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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三章拾穗

 

註解】【拾穗】【例證】【綱目

 

【利三1「“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作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平安祭:(1)意義――基督是神人之間的平安和享受。例如路加十五章浪子回家吃牛犢,和父親相安,並一同快樂,完全是享受平安祭的故事。(2)平安祭與燔祭、素祭的關聯――主耶穌所以作平安祭,因為祂作了燔祭和素祭,所以平安祭中也有燔祭和素祭的成分。――《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三1「平安祭」】

燔祭是全部燒盡,但是平安祭卻只燒去一部分,只有肥脂、腰葬與腰網。內臟是要獻上的,但是胸部與肩頭可歸給亞倫與他的兒子。在這一獻祭的事上,神與祭司一同分享,表明我們也有神的喜樂,享受主耶穌的生命與工作。

試想這是多麼有福的經驗。我們從前在罪惡中與神為敵,但是遠離神的人竟然可以走近,並且以神兒女的身份坐在神的桌子旁,聽祂說:讓我們歡喜快樂,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的。

與神和好——在基督裡,我們得以因信稱義。在祂裡面我們可以站在神面前,被接納,蒙眷愛。咒詛成為祝福,遠離得以就近,豬吃的豆莢換為肥牛犢。過去的一切永在寶血之下。在我們上面有青天,顯示神的愛。

有神平安——神心中的平安,不受世俗憂慮的暴風侵擾,也無地上低下的紛亂。這平安護衛我們,不受困擾。祂的平安在我們心中作主,心思集中在祂身上,就有完全的平安。

平安的神——照使徒熱心的希望與祈禱,祂必與我們同在,不只恩惠,更是恩惠的神。不再是我,而是祂。不是河流,而是水源。我們正應開門迎接祂。從祂領受一切協和、合一與安息。

──邁爾《珍貴的片刻》

 

15 平安祭】平安祭經常與燔祭同獻,所獻的也是牲畜。這祭在分享立 * 約筵席時往往同時獻上(出二十四5;書八31),並且在君主制度成立之後,確認君王對神、對百姓所扮演的角色。* 烏加列與 * 亞馬拿(皆迦南地區)文獻描述歡宴時,用類似的字眼形容顯要之人彼此餽送的禮物。平安祭共分甘心祭、還願祭、感謝祭三類。三者共通之處是獻祭者可以藉此與親朋共享筵宴。板油燒在壇上,肉類則全在筵宴中吃用。──《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三1612獻平安祭可有不同――問題不在於基督,乃在於享受基督的人,有不同的光景:(1)獻公牛或母牛皆可――有的人剛強一點,享受基督時,對他如同公牛。有的人軟弱一點,享受基督時,對他如同母牛。(2)獻羊羔或山羊也可――有的人享受基督的完美如同羊羔,有的人對基督的完美認識或感覺不夠,所以享受基督如山羊。

         無殘疾――無罪過。――《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三2「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

{命題1}把血灑(sprinkle)在壇上或倒在壇上?

〔難題〕利未記三章2節記載祭司「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但是在申命記十二章29節卻提到倒在壇上(poured on the altar)

【解答】

著名的猶太學者Maimonides曾說獻祭時,一部份的血要灑在壇的周圍,其餘的要倒在壇上。其他的學者認為“倒”與“灑”是相同的意思。就有如今天大雨灑下,我們說大雨傾盆而下一樣。不論如何,這兩句經文是沒有衝突的。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利三2813按手――聯合。

         宰於會幕門口――基督在地上,也是在神面前被殺、受死。

         祭司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基督的血成就了和平,叫我們的良心得以平安。――《利未記讀經綱目》

 

34 蓋臟的脂油】本節所指的板油是內臟──主要是腸、肝、腎──周圍的脂肪層,很容易整片剝下,但不可吃。美索不達米亞人不以板油為祭物,古代近東很多其他文化卻獻之為祭。經文的用語頗為專門。米格倫(J. Milgrom)的註釋如此翻譯:「遮蓋內臟的板油和內臟周圍所有的板油;兩個腎臟和腎周圍、肌腱〔不是 NIV 所譯的「腰肉」〕之上的板油;與肝臟的尾狀葉(caudate lobe),要與腎臟一同取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三3~59~1114~16平安祭的肉,部分獻上燒在神前,還有脂油、肝上的網子,全燒在壇上――讓神第一來享受,也是享受第一的、上好的。這些獻上的也是燔祭,作神的食物,並蒙神悅納。――《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三5「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祭物都得經過火燒。「火」乃是預表神,特指神「聖潔的作為」。一切事物惟有與祂聖潔的性質相合,始得在祂面前存活。火也是神忿怒的表號,說出神如何要燒滅一切與祂性質相反的事物。火又是潔淨的表號,說出神如何要純淨一切雜質,使人與祂的性情相合。故此,凡是預表罪與罪愆的祭物,火都得把牠燒燬。只是那些預表奉獻、事奉與交通的祭物,火在其上所生的影響,就是使之發出馨香之氣,而蒙神喜悅。―― 摩根《話中之光》

 

611 肥尾巴】所獻的若是羊,祭物就要包括「肥尾巴」。本區綿羊的尾部長達四至五呎,重達五十磅。──《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11 為食物的火祭】本節再次顯出非以色列的獻祭觀念,影響了以色列的獻祭用語。詩篇五十1213等經文,明言以色列不可以為神需要祭物作為食物。由於這術語只限於形容這一種祭,它的意思可能是神與他們分享祭筵,不是需要祭物維生。──《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1217 脂油都是耶和華的】板油和血同屬歸耶和華的分。血怎樣是祭牲生命的表徵,板油亦同樣是祭肉的表徵。──《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三17「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胸腿給獻祭的人享受(利七31~34)――所有屬乎基督的人,都可與神共同享受基督。

         脂油和血都不可吃――在基督身上有的部分是我們與神共享的,但有的部分卻只有神自己獨享。例如脂油是肥美的部分,是上好的,完全獻給神享受;血是為著贖罪,是獨特的,也是獻給神(宇宙中只有一種血――基督的血可吃)――《利未記讀經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