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二十九章拾穗
【出二十九1∼46 分別為聖典禮】下令製造聖幕、約櫃、祭壇,一切用具和裝飾之後,摩西如今指示如何將這些物件和祭司分別為聖,好事奉神。摩西安排和執行分別為聖的儀式,所擔任的是祭司的職責,今後這責任要落在亞倫和他的子孫身上。這
* 儀式為期七天,其用意是為聖幕與祭壇的應用、在這聖所當獻的各祭,和祭司的角色和特權,立起先例。血是儀式中最重要的物品之一,它是生命的象徵,灑在祭壇和祭司的衣袍上。祭物(麵粉、餅、油)和祭牲要獻在壇上焚燒。如此聖幕和祭壇便得以成聖合用。一部分的肉要作為搖祭,留下作為祭司可得之分。典禮自始至終強調首次分別為聖和祭司今後的一切作為,有不可分割的連貫性。──《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3 細麥麵】用來分別聖幕、祭壇、祭司為聖的物品,都是神所賜給百姓之土地豐饒的代表。用來製造無酵餅和薄餅的必須是最上等的麵粉,才能作為務農維生之百姓當獻的祭物。──《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3 調油的無酵餅】小麥和橄欖油是古以色列主要的商品作物。百姓將兩者調和為祭品,就是承認每年賜予豐饒的神。獻祭的次序同時亦象徵種植、收割,和農業慶典等季節性的事件。──《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3 抹油的無酵薄餅】把素祭和祭肉一同獻上,表示百姓接納盟
* 約,承認神是豐饒的賜與者。提供無酵餅、調油無酵餅、抹油無酵薄餅的含義已不可考,它可能代表當時常見的糕餅,又可能是特別為
* 祭儀而設的物品。──《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用水洗身。」】
本章敘述亞倫和他兒子承受祭司的職任。整個家庭都在神面前連在一起。同樣在基督的家裡我們信徒也是一體的。我們應該用血灑在耳朵、手指與腳趾,與一些被贖者一樣。我們都該受膏,分別為聖,完全潔淨。這就是記述的話所強調的。
我們的習慣要清潔——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有沒有什麼不夠清潔,必須除去。聖靈的膏油究竟不能與煙酒的氣味想混。凡使肉身放縱的,即使是合法的,也不符合聖潔生活的體統。
我們的思想要清潔——若有試探,即使遙遠,仍須避免,時刻求主耶穌的寶血潔淨我們。聖靈感動我們,我們的身心就得以清潔,就可完全愛主。
我們的意念要清潔——自我的生命不能讓其自然發展;必須省察我們內裡的動機與意欲。我們會發現在屬靈的事上,許多動機仍是出於自我。所以我們隨處都需要洗濯盆,要洗淨,時刻得以潔淨,好似約翰福音十三章所記述的。
──邁爾《珍貴的片刻》
【出二十九4 用水洗身】新上任的祭司不首先進行沐浴之禮,便即穿上聖服,當然不合體統。分別為聖典禮規定他們務須全身浸入水中。洗身後只需在執行職務之前洗手洗腳就可以了(三十17∼21)。──《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5 腰帶】只有大祭司才有特別設計,專門織造的帶子束腰。一般祭司只能用普通的腰帶(二十九9)。這帶子能夠標明他的地位,但也有實際的用途:可以在他下拜或獻祭時保持衣袍齊整。──《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7 膏立】按照本段和利未記八12,只有大祭司分別為聖就職時,才需要在頭上倒油膏立。然而在出埃及記三十30和四十15,亞倫父子卻一同受膏。在頭上受膏與後來膏立君王一樣(撒上十1,十六13),油都是象徵神對百姓的賞賜,以及如今藉這典禮加諸領袖身上的責任。照以色列的常例,受膏是蒙揀選的象徵,經常和聖靈的賜與有密切關係。請參看:利未記八1∼9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8∼9 內袍、裹頭巾、腰帶】亞倫的兒子在父親手下作為次一等的祭司,祭服沒有亞倫的那麼華麗。他們責任的重要性不及大祭司,故此,服飾雖使他們有別於其他以色列人,分別為聖的典禮卻沒有這麼繁複。──《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0、15、19 按手在牲畜頭上】每隻祭牲牽到壇前時,祭司都必須檢查牠是否合格。檢查過後,祭司就要執行象徵認可的儀式,按手在牲畜上,為牲畜的死亡和犧牲的目標而負責。部分學者更提出這行動有肯定所有權的意思。有關其他可能性的討論,可參看:利未記一3∼4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2 壇角上的血】在任何祭禮中,壇角都特別是神臨在的象徵。祭司將祭牛的血抹在壇角上的意思,就是承認神的臨在,以及祂賜生命和潔除罪的能力(見:利四7)。──《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2 壇腳的血】祭壇是祭牲奉獻的焦點,也是將神所當得的歸給神的平台。必須用贖罪祭的血從根基(底座)開始淨化,它才能完全聖潔,合乎這儀式(14節)。