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一章拾穗與字句查考
【何一1】本書引言的開端說明三件事:第一、何西阿的信息是耶和華的話,是整體性的真理。第二、神的話臨到何西阿,使他可以領受後傳出,發揮先知的功能,為神發言。第三、神的話是為特殊的歷史時代及環境。在北國以色列即將敗亡的危急時期中,神多麼焦急地要祂的僕人傳出緊急的信息。但是神的話還不只是對北國以色列,也對南國猶大。這些話在以色列人被擄之後有特別的意義,因為歷史見證了耶和華的話。──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1 年代小注】何西阿的預言貫穿主前第八世紀,從烏西雅於猶大執政初期到希西家的結束。這部作品中惟一的以色列王是耶羅波安二世,大約涵蓋第八世紀前半。何西阿的信息大多數與耶羅波安死後混亂時期的事件有關,那段時間是在主前七二一年亞述征服以色列、撒瑪利亞城被毀之前不久,有一連串軟弱、不適任的國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一2】「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而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神與何西阿說話,「與」字可譯為「在裡面」,神在何西阿的心裡向他說話,是他內裡的感受。
「收」並不是收留與容納,而是接受以後的事實,連兒女都是淫亂的,何西阿必須有心理的準備來承認。這裹母親與兒女同時一併提說,是指整個家庭。「這地」指整個的國家,包括以色列與猶大所有的居民。地是耶和華賜給的地土,供他們居住與生活的。大行淫亂,在動詞的用法,是指繼續的動作(Imperfect),這可指過去的進行式,已經行了淫亂,一直沒有停止。這也可描述現在的情形,淫亂仍舊沒有止息,成為繼續不斷的罪行,所以更加可怕,無法遏止。──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2 神命他娶妻】神的意旨所定的婚姻,是以色列與雅巍盟約的隱喻。這點以西結在最後變成雅巍不忠妻子的「棄嬰(以色列)」神諭已經說過(結十六1∼43)。聖經以外的一個神命婚姻例子,見於何西阿前數世紀,哈圖西利斯之赫人年表。哈圖西利斯宣稱女神伊施他爾在夢中向他顯現,並命他取伊施他爾祭司的女兒普渡曦帕(Puduhepa)為妻。這個神命的背書消去一切對這樁婚姻的批評,並且給予妻子參與宗教和皇室活動的權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一2聖潔的神為何竟命何西阿娶一個娼妓為妻?】
何西阿的家庭起了變故。當初,神指派何西阿娶滴拉音的女兒歌篾為妻,神早知歌篾嫁給何西阿之後會出牆紅杏。若從何西阿的角度看來,當他回望以往的家庭變故,在在都因神命令他去娶一個淫亂的女人而有。然而,當何西阿向歌篾提親時,歌篾的行為不一定顯示有淫亂的傾向;又或者當何西阿娶歌篾時,她已有壞名聲。何西阿書一3-4清楚指出,先知是歌篾第一個兒子的父親,這孩子名叫耶斯列。至於第二、第三個孩子羅路哈瑪及羅阿米,其父親是誰,則不得而知,經文沒有提及何西阿是否他們的生父。從二2-13可知,每當歌篾生產之後,神的信息都臨到何西阿,要先知為孩子命名,他『的名字都顯出北國在宗教上犯了姦淫的罪。何西阿與歌篾成婚,為要使這段婚姻成為預表,指出耶和華與以色列國的關係。由此看來,第二及第三個孩子,是歌篾與其他男人行淫的後果。第三章的含意顯而易見,歌篾離開何西阿,她與另一個男人私奔了。但後來,歌篾墮落了,甚至要賣身為奴(可能成了妓女)。
總結來說,何西阿有著不愉快的婚姻經歷,神使用這段婚姻來表示他與以色列的關係。北國人民的表現,實在令人痛心,他們離開耶和華神,轉向敬拜諸巴力,參與迦南及腓尼基人的墮落宗教。當初,摩西在西乃山的那段日子,神與以色列子民立約;在盟約底下,神更視以色列為妻子。然而,神必定知道,以色列不出數世紀便會背叛他,雖然以色列不忠,但神仍憐憫有加。以色列從前雖背棄神,行宗教上的姦淫,不過,當他們悔改時,神仍歡迎他們重投他的懷抱。何西阿遭遇的情形一樣;歌篾最初是純潔的,後來卻變質了。
