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拾穗與字句查考
【賽六十一1】「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賽六十一1 被擄的得釋放為正義之舉】古代近東世界,釋放犯人(債務牢獄)作為正義之舉,通常發生于新王即位後的第一或第二年(之後則定期為之)。例如,舊巴比倫國王安米薩杜卡(主前十七世紀)因著沙馬士神的緣故,取消了債務。因此,此處的「恩年」指的主要是針對那些有虧欠的人(可能是財務上或是法律上的因素),以及釋放因債為奴的人。和以色列不同的是,巴比倫的這項赦令,全憑君主的心血來潮,沒有證據顯示是神所下令的。十一章1節的注釋有個例子,是理想的國王作出這樣的決定。歷史上,猶大最後一位國王西底家曾宣佈自由(耶三十四8∼10)。關於以上和其他正義之王執政的特色,請參四十九章9∼10節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六十一2】「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 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賽六十一3】「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
【賽六十一4】「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
【賽六十一5】「那時,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作你們耕種田地的、修理葡萄園的。」
【賽六十一6】「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人必稱你們為我們 神的僕役。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因得他們的榮耀自誇。」
【賽六十一7】「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份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淩辱。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原文作“他們”)。」
【賽六十一8】「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賽六十一9】「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他們的子孫在眾民中也是如此。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賽六十一10】「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 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賽六十一10 新郎和新娘的穿著】西亞地區衣著和打扮的線索多半靠著圖像。古代以色列新郎和新娘都穿著典禮用服飾。巴比倫和以色列新娘有時候穿著刺繡的衣服(詩四十五13∼14),特殊的腰帶(珥二32)和面紗(創二十四65)。此處新郎戴著「華冠」。特殊節慶服飾的不同,可能也取決於婚姻雙方的經濟情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六十一11】「田地怎樣使百穀發芽,園子怎樣使所種的發生,主耶和華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民中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