──《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3 焚燒脂肪部分】由於是贖罪祭,公牛沒有一部分可以保留。因此脂肪、腎(腰子),和可以用來占卜(這是美索不達米亞的慣例)或分派給參與者的肝,都要燒在壇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4 其他部分在營外焚燒】不潔和殘餘的部分要在營外毀滅(見:申二十三12∼14)。由於這牛是贖罪祭,它的皮、肉、糞都已到受污染,不宜再作食物或其他用途(見:利四12)。──《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4 贖罪祭】以色列人所獻的幾種犧牲和祭物一般來說,包括了感謝和贖罪。贖罪祭(NIV:「潔淨祭」)的作用,是淨化因接觸(實質或屬靈上之)* 污穢,或因某種事故(如:夢遺,申二十三10)變得不潔之人。贖罪祭又可用作將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們必須維持的 * 潔淨標準,比普通以色列人更高。* 儀式所用的牲口承受了他們代為犧牲之對象的罪惡和不潔,因此已經全然不潔,不能再供食用或製造任何產品。祭牲每一部分都要毀滅:內臟和脂肪燒在壇上,皮肉和骨頭則在營外燒為灰燼。後者的功用是避免百姓的住處受其污染。更詳細的討論,可參看:利未記四1∼3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5∼18 公綿羊為燔祭】分別為聖
* 儀式中所獻的第一隻公綿羊,要完全燒在壇上。死羊要切塊洗淨,以便安放壇上,並且不被穢物所玷污。牧民十分珍惜牲口的肉,然而作為豐饒象徵的牛羊都必須完全燒滅,這個對神的犧牲才算全面。向神的能力致敬的祭,必須獻得毫無保留。──《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8 馨香的火祭】祭物的香氣也能吸引 * 美索不達米亞的神祇(如:有關洪水的《* 吉加墨斯史詩》)。然而這些神祇卻必須倚賴這些食物維生。按照以色列的傳統,「馨香的火祭」一語表示祭物獻得合宜,能夠討神喜歡(見:創八21)。後來更成為專用術語,形容足以蒙神悅納,並且得蒙悅納(參較:利二十六31)──但不是作為祂的食物──的犧牲。──《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0 把血抹在耳垂、拇指、拇趾上】血怎樣令祭壇合神所用,亦同樣可以用來選派祭司的各樣器官:聽神的話、用手獻祭、用腳領人崇拜。贖罪的血更有一一淨化這些器官功能的作用(參較:利十四14)。──《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0 壇四圍的血】三隻祭牲之血的作用,是消除剛分別為聖幾位祭司的罪。將第一隻羊的血灑在壇上,他們更承認神賜生命的能力,他們事奉的意義,以及作神僕人的委身心志(參較二十四5∼6)。──《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1 彈血和油在祭司身上】血和油是祭禮中首要的部分。把這兩樣彈在祭司及其衣服之上,授職典禮便告完成,祭司不但在實質上認定供事奉之用(參較二十四8認定百姓為立 * 約的保證人),更得以淨化。──《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2∼25 搖祭】獻祭
* 儀式的第三個步驟,是在素祭籃子和授職禮的公綿羊中,抬起一部分作為「搖祭」。這一大堆的祭物很可能只是抬起,沒有真的搖動。如此聖物才不致失去平衡,甚或掉在地上。因此經文的用語譯作「抬祭」(與「舉祭」有別)更為妥當,埃及的浮雕亦同樣描繪這個奉獻祭物的方法。這姿態象徵一切祭物都是源自神,屬乎神的。無酵餅和薄餅在此是在壇上焚燒,但公綿羊的肉則用作立
* 約筵席的基礎,供亞倫父子食用,有別於全部燒毀的第一隻公綿羊。本段又定下先例,規定祭物中屬於祭司的是哪些部分(留意摩西也留下一份祭肉,因為他的角色是主持典禮的祭司;26節)。──《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6∼28 部分祭物給祭司食用】由於祭司只許負責宗教事務,又不能擁有土地,他們維生所需,惟靠壇前祭物的一部分。某些部分,如公羊的胸和腿,是特別為祭司保留的。這是曾經獻為祭物、奉上給神的食物,因此只有祭司才有資格食用。基於同樣理由,他們所沒有吃的也必須毀滅。──《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9∼30 世襲的祭司聖衣】本段打斷了關於祭肉的討論,列出後世祭司承接聖職的規定。本來為亞倫製造的大祭司聖服,要在亞倫死亡時傳給他的繼承人。是以亞倫去世時摩西脫去他身上一切聖服,然後在為期七日的