因此,當事情過去後,何西阿記述這段經歷時,一開始便提出是神導致這椿令人不愉快的婚姻:「你去娶淫婦為妻」(一2)。無論如何,當何西阿愛上歌篾這漂亮的女孩子時,他向神禱告:神不會用令人如此驚訝的說話回答他。神當然知道,歌篾心內有著姦淫的種子,但他對此不發一言;在何西阿結婚前,不提醒或遊說他改變主意。神能預知萬事,但他容許這段不愉快婚姻存在,實有神的旨意在其中。從這個角度看來,何西阿才寫下一2這句經文。歌篾對敬畏神的丈夫不忠,一2將這樣令人心碎的情況描寫出來,再沒有其他經文比一2刻劃得更淋漓盡致了。──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何一2∼3 神初次指示何西阿就命他娶淫婦,難道真是神的旨意?】
神果真命令祂的先知去娶一個淫婦嗎?有些人不能相信神這樣要求何西阿,他們認為這是一個虛構的故事而非史實。然而,許多人相信這件事是真實的,理由是:(1)根據神的律法,祭司是不得與妓女或離了婚的女人結婚(參利二十一7)的,但何西阿並非祭司。(2)另一種可能是,當何西阿娶歌篾時,她還不是淫婦;只是神讓何西阿預先知道她將來會不守貞操,甚至賣淫。無論是哪一種情況,何西阿都預知他的妻子將會對他不忠,而他們的婚姻生活就成為北國邪淫犯罪的生動寫照。何西阿娶不貞的女人為妻喻示著神與那背棄祂的北國以色列的關係。
很難想像當神要何西阿去娶一個將對他不忠的女子時,他會有甚麼感覺。他也許不情願,但卻順服了神的旨意。神常會要求他的先知們在非常時刻格外地順服。神也可能讓你去做一些困難或特別的事,若真如此,你將如何回應?你願順服祂,並相信這位無所不知的神如此要求定有其美意嗎﹖你願意自己順服受苦,使你所服事的人受益嗎﹖ ──《靈修版聖經注釋》
【何一2~9何西阿為何娶淫婦為妻?】
答:1 這是出於神的吩咐,要他娶一個淫婦為妻,就是娶了滴拉音Diblaim(意兩個無花果餅)的女兒歌蔑Gomer(意完全),乃是用以表示神對於墮落的以色列一種蒙愛的象徵。聖經比喻以色列是神的妻,(結十六8—15)。以色列國雖然拜偶像犯罪行淫,如同淫婦,但被神揀選,以他為妻,仍是以慈愛待他,永不丟棄他,(何二19,20;三1)。
2 歌蔑這女子可能原為貞婦,但結婚之後離開了何西阿,與別人同居行淫而變為淫婦。在當時充滿敬拜淫亂的偶像國度中,婦女們隨俗浮沉,極難保持貞潔的品德(何一2,四11—14)。何西阿身處這種環境中,貞妻難得,只有存著極大的忍耐,在順服神的旨意下,娶這淫婦為妻。他作了此事,不是犯罪,反而成全一件善舉,使他脫離罪惡墮落的生活。這個婦女雖曾一度離家出走,又與別人苟合。但何西阿仍以愛心包容,用一贖價將她買回,(何二2—7;三1—3),使她獨居多日,是以表示以色列歸神作選民後,複又背道拜偶像事奉別神,繼續犯了屬靈的姦淫。神使以色列在最後歸向祂之前,將要多日無君王無祭祀(三4)。末後的日子,以色列全家被神赦免,憐愛,感召,如同蕩婦回頭向神,領受祂的永遠慈愛和恩典。
3 何西阿娶淫婦為妻這一樁家庭悲劇,是神給他明有向以色列國所要傳的主要信息。並且以這婦人所生兒女的名字,來表明神對待以色列百姓的態度。一為長子耶斯列,意思是神所栽種的(何一4,5;二22)。以色列王耶戶曾在耶斯列城殺人甚多(王下九1—6;十1—14)。耶斯列平原為歷代的戰場,是以色列未來亡國之處。二為女兒羅路哈瑪,意思是不蒙憐憫(何一6),表示對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三子為羅阿米,意思是不再是我的百姓(何一9),表示神與以色列民分離。以後何西阿又將女兒與三子兩名字首「羅」(為不之意)字除去,成為路哈瑪(意蒙憐憫)與阿米(意我民,二1),預言以色列將來必得復興,重婦於神。(何一10;二23;三5;十四4—8)。——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何一4】「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原是將亞哈王朝除滅,清除巴力宗教,應該是不受指責的。