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三十一章拾穗
【出三十一1∼11 木匠和金匠】摩西說明聖幕及其陳設的製作之後,接著挑選執行任務之工匠。聖經又說神賜他們優秀的金工、雕刻、木工技巧。參與聖工的匠人蒙神明添加專長的案例,還有製造西帕爾(Sippar)祭儀神像的專家,得到伊亞神引導的記載(主前九世紀)。
這兩位由摩西選為監督的技工,負責模造聖幕的各個部分,將某些聖物予以包金或包銅,織造幕蓋、幕幔,和祭司的衣袍,以及雕刻以弗得和胸牌上的寶石。──《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一2「比撒列,我已經提他的名召他。」】
我們有時提到一個人的職業是神的恩召,其中實在有深切的含義。有人蒙恩召作傳道,也有人作律師,更有人如比撒列或亞何利亞伯,作各樣的巧工。各人都該認清才智志向與環境都構成神的恩召;無論工商或從政,正像在教會一樣,是出於神的恩召。
晨鐘呼喚我們從事日常的工作,是父神所呼召的。神已經安排我們來作這钜工。神給摩西計畫,也給工匠技巧從事金銀銅木工。所以每日你出去工作要有信心,不怕厭倦。神既召我去作,祂必賜我力量、智慧與恩惠,是我需要好好來做。
堅持神的恩召——如果不是錯誤或不光明的事,最好堅持下去,不要太多改變。如果你必須離開,要等候神為你開門。
讓主補充不足——你若為每日工作所困,在基督裡你能享自由。如果你只想擺脫日常的辛勞,在基督裡你仍是奴僕,只有主能補足一切的缺陷,勝過各樣的困難。
留意為神工作——一切依靠神來作,為祂而作,祂必看見及接受,不評後果,才是好的。在屬天與聖潔的功夫上使工人蒙福。
──邁爾《珍貴的片刻》
【出卅一2】『我已經題他的名召他』(2節),使人聯想卅三章十二節及以賽亞書四十五章四節,表示這名字實際含有預定的意味。天賦的藝術天才與技巧,是無法用邏輯來解釋的。值得仔細思考的,乃是比撒列屬最大的猶大支派(民一27);而亞何利亞伯則屬較小的但支派(民一39)。神總是把祂的恩賜分賜各方。比撒列的祖父是十七章十節及廿四章十四節的戶珥,這點沒有疑問。──《每日研經叢書》
【出三十一3】「我也以我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我們所從事的工作,若是神所指定的,我們就毋庸焦慮,因為祂必給我們完全的裝備。智慧是一種才幹;聰明說出進展,照著所領受的啟示而執行;知識就是最終所需要的巧工。這一切都由於神用祂的靈充滿祂的工人,使他成為神聖行動的器皿。神需要人來作神的工,而一個人要作神的工,必須有神的靈。這是神人之間完全的合作。――
摩根《話中之光》
【出三十一12∼17 安息日為立約的記號】 *
割禮是個人參與盟 * 約的記號(和合本:「證據」)。同樣,以色列集體參與盟約的記號就是守安息日。它和割禮一樣,是每一代都必須奉行的責任。
守安息日和割禮的分別,則在於前者不是只做一次,而是必須恆常保持,並且定期藉行動表彰的態度。聖幕及其陳設的製作既已說明,就得解釋這聖工與安息日律法之間的關聯。即使是聖幕的工程,也必須七日停止一日,向創造萬物的神表示尊重,並且表示接受順服神命的立約承諾(見二十8∼11)。停工休業在經濟上雖則可能構成重擔,從另一方面看,精神和體力亦可藉此得以恢復。在安息日休息的誡命,重要到所有違犯之人都要判處死刑的地步。──《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一14∼15 工作的準則(聖與俗)】願意在安息日休業是順服盟 * 約的表示。在這個完全安息的日子,聖俗的工都一概不可做。經文在此沒有提出具體的案例,但所列的刑罰包括了放逐和處死。這可能表示案件必須個別審核,來決定所做之事應否算為「工作」(見:民十五32∼36;耶十七21的案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法版(卅一18)
當我們明白,那兩塊版的最終形式乃是摩西親自造的(卅四1),而那些誡命是再次由神親自寫上(卅四1)的時候,更是如此。首先,它加強了那種認為十誡是聖約的根基之見解,而聖約之書只是權威的注釋一般。其次,它強調它們不可變與不能變的性質。正因為這樣,在耶利米書卅一章卅一至卅四節並未暗示新約將會有一部新妥拉,只是它表現的性質改變了(結卅六26-27;耶卅一33)。──《每日研經叢書》
【出三十一18 兩塊法版】神給摩西兩塊石版的話,顯示它是接續在二十四章18節中斷的敘述。本節更表示在敘述中加插有關聖幕的建築和祭司分別為聖的材料,至此告一段落,敘事回復到西乃山所發生的事件。「見證版」(和合本:「法版」)在三十二章15節再次出現,是「見證櫃」(二十五16∼22;和合本:「法櫃」)一名的由來。──《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卅一 18「……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
{命題33}神有手指嗎?
〔難題〕這句經文說到十誡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但是其他經文提到「神是個靈」(約四24);而且靈「不會有骨有肉」(路廿四39)。因此神怎會有手指頭呢?
【解答】
神實在是沒有手指的。「神用指頭」這只是象徵的意思(figure of speech),表示神直接與十誡的頒佈有關(神是十誡的制定者),這稱為擬人說法(anthropomorphism),是以人的措辭來談論神(speaking of
God in human terms)。
聖經以許多語言的象徵來描述神,譬如:膀臂( 申七19)、翅膀(詩九一 4)和眼(來四13)。所有這些象徵都不能由字義來理解,雖然這些對神的描述都是真實的。譬如神並沒有膀臂,但祂確實可以伸展祂的大能作出很多奇異的神蹟,如果由人來作就需要更大的腕力。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出卅一18西乃山上兩塊法版是神用指頭寫的麼?】
答:在聖經舊約中,曾提到從神那裡顯出指頭來,在王宮的粉牆上寫字(但五5,24)。在新約中,提到主耶穌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約八6)。而在這裡提到神用指頭寫在石版上的(出卅一18,參卅二16,卅四27,28)。這意思據我們瞭解,不是一隻實在的手,乃是人所不能見的神的一種能力,就是神用他的能力寫的,如在新約文理譯本中,耶穌說到「若我藉神之手逐鬼」(路十一20 ,參呂譯本同);在官話譯本就作:「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文理譯本所說神之手,即指神的能力,其意甚明。我們都認為那刻在石版上的字句,就是十條誡命,殆無疑義。――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出三十一18 神為甚麼那麼重視法版?對我們有何影響?】
這兩塊石版(“法版”)上面刻有十條誡命。十誡並非古時獨有的法典。那時已經有其他的法典了,好些城市或國家的人都認為必須有審判的標準,為懲處罪行而定。但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是無與倫比的,(1)減輕當時常見的酷刑;(2)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3)沒將社會性與宗教性的律法分開,律法全以神的權柄為依據。——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31章)】
1 作會幕器具及祭司聖衣的人得神的靈充滿,有智慧從事這些事宜。你若負責教會或小組的雜務、美術製作,可從中學到什麽功課?
2 以色列人守安息日,表明他們分別為聖、與神立約。今日的基督徒有何外在的立約證據?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