* 儀式中,轉授給他兒子以利亞撒穿上(民二十22∼29)。──《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1 煮在聖處】搖祭和舉祭的肉既已成聖,就不能在平常地方烹調,必須拿到聖幕的院子中進行。聖物只在聖潔程度相當的地方處理,就能保持原有的能力和權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4 燒盡殘餘食物】留下供養祭司的祭肉既然是聖潔的,就不能作其他用途,或給普通人作食物。因此沒有立刻吃掉的部分必須用火毀滅,以避免聖物受到濫用。──《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6∼37 贖罪】祭壇得以成聖是根據淨化的觀念。人造的物件既是人手所造,就不可能潔淨到可以合神使用的地步。惟有按照規定,透過冗長(一日兩次,為期七日)的
* 儀式,天天獻上貴重的祭牲(公牛),祭壇才淨化到足以稱聖潔淨。製造祭壇的人固有的罪,和所用材料所受到的污染(即它並非聖物),都因為這些步驟變得可以合神所用。此後任何接觸祭壇的事物(包括祭司和祭物)都必須潔淨。若能保持這個程度的
* 潔淨,祭物就能蒙悅納,百姓就能因其服事得益。請參看:利未記一4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7 凡挨著壇的都成為聖】因著祭壇超然的聖潔程度(僅次於聖幕的至聖所),任何與它發生接觸的物件都變得聖潔。同樣,防止不潔的人或物觸摸祭壇也十分重要,免得其聖潔遭受損失或污染。──《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8 每日當獻之祭】為百姓對付罪和感謝而獻祭,並非只在特殊節日(如:就職典禮)執行,而是每日當做的事。是以祭司必須每天獻上兩隻一歲的羊羔(稱為塔米德〔tamid〕,即「常獻」的祭),早晨一隻,黃昏一隻。這個天天進行的 * 儀式對百姓象徵神一直與他們同在,和他們有經常遵守盟 * 約的責任。祭物不斷流向祭壇,更能維持壇的聖潔,和祭司作為專業宗教人員的身分。──《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0 伊法十分之一】以色列主要的固體容量單位是賀梅珥,即一隻驢子所馱的分量。按照不同的史料,賀梅珥等於三又五分之四至六又二分之一蒲式耳。伊法(這是來自埃及語的借詞)等於十分之一賀梅珥(結四十五11),即八分之三至三分之二蒲式耳。每日當獻細麵粉的分量,是十分之一伊法(約1.6夸脫)。──《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0 一欣四分之一】欣(埃及語借詞)是液體容量單位,約等於一加侖。每日當獻的祭包括四分之一欣(1夸脫)的橄欖油,與細麵粉混和。此外每日還要獻上一夸脫的酒,作為奠祭。──《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0∼41 奠祭】奠祭是每日在聖幕當獻為祭的一部分。這祭要與羊羔和加油的麵粉早晚獻上,象徵神全日的保佑和施恩。飯前澆奠是普通的家常習俗。每日的祭承襲了這個
* 儀式,作為神與百姓共享的立 * 約筵宴。──《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2~46】帳幕是神與以色列人相會的象徵,也是神與以色列人相會之處;帳幕是不能保證其永久性的;請參看耶利米書七章一至十五節。人類不能利用神的降卑而勉強祂一直臨在。──《每日研經叢書》
【出二十九43】「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人雖然在神聖的指示下作成祂的工,但無論是他自己或他所作的,都不能達到成聖的地步。成聖永遠是那聖潔的神同在的結果。我們可能熱心的準備一切,把神和人相會的地方弄得華美,但既非我們的虔誠,也非我們美麗的行徑,能有任何成聖的力量。惟獨神的榮耀藉著祂的同在,纔能使神人相會的地方,成為聖潔,因而產生了真實的交通。――
摩根《話中之光》
【出二十九章 神為甚麼要設立祭司制度?】
本來神的旨意,是要祂的選民成為“祭司的國度”,使全族人可以直接和祂交往。但是因為百姓犯罪,所以使這件事不能實現,犯罪的人不配來到完全的神面前;於是祂就從利未支派之中,指派人作祭司,設立獻祭制度,使百姓可以親近祂。神應許如果由祭司為百姓獻上某些祭物,祂就赦免其罪。神借著歷代的祭司和他們的工作,預備全人類迎接耶穌基督的來臨。耶穌到世上的時候,祂要叫凡來到祂面前的人,都能與神和好。不過在祂降世為人以前,人只能靠祭司在神面前作百姓的代表。我們借著舊約的這種制度,就更明白主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大事,實在意義深遠(參來十1~14)。——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29章)】
1 祭司對人、對神要負什麽重要職責呢?祭司本身在獻祭上要注意什麽事情呢?參28:42; 29:4, 14及36。照聖經所言,祭司與祭物有什麽密切關係呢?
2 從20, 22節看來,神對獻祭者與祭物有何要求?
3 祭司除了獻祭之外,還有什麽職責呢?參利13-14章; 民6:22-27; 申33:10; 拉7:6; 尼8:1-8。
4 46節說明神救贖以色列人的目的。今天你有否忘記神拯救你的目的?參弗2:10。你是否每天將自己獻上?參羅12:1。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