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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三十二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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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三十二17「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

公義必在平安之前。在聖潔的神治理之下,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以麥基洗德預表基督為公義的王,又是和平的君。在羅馬書三章使徒說明神的公義先行辨明,然後在信的人必有和平,稱義之後,就已經與神和好了。

在我們內裡的生命中,也是如此。許多人求平安,卻沒有神除去惡行,他們不肯讓神的靈光照他們看見過往的錯誤,他們怕一經顯露,必定需要認罪悔改。他們既不願奠定平安的基礎,就沒有平安可言,所以你必須知道,你必須公義,才可有平安。

在彼此的交往中要注意,一定要找出爭端的根本,每個問題都有正誤兩方面。聰明人必願付任何代價樹立公義的基礎,這樣平安必遲早會來到。但是甜言蜜語是無濟於事的,存留不住。只有義行才是愉快而持久的和好。

我們的平安能夠得著多麼有福的。義者必永不離開平安的居所,他們的住處多麼穩固,樹木倒下,風雨卻無法使他們居所不靖,他們是建造在神公義與恩慈之上。

──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