但是他殺人不是為宗教,而是為政治的原因。並且容忍迦南文化繼續腐化以色列,所以耶和華必然討罪,神追究的是耶戶家政治的罪惡。──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4 耶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以利沙原來認可幫助耶戶登基的政治革命(見:王下九6∼10)。膏抹耶戶的「先知之子」,在演說中要求他為被殺的先知討回血債,消滅亞哈全家,包括其妻耶洗別。耶戶照做,先在戰鬥中殺了約蘭(王下九24)以及猶大王亞哈謝(王下九27),進入耶斯列城之後,他命全體居民選邊站,然後把耶洗別從陽臺丟下摔死(王下九32∼33)。接著是對亞哈一「家」(他政治上支持者與政府官員的迂回說法)整肅異己。在耶戶的命令下,耶斯列地方惶恐的官員將「亞哈家的七十個兒子」斬首(王下十6∼8)。隔天耶戶公開撇清這七十人被殺的責任,並以此為藉口,把所有官員處決(王下十9∼11)。這大血案把亞哈的王朝與支持者全部清除,也是何西阿長子象徵性名字的由來。這名字因此成為對當朝統治者(耶戶的後代)的提醒,其王朝將要為耶戶殺人一事負責。面對敘利亞的蠶食和亞述霸權在該地區擴張,這或許也預告王朝將會結束於類似的腥風血雨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一5 耶斯列山谷】(和合本:平原)這塊極其肥沃、有戰略地位的谷地(名字的意思是「神撒種」),讓人可以在撒瑪利亞北部的丘陵地與下加利利東西來往,從東邊的伯珊到地中海岸的亞柯(Acco)。這塊地方自然也就成為想要控制該地區的兵家必爭之地。有好幾次著名的戰役都在此發生,其中第一次記錄在法老杜得模斯三世(主前1504∼1450年)的年表中。進一步信息請參看:士師記六33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一6】「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
「路哈瑪」是耶和華立約的愛。這個音譯的用詞,字源是肚腹(womb),是母愛的深情。兒女從母腹出來,是受母親的眷愛。所以這基本的涵義是父母對兒女那種親切的愛,神對以色列人的愛也是這樣。祂為他們建立聖約,為要憐憫與恩待他們。但是當他們拒絕祂的愛,離棄祂,破壞了聖約,就失去神的恩慈。這是羅路哈瑪,「羅」是「不」,神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了。沒有憐憫,就是忿怒、惱恨(參閱亞一12及申十三18)。──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7】軍事的力量是異族侵略者所倚仗的,他們窮兵黷武,以強權勝公理。神的子民卻不然,只專心倚靠神。歷史的見證說明一切。耶羅波安二世曾致力於國防的措施,極力恢復王國往昔的榮華(參閱王下十四25)。但是以色列已經失去神的憐憫,最後仍遭受敗亡的厄運。──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8】照古代育嬰的方法,斷奶約在三年之後,那時幼兒已可消化其它食物,所以不再需要母奶。但是最主要的是在斷奶前,還多需要母親的照顧。斷奶期有時比三年長,或者完全斷奶,要等多幾年。──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9】「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
「羅」仍是否定的用意,「阿米」是我的子民。以色列不再是耶和華的子民,完全被棄絕。這是有關聖約的關係,神與以色列人立約,耶和華是聖約的神,以色列人是聖約的民。
「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以色列自己放棄這尊貴的身分,不是神棄絕他們。「子民」是指以色列民族的整體,是包括北國與南國的。
