因為如此作,將象徵著褻瀆了收藏節(Feast of lngathering)。
(7)因為神要以色列人用橄概油煮,而非奶油。
(8)因為如此作,太奢侈,太過於享樂(貪口福;Epicurean)。
事實上,我們並不知道為何神如此的吩咐以色列人。但是這並無關重要,雖然以色列人不知為何神如此吩咐,但是他們確實知道當該如此遵行。因此當我們對經文所提示的『目的』有瞭解上的困難;但是對經文所說的『意義』我們的瞭解並沒有困難。它所說的就是我們所瞭解的。──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出廿三19初熟之果】
『首先初熟之物』這特別的短語──亦見於以西結書四十四章三十節,可能是初熟果之最佳產品的意思(在新英文本,耶路撒冷本,新國際本都是如此)。沒有指明初熟之果的數量。這表明主要是自由奉獻。我們為收入的增加有否經常向神表示我們的感謝呢?──《每日研經叢書》
【出二十三19 初熟果子】 照收割節的規例,收割時最先得到的農產要帶到神的面前獻為祭物。它一方面表示感謝,另一方面亦代表日後秋收時象徵式的一部分(見:申二十六2∼11)。──《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19 山羊羔及其母乳】禁止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可能象徵所有初生的牲口)的命令,曾被解釋是為針對迦南或其他外邦的異教慣例而設的(見三十四26;申十四21)。
這律法的根據,可能因為收藏節期間是山羊出生的季節,牠們又是祭筵的一部分。它又可能根據以人道對待動物的命令,因為未斷奶的羊羔胃中可能仍有母乳。另一顧慮是母乳可能含血,因而能使祭肉或祭筵沾染不潔。──《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廿三 19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何意?】
答:這一句話,試想在當時的情形,是會有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的嗜好或習慣。(出廿三19 34 26,申十四 21)。聖經注釋家以為這是古時一種迷信的邪術,因為在收藏節(又名住棚節,利廿三 34—36,39—43,參六一題)以後,有人就將這奶灑在田地菜園裡,或是果木樹根上,便可以在來年出產豐收。但有人認為這是當時一種極有營養價值的食物,因而傷生行出如此財忍不人道的事來,乃為神所禁止的。──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出二十三20 天使預備道路】神的同在和帶領首先在出埃及時以雲柱火柱的姿態出現(十三21∼22),天使為百姓預備道路的應許也是依從這個敘述模式。──《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21 我的名在他裡面】新國際本的「我的名在他裡面」,和合本作「他是奉我名來的」。神所差派的「使者」或天使是神自己的延伸,代表祂不斷與以色列百姓同在。由於在初民眼中,名字和命名(創二19,十七5)別具權能(見九16;利十九12),耶和華將自己的名授與這天使的意思,就是說人要順從他,如同順從神一樣。神一切的臨在和能力,都與這位使者同在。他們要信任他能夠成就神的應許。──《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22「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
聖約的使者有神的名號,走在我們面前,是我們最大的鼓勵。當我們在曠野向前走的時候,我們可以看見他的儀態,別人雖看不見,他強壯的手卻預備我們的路。讓我們謹慎不可違背他,使他擔憂,免得失去他的保護。他低語的指示,我們也要嚴格遵從,他一定維護我們,不致遭仇敵的陷害。在特選的軍隊前,同一聲音應許我們勝敵。他要打發黃蜂飛在你面前,把那些仇敵攆出去。黃蜂是人們無法抗拒的。
你有仇敵嗎?他們必因真理恨惡你,因為黑暗必與光明作對。你若向善,有誰可加害你呢?你若為義受逼迫,應當歡喜快樂,不必驚怕。你不必憎恨與報復。想想他們內心的悲慘,因為其中充滿嫉妒與惡毒。還是可憐他們,為他們禱告吧!
我們與神和好,就會有新的仇敵。恨神的,必也恨我們。憎恨主人的,也必敵對他的僕人。但是我們與神是合一的,祂的仇敵就是我們的,我們的仇敵,他必對付。祂必不容我們落在他們的手中,祂必給予我們維護與拯救。
──邁爾《珍貴的片刻》
【出二十三23 迦南的居民】迦南居民的名單代表了當地人種的複雜。迦南充當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之間的陸橋,所以素來吸引了很多不同民族到此定居。──《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24 柱像】迦南的祭儀場所所立之物包括了祭壇、聖柱、聖石。本節所提的柱像是巨型的直立石塊,代表當地神祇的能力。這些柱像有時單獨,有時成組出現。──《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28 黃蜂】譯作「黃蜂」的字眼(見:申七20;書二十四12),可能是埃及十災般的某種神聖「恐怖」。埃及和
* 亞述的文獻和浮雕都描述在他們自己的軍隊之前,飛著以翼輪姿態出現的神明,恐嚇敵軍。「黃蜂」(zirah)一字可能還是雙關語,因為它和「埃及」(mizraim)音近。若然,它是反映耶和華用埃及大軍在迦南的戰事,來削弱整個地區,以便以色列在當地定居。──《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三31 邊界】應許之地的界線在西南方定為紅海(亞喀巴灣)或埃及的邊界,西臨地中海,東面是幼發拉底河和美索不達米亞。即使所羅門王在位之時,以色列的國境也從來沒有包括這麼廣大的地區。然而從理想的角度看,這疆界卻很合理,因為它包括了當時兩大超級強國之間的全部土地。──《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思想問題(第23章)】
1 有人認為在今日勞資糾紛中,基督徒總要支持工人,因為他們是被剝削的一群。根據摩西律法的指示(如22:21-27; 本章1-9),你同意這論點嗎?
2 宗教改革家加爾文認為不作惡事不保證人在神面前無罪。你同意嗎?從這個論點去看,4-5節和上下文有何關係,所強調的是那方面的屬靈真理呢?在這原則下試反省你對人的態度和表現。
3 安息日的誡命在今日繁忙的都市社會中是否可行呢?安息日的原意何在?另參20:8-11。基督徒以主日取代安息日(徒20:7),當如何應用這誡命?定時敬拜或祈禱有什麽益處,有什麽害處呢?
4 以色列人的宗教生活與他們的農事、畜牧息息相關(22:29-31; 23:6-19),且有定期性。這對你的信仰生活有何提示?你是否只做主日的基督徒?
5 耶和華對以色列民作出兩種的應許,一是無條件的應許,一是有條件的應許。為什麽有此種分別呢?
6 20-33節中所強調的信息和十誡中那一條誡命最有關連呢?由此看來,神與人立的約有那幾方面的特質?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