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二十五章例證
【利廿五25「至近的親屬。」】
拿俄米至近的親屬是波阿斯,我們的是主耶穌。本章的「贖回」是指產業,每次提及,都可說明歷代信徒蒙受基督工作的福分。
贖回人身——希伯來人因貧窮,將自己賣身給當地富有的人。他原有自己父姓的身份,現在卻成為別人的奴僕。但是他賣身之後,仍可由至近的親屬贖他出來。我們因罪而出賣自己,隨肉體的私欲而行,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的控制。我們多麼可憐。但是我們得著救贖,不是憑著能壞的事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我們得著自由,是因復活的主為我們成就的,我們就該在行為上真有自由——屬靈的自由。
贖回產業——在第一個亞當身上,我們失去的,在第二個亞當為我們贖回。我們不再只強調無辜,而是注意潔淨;我們也不只在外表方面與神相交,更有祂在我們裡面居住。我們在地上享樂園的歡樂,更滿有神的福分與喜樂。
至近親屬——祂說凡遵行父神旨意的都是祂的兄弟姊妹,祂取入的性情,為與我們聯合,成為一體。我們知道耶穌我們的救贖生活著,祂必救贖我們脫離墳墓的權勢,接我們到祂面前。
──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