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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三十二章綱目與靈訓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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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綱目

 

【第三十二章、以利戶的發言】

分段:1、以利戶的發怒:1-5

2、以利戶怒斥三友:6-22

一、以利戶的發怒:1-5

1、名字意思:①神是主;②神自己。

2、向約伯發怒:2節,因約伯自以為義。

3、向約伯的三個朋友發怒:3-5節,因他們想不出什麼話來安慰約伯。

二、以利戶怒斥三友的原因:6-22

1、因有話要說:10節、17節“我也要陳說我的意見”。

2、因他們的話完全失敗而無效:11-13節“無一人折服約伯,駁倒他的話。”

3、約伯的反感:14節“我也不用你們的話回答他。”

4、因靈的催迫,非說不可:18-20節,“我裡面的靈激動。”

5、因他態度正確:21-22節“不說奉承的話”。

──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青年之聲(三十二122)】

一、怒氣填胸(15

二、遲遲未開口之原因(610

三、現在要說話之理由(1114

四、不吐不快(1522

——《新舊約輔讀》

 

內容綱要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伯記註解》

 

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伯記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