「我也不作你們的神。」此處的「神」字是~ehyeh,直譯出來是「我是」,可聯想神向摩西啟示的名字"I am
that I am"(「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
──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10】「“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
「然而」確是一個有力的轉捩點。這是對將來一種瞻望,看見復興的前景。以色列自行破壞聖約,神與他們的關係不復存在,但是這種聖約的關係必須恢復。──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11】「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因希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一同聚集」是指「聯合」,他們聯合起來,成為一支軍隊,有力來對付外患。這也必指民族整體的統一。在真實的合一中,必有共同的願望與行動,那就是為自己立一個首領。
這一個首領是神自己嗎?不是神,神不是由以色列來立的。這也不是指彌賽亞,因為這似指以色列行政司法與軍事的首領,也可指宗教的領袖。但他必須是神所差遣的,是神所悅納的,好似大衛那樣,合乎神的心意。
「耶斯列」的原意為耶和華播種,現在已經在地上滋生成長,可能特別指人數的增多。以色列必被招聚,從各方歸來,合成一群。他們在聯合中就興盛增長,在地上再繁榮起來。──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一11構成“耶斯列日子”的三要素】
一、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à講被擄後不分南北,成立王國前部族同盟
二、為自己立一個首領à首領並非指王,乃指領導者、像摩西、撒母耳,這種有點指所羅巴伯、尼希米等人。
三、從這地上去àà指從被擄地上來
── 佚名《何西阿書查經》
【何一11猶大人從何地上去?耶斯列的日子何以為大日?】
答:「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一11上)下有小字,「或作從被擄之地上來」。先知何西阿豫言這事的當時,民眾還在祖國。按小字的解釋,此豫言是指他們將會從被擄之地巴比倫上去聖地(王下廿四10-16 ,拉二1,2)。因聖地是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標誌,而耶路撒冷高於海平面二千五百英尺,所以說是上去;猶如在正常的時代,以色列的民眾男丁,於指定的節期,每年三次的由各支派上去聖城(申十六16),其意甚明。在文理本的意譯:「猶大族與以色列族,將合一處,簡立一長,自異邦而歸……」(一11上)其意思或者不一定是指被擄之地,百姓選民將要全體結合一起,從異邦各國上去聖地,而返故土。
「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一11下),文理本譯作「耶斯列受佑之日,稱其日為大日」。耶斯列這名字是神栽種的意思(二23)。先知何西阿照神的默示為長子起了這名字,其實是指以色列國,因耶斯列為以色列的大城(一4,11)。耶期列平原,現稱為以斯得倫Esdraelon,是歷代的戰場,以色列王耶戶曾在這城殺滅約蘭、耶洗別和亞哈的眾子(王下九1-十14)。但神必報應,刑罰的時辰已經來到,以色列國將要在此滅亡(何一4,5),直到他們的希望遠景臨到,複得先知的豫言。他們一個轉變,從黑暗而進入光明,從神公義刑罰的威脅,而變為神的慈愛應許,他們仍是屬神的子民、神的兒女,必得庇佑復興的日子,所以稱那日為大日。――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