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七章綱目
其他綱目
【贖愆祭之條例(七1∼7)】
一、要在殺燔祭牲處殺牲(2)
二、要灑血在祭壇之四圍(2)
三、要焚一切肥油及腰子(3,4,5)
四、祭司男丁可食於聖所(6)
——黃原素《五祭論》
【天人共用(七11∼38)】
一、獻祭者的分
二、祭司得的分
三、耶和華的分
——《新舊約輔讀》
【平安祭之原因(七12∼16)——感謝,甘心,償願】
一、為感謝而獻者,許用有酵之餅(13)
二、此祭只獻極少之分於主,餘則盡歸於人食之
三、感謝而獻者,其肉必食於是日;但為償願或甘心而獻者,其肉可留至第二日(七15,16)
四、甘心自願者,許用不完全之牲。(參二十二23)
——黃原素《五祭論》
【利未記七章】
一、贖愆祭(七1∼10)
二、平安祭(七11∼27)
1、讚美祭,todah,在某種嚴肅場合中獻的
2、甘心祭,nedabah全然出於樂意,並因為上帝一切善良與慈愛,感恩而獻的
3、還願祭,neder,是獻祭者已經應許過要獻,他現在必須踐諾
三、搖祭(七28∼38)
——《每日研經叢書》
【如何獻平安祭(七章)】
一、與燔祭之相同點
1、無疵之牲
2、牽至幕前
3、按手其首
4、宰於門前
5、灑血於壇四圍
二、與燔祭之不同點
1、不論牡牝
2、不剝牲皮
3、不洗臟腿
4、不盡焚
5、不用鳥
三、祭牲歸主之分如何
1、脂油
2、腰子
——黃原素《五祭論》
內容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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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靈訓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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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