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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第八章拾穗與字句查考

 

註解】【拾穗】【例證】【綱目

 

【何八1「“你用口吹角吧!敵人如鷹來攻打耶和華的家,因為這民違背我的約,干犯我的律法。

         這裡敵人必指亞述人。他們很迅速地來到,好似鷹鳥一般。「耶和華的家」,在何西阿的用語中,是指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居住的地方(參閱九15,二8)。這是指耶和華的土地,不僅指耶路撒冷或聖殿的所在(參閱九3)。從「家」說到約,是充分說明以色列人與耶和華的關係。──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1 吹角信號】如同何西阿書五8,號角的聲音或公羊的角是代表危險將臨的信號。這會使人們開始動員,驅趕動物到城牆的保護內(見:摩三6)、關於吹角信號的進一步信息,請參看:民數記三十一6和約書亞記六45──《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1 鷹(兀鷹)】何西阿使用捕食的鳥向獵物飛撲而下的畫面。看起來最有可能他是在指亞述,再次被用作神怒氣的工具。獵捕中的鷹或兀鷹是熟悉的景象,而他們常常被用在近東史詩和神話中(如烏加列的《阿赫特》敘事詩、亞喀得的《埃坦納》史詩;見:申命記三十二11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八2他們必呼叫我說:‘我的神啊!我們以色列認識你了。’

         呼叫神,承認祂是以色列的神,是一種誓忠的表示。「我的神啊」可能是信心的呼求,真心願意投靠(二23;詩十八2,廿二1,六十三1等)。以色列人重新思想耶和華揀選他們的恩典,因此有這信心的承認:我們以色列認識你了!──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3以色列丟棄良善,仇敵必追逼他。

         「丟棄」是極重的語氣,專指關係方面的斷絕。有時指雇主對傭工的解雇,或指耶和華斷然棄絕以色列。「良善」可指良善者,或良善恩慈的神。良善與仇敵若成對比,那麼良善可能指友人。友人是愛的,仇敵卻是恨的。仇敵是誰,並未說明,從歷史的背景看,那是亞述人,已經站在門口了,無法逃避。──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4「“他們立君王卻不由我,他們立首領我卻不認。他們用金銀為自己製造偶像,以致被剪除。

         「他們」指第一節的「耶和華的家」,他們是家人,竟叛逆家主,是可痛心的事。他們立君王,可能不是指他們選立的,而是指人民參加君王登基大典,與製作偶像與迷信敬拜有關。

         「不由我」與「我不認」二者可說是同義字,意思是神沒有選召他們,神更不會分別他們為聖,神選立耶利米為先知,「曉得你……分別你為聖」。「偶像」是多數,或是指它們的華麗(文法所謂Plural of Majesty),也必指它們的眾多。「被剪除」是多數,指眾多的偶像被剪除,正如六節下所說的牛犢必被打碎。但是這必指百姓,拜偶像的君王首領以及人民都被剪除,不能存留,因為他們背棄了立約的神。──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5撒瑪利亞啊!耶和華已經丟棄你的牛犢。我的怒氣向拜牛犢的人發作,他們到幾時方能無罪呢?

         無罪是指不被定罪,是法庭的用詞,宣告無罪。以色列既長遠在罪惡中,他們的手製作偶像,怎可求告耶和華呢?七章十三節,神雖然願意救贖他們,他們卻無誠意,神等候著他們,但是這等待的時間不會太長,他們必被定罪,宣判罪狀。──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56 牛犢偶像】我們有充足的證據知道,巴力崇拜與牛的宗教形象或畫像相關聯(如同阿查瑞遺址的獸型神繪像)。關於耶羅波安王試圖在但與伯特利建立自己的神廟,以與耶路撒冷為敵,用金牛犢作為神寶座的代表,參看:列王紀上十二2830注釋。何西阿譴責放在這些神廟中的金牛犢是敬拜假神的源頭,並反應以色列把巴力崇拜與敬拜雅巍混淆。何西阿的時代,只有伯特利尚存,因為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於主前七三三年征服但,而且據推測,摧毀了那裡的神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八6這牛犢出於以色列,是匠人所造的,並不是神。撒瑪利亞的牛犢,必被打碎。

         中譯詞有「這牛犢」,但原文沒有提到牛犢,必仍是指拜牛犢的事。可製作的對象,也必可打碎。最後證明出來,撒瑪利亞的牛犢不是神。這裡所說的「打碎」,不僅破壞,也將這偶像打得粉碎之後,只成為許多碎塊的斷片。以色列人竟然將信仰寄託在可粉碎的偶像。偶像打碎了,他們的希望也因此破碎了,不再存留。──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6 撒瑪利亞的牛犢】使用撒瑪利亞而非伯特利作為牛犢的地點,是婉轉的指以色列全地(見:何十5)。亞述年表中,藉由寫出一省首都指該省全地,是很常見的作法(見:王下二十三19)。──《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八7他們所種的是風,所收的走暴風;所種的不成禾稼,就是發苗也不結實;即便結實,外邦人必吞吃。

         收成的時候是指以後,也可指審判的日子。以色列所作的,必須承受後果,無法否認、逃脫或掩飾,「撒罪孽的,必收災禍。」(箴廿二8)。

         「風」在智慧文學中常指幻覺,指虛無之物(如傳一1417;箴十一29;伯七7)。可能這是指拜牛犢的罪,是徒勞無益的。最後所收的只是毀滅而已,一無所得。種的是風,收的是暴風,必變本加厲,每況愈下,最後的結局完全是破壞。

