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六章拾穗
【申六1】「“這是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申六2】「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申六3】「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應許你的。」
【申六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
【申六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申六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你愛我嗎?」
「主,你是誰?要我愛你呢?」
「我是那永生的主,卻為愛你,曾為你死過。我以永遠的愛愛你,甚至死都不能破壞我們的連結,所以你與我在一起,我才感到滿足。」
「我願意愛你,但怎樣愛你呢?」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我。」
「這樣的愛必須由你賜給我。」
「可以。神就是愛,只要你照著這些去作:
一、除去一切的惱恨、忿怒、惡毒及讒言,不使聖靈擔憂。
二、隨從聖靈,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讓主的愛澆灌在你心中。
三、思想主為你的罪而受死。祂的愛塗抹你的過犯,享受那出人意外的平安。
四、相信你已接受聖靈的愛,讓這愛在你身上發動,遍及周圍的人。
五、對付內心的自私,你若不願愛某些人,到我面前,我必使你的心受感,能作出我所喜悅的事。」
──邁爾《珍貴的片刻》
【申六16】「“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象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試探」直譯為“試驗”、“考驗”、“驗證”。這裡沒有引誘人犯罪的現代含義。該詞被用來指上帝對人的“驗證”或“試驗”,為要培養他們的品格,增強他們對祂的信心和忠心(見創廿二1;出廿20;申八2,16;但一14)。英文中的probation(試用、緩刑)與prove(驗證)有共同的拉丁文詞根。試用期就是考驗期。在瑪撒,以色列人竟敢本末倒置地試驗上帝(出十七2,7)。後來撒但慫恿基督從聖殿的簷口跳下去的時候,基督引用了申六16(太四7)。因為基督若同意那個建議,就將表現出自以為是而不是信心。自以為是乃是假冒的信心。
這裡有一個勸告是不可“試探耶和華”,摩西回憶起在一個名叫瑪撒(見出十七1∼7)的地方所發生的一件事。以色列民在瑪撒沒有足夠的食物和水,便懷疑耶和華是否真的與他們同在(出一七)。懷疑神的關懷和慈愛,就是試探神。在馬太福音四章7節和路加福音四章12節,當引誘人者叫耶穌從殿頂跳下去的時候,主耶穌引述了本節經文。
一個人可能用兩個方法試探上帝:(1)一個人可能在焦慮或危險時試驗他,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能幫助;或(2)一個人可能試試他的忍耐;試探他,看他能容忍我們多少的背逆。兩者都是缺乏信心、喪失愛的徵兆;兩者同樣暴露了一件事實,就是人與上帝之間已經有了某些距離。——馬唐納《申命記》
【申六17】「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申六18】「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申六19】「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
【申六20】「“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上帝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
【申六21】「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申六22】「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跡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申六23】「將我們從那裡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申六24】「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象今日一樣。」
【申六25】「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申六章中的四個重要字眼】(一)「聽」(3~4節):在「聽」的事上能留心的人,對他的人生是一個重大的轉捩點。(二)「想」(6節):「記在心上」的意思,就是將所聽見的話放在心中,反覆思想。(三)「行」(1,3,18,24,25節):要將從神而來的信息,應用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實行出來。(四)「教」(6~7節):神的子民不但自己要遵守神的吩咐,同時也應當教訓別人同行。以上四個字眼,是神兒女蒙福的階梯。──《講壇選載》彭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