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三十四章例證
【申卅四1~8金字塔與毗斯迦山頂】經文﹕“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來11﹕24-26)。
埃及各朝法老﹐相繼為自己興建金字塔墳墓﹐人雖未死先造金字塔﹐塔越高大﹐說明自己的榮耀越大﹐地位越高﹐在金字塔底下﹐有一條沒有出口的隧道﹐直通到金字塔底下的暗室中﹐那個暗室將來要安放法老王的尸體。
第四朝法老齊阿斯為自己造了一個最大的金字塔﹐塔高一百六十四點五米﹐塔底每邊長二百卅米﹐佔地三萬二千九百平方米﹐每塊石頭重五千斤﹐二十萬民工用了四十年時間才造成了。金字塔在埃及文中稱為“庇利穆斯﹐”意思即是“高”。
人生的道路卻猶如法老王修筑金字塔﹐以一生的資財﹐以別人的血汗﹐辛勤建造一座力圖榮耀自己的“庇利穆斯”“高”﹐高了還要高。誰知道“庇利穆斯”就是一生的歸宿﹐最後是別人把你的尸體順著沒有出口的隧道搬進“庇利穆斯”中。不是等候榮耀﹐乃是等候神的審判。
歷史中最著名希伯來之英雄摩西﹐他就不願在金字塔下找到自己葬身之地。他鄙視王位﹐更鄙視金字塔。他對“庇利穆斯”的高度有正確的看法和選擇。因此他寧願為以色列同胞受苦害﹐遭凌辱﹐也不願繼承法老的王位﹐讓別人來替他建造金字塔。正因為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所以他才能得到天上的榮耀。事實證明毗斯迦山頂的高度確實是遠勝過“庇利穆斯”(申34﹕1-8)。
毗斯跡山頂的高度與榮耀﹐也證明了人生的高度與榮耀。──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申卅四6《申命記》記載摩西被葬在人們不知曉的墳墓裡,那麼,聖經的首五卷書又怎會是摩西的作品呢?】
摩西顯然不能預先記載自己的死亡。申命記三十四章是一篇訃告,由摩西的一位朋友或與他同時代的人寫成,可能就是嫩的兒子約書亞(9節)。在聖靈的帶領及默示之下,約書亞可能把他敬愛的領導者摩西之死的訃文附加在申命記的結尾部份,還以一篇感情豐富的讚美言詞結束這卷書。
我們能否從上述解釋再作什麼推論呢?把一篇作者的訃文附加在他作品之末,就可以說他不是該作品的原作者嗎?在我的面前,擺著羅蘭德富(Roland de Vaux)的卓越作品‘Archaeology and theDead
Sea Scrolls”這書是英文修訂版,由牛津大學於一九七三年出版,記載了他於一九五九年在「Schweich講座」所發表的講章。這本書的頁iv刊登了甘仁(Kathleen Kenyon)所寫的簡括的前言。開首時是如下字句:「羅蘭德富看不見『Schweich講座』的講章成書出版,這實在使人傷感。」這也是附加于正文的一個訃告。其他卓越的學者的最後一部作品,在結尾部份通常都有一段訃文,而沒有指明由誰人寫成。
摩西在神默示下所寫成的最後作品——申命記——的情況也是一樣。沒有有責任感的讀者會因著甘仁(Kenyon)的一段短短訃文便否認羅蘭德富的著作地位。同樣,我們也不能只因為申命記三十四章的一段訃告,就否定摩西的作者身份,堅持申命記一至三十三章(甚或摩西五經的全部)不是由摩西寫成。──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