         麥種撒下,並未成為禾稼,即使發了苗,也不結實,不會成熟。但是真的結實可以收穫,本身不能收取,卻給外邦人搶奪去。──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8「以色列被吞吃,現今在列國中,好像人不喜悅的器皿。」

         吞吃一詞也出現在以賽亞書廿八章七節,人們狂飲酗酒,以後為酒所困,或可譯為「被酒吞吃」。那是先知與祭司的罪行。

         「現今」未必指時間,可能指必有的後果。這裡的「列國」,其實只指亞述與埃及。當時那兩國是列強,以色列在國際矛盾的情勢下進退維谷。他們不肯倚靠神,就在這形勢中受困。──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8「野驢」:與「以法蓮」諧音。這種動物身軀矮小,力氣大、奔跑速度快,脾氣固執古怪,不喜合群。通常由一隻公驢、幾隻母驢和所生的幼驢組成一個家庭。很少有兩隻公驢可以一同生活。這裡的意思是以色列有如野驢一般,孤獨不馴,也不受列國喜愛。
「賄買」:指的是何細亞殺比加王竄位之後,立刻向亞述稱臣,進貢巨額黃金。因為要徵集巨額的貢款,搞得國內民怨沸騰、經濟日漸衰微。指以色列好像失去吸引力的妓女,在列國(情夫)間被當成是無用的、不具吸引力的東西。他們好像愚蠢倔強的野驢,沒有同伴,還要靠錢才能買到情夫。── 蔡哲民《何西阿書查經資料》

 

【何八9他們投奔亞述,如同獨行的野驢。以法蓮賄買朋黨。

         他們被形容為獨行的野驢。野驢與以法蓮在字根上相似,成為諧音。野驢性情倔強,很難馴服,所以不是一般所瞭解的笨驢。以法蓮是愚蠢的鴿子(七11),卻是倔強的野驢。據說野驢不合群,也不願與其也動物共處,只獨行其事,容易走迷,執迷而不肯回頭。所以十足說明以色列的實況。

         以法蓮投奔亞述,是政冶的原因,也是信仰的失敗,他們不僅犯了屬靈淫亂的罪,而且也恬不知恥,投奔亞述,以亞述作為她的情夫,自己好似下賤的妓女一般。──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10他們雖在列邦中賄買人,現在我卻要聚集懲罰他們;他們因君王和首領所加的重擔,日漸衰微。

         「賄買」也可譯為「收取」,他們收取這些髒錢,不知羞恥。現在審判就必臨到。聚集來懲罰(珥四11),好似收割時拾取禾稼(彌四12)。

         以色列投奔亞述(9節),他們向亞述進貢,成為何等重大的負擔,因此國力漸衰,日漸衰微。在負擔方面,也可能指亞述給予以色列宗教的壓力。他們在亞述的宗教影響之下,在宗教方面更加墮落,這是國力衰微最大的主因。──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11「“以法蓮增添祭壇取罪;因此,祭壇使他犯罪。

         「祭壇使他犯罪」,他們所築的祭壇以前是拜巴力的,現在是拜亞述的神明,南國的亞哈斯王所作的事可作參考(王下十六10-16),這當然是犯罪的舉動。「罪」原意是不中的,不符合耶和華的標準。這字也可用作「贖罪祭」,這該是祭壇的基本功能。──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12我為他寫了律法萬條,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涉。

         這裡律法萬條,可能是以一種「誇張」的文體方式,強調神命令的嚴重性,不容忽略。律法可能也不是指狹義方面的,而是廣義的「訓誨」,包括律法與先知。還有傳統,除祭司與利未人教導之外,還有先知的解釋與評論。這些都是神的教誨與訓言,其權威的性質更加重大,所以「萬條」不是量的眾多,而是「質」的增重。

         「毫無關涉」原意為異教。同一個字在本書曾出現數次。五章七節譯為「行事詭詐」。七章九節譯為「外邦人」。八章七節也譯為「外邦人」,都指外邦異教的敬拜。──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13至於獻給我的祭物,他們自食其肉,耶和華卻不悅納他們。現在必紀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他們必歸回埃及。

         耶和華不悅納他們,是指一般的人民。他們還是在根本上失敗,他們獻祭的動機不正,方式也不正確。這樣吃祭肉,不合乎神的旨意。他們幾乎是假借名義,大事宴樂,怎麼會得神的同意呢?他們吃祭肉,原是結盟的舉動,互為相交的表現。但是他們與神沒有真正有美好的立約的關係,他們的違約是神所憎惡的。

         「紀念」是司法的名詞,就是宣佈罪狀(參閱賽四十三26)。「罪孽」一詞,原指干犯的罪,應受刑罰(五5,十四23),罪孽使人跌倒。──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八14「“以色列忘記造他的主,建造宮殿。猶大多造堅固城,我卻要降火焚燒他的城邑,燒滅其中的宮殿。”

         宮殿不僅指王室的殿堂,也包括聖所的廟堂。神是烈火,必以忿怒來燒毀以色列罪行所表現的建設。火也可能指神允許外患的侵略,無可避免。──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14 宮殿】希伯來文 he^kal,可能和亞喀得文 ekallu 同一字源(來自蘇美文 E.GAL),「大屋」,可能意指神殿或宮殿。至少在耶羅波安二世執政早期,試圖要在撒瑪利亞和其他主要城市建立強化防禦的城市和巨大的紀念建築(關於猶大類似的建築,見:代下二十六910)。像這樣的努力,可以當作是皇家權力的符號,也因此理當受何西阿控訴他們「忘記」神(見:申三十二1518)。──《舊約聖經背景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