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十六章綱目與靈訓要義
其他綱目
【主是保障(十六1-21)】
一、完全的孤單(1-9)
1、不可結婚
2、不可為居喪的百姓哀哭
3、不可與宴樂之家同歡
二、全國的審判(10-18)
三、信心的盼望(19-21)
──《新舊約輔讀》
【呼召耶利米的原因(十六章)】
一、他沒有結婚(耶十六2)——為著時代的需要,耶利米答應神的要求,為著神的工作,犧牲當有的權利和享受。這是耶利米的存心,所以他能被神使用
二、他忠心傳神的話——一切打擊,不能叫他喪膽,折磨不能叫他灰心,他所傳的沒有功效,但他還是要傳,因他對工作的態度,只顧忠心於神,不計較自己的成敗
三、他有火熱的心
── 吳勇《今日的時代》
內容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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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耶利米書註解》
靈訓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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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耶利米書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