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全書綜合綱目與靈訓要義
其他綱目
【對列國的審判( 一3∼二16 )】
一、大馬色─敘利亞( 一3∼5 )
1、罪行: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
2、審判:降火燒滅、毀壞防衛、剪除居民、讓人民被擄。
二、非利士(一6∼8 )
1、罪行:擄掠眾民交給以東(奴隸買賣)。
2、審判:降火燒滅、減除居民、滅亡。
三、推羅─腓尼基(一9∼10 )
1、罪行:將眾民交給以東、不紀念弟兄的盟約。
2、審判:降火燒滅(同迦薩)。
四、以東(一11∼12 )
1、罪行:拿刀追趕弟兄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2、審判:降火燒滅(同迦薩)。
五、亞捫(一13∼15 )
1、罪行: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2、審判:降火燒滅,王和首領被擄去。
七、猶大(二4∼5 )
1、罪行: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敬拜偶像,以致走迷了。
2、審判:降火燒滅。
八、以色列(二6∼16 )
1、罪行(二6∼8)
(1)社會上不公平,財富主導一切,使公義受到阻礙。(6∼7)
(2)行淫,還是父子與同一女子行淫,褻瀆神的名。(7)
(3)在偶像壇前用人抵押的衣服鋪著躺臥,用法庭的罰款在神廟中買酒喝。(8)
2、從前神的恩典(二9∼12)
(1)神除滅亞摩利人,領以色列人出埃及。(9∼10)
(2)神在以色列人中興起先知、拿細耳人(敬虔人)。(11)
(3)以色列人竟棄絕並壓抑先知的神言,與拿細耳人的敬虔。(12)
3、審判(二13∼16)
(1)審判必沉重的臨到。(13)
(2)無人能逃脫,任誰也無能為力
──
蔡哲民《阿摩司書查經資料》
【異象所表明(七1~九10)】
一、蝗蟲的異象(七1~3)
1、蝗蟲式饑荒之災(耶十八11)
2、先知的代求(七2)
3、神的後悔(七3)
二、烈火的異象(七4~6)
1、火災之可怕(四11)
2、先知的代求
三、準繩的異象(七7~9)
1、準繩之意義(歌八10)
2、準繩所變顯
3、施以準繩之結局(七9;王下十五10)
四、夏天果子的異象(八1~3)
1、夏天熟果所表明
2、夏天熟果的結局
五、主立壇旁的異象(九1~10)
1、施恩台
2、無人能逃出主的審判(九1~6)
3、對於選民威嚴中之恩慈(耶四十七5;王下十六9)
——賈玉銘《聖經要義》
【時候已到(八4∼九10 )】
一、敗壞之地(八4∼7)
1、上帝要審判那些吞吃窮乏人,使困苦人衰敗的奸商(4)
2、對那些商人而言,月朔和安息日不准工作是很不耐煩的。因為他們想要買賣並取得不正當的利益(5∼6)
3、上帝發誓絕對不忘記、不赦免(7)
二、痛苦的日子(八8∼10)
1、這樣的事情讓地震動,民悲哀,所以地震要臨到成為審判(8)
2、上帝要使白天變黑暗(日蝕?),要使節期變悲哀,要使歌曲變哀歌(9∼10)
3、眾人要悲哀絕望,至終是苦毒的日子(10)
三、神話語的饑荒(八11∼14)
1、上帝將要命一種特殊的饑荒臨到以色列人,就是聽不到神話語的饑荒(11)
2、人必周遊國中尋找上帝的話,卻找不到(12)
3、當日精力充沛的年輕一代必因此饑荒而發昏(13)
4、拜偶像的必定滅亡(14)
四、擊打祭壇(九1∼6)
1、上帝站在祭壇旁邊審判眾人(1)
2、上帝要毀去以色列一切的敬拜,並殺滅罪人,不留餘地(2∼4)
3、上帝的能力浩大,上帝是造物者(5∼6)
五、神至高之主權(九7∼10)
1、耶和華是全地的主,是公義的上帝。不管有沒有領出原居地,上帝都一致對待,上帝也領許多國家出原居地。以色列人沒有理由有特殊待遇(7∼8)
2、耶和華施恩典給以色列,但罪人必不能逃脫(8∼10)
──
蔡哲民《阿摩司書查經資料》
【列邦判語的相似模式(一1∼二3)】
一、三番四次(一3、6、9、11、13,二1)──試想這樣的描述實乃指出世人的頑梗不化,從未為自己的罪有絲毫悔意,因而招神忿怒的審判
二、降火(一4、7、10、12、14,二2)──降火的刑罰使我們想起所多瑪、蛾摩拉所遭的毀滅(參創十九23∼28),火的破壞力乃有目共睹的,而末世之火更是不滅的呢(參啟二十10)!
三、燒滅宮殿(一4、7、10、12、14,二2)──宮殿的居住者乃國家的領導者,也是神審判最嚴厲的對象,試想作為一國的領導者,他們要承擔的,是全民的生命責任,難怪保羅也要提摩太為一切在位者禱告啊(參提前二1)!
四、耶和華說的(一5、8、15,二3)──這句話充分表示先知非隨己意發言,乃全出於神的命。讓我們更多為神的眾僕人禱告,使他們所傳講的,均出於耶和華──《新舊約輔讀》
【五個「仍不歸向我」指斥以色列人的愚昧無知】
一、牙齒乾淨為糧食缺乏之意
二、不降雨使他們遭受乾旱,因以色列地之主要水源為雨水
三、旱風黴爛指沙漠吹來的熱風使植物腐朽毀壞
四、瘟疫的厲害又加上戰禍而屍首滿地;
五、城鎮之傾覆有回溯一1之大地震之意
──《新舊約輔讀》
【阿摩司這傳道士】
一、出身卑微——阿摩司原是牧羊人(一1)
二、蒙神特召(一1,七15)
三、有神道指知識——阿摩司雖是牧人,是修理桑樹的,看他所發言論,確實深有神道之知識。證明神衛萬國的神,而且認道真切,對選民以色列的責任,較外邦人尤重
四、為神負責——他的名字是負重之意,他真是為神家負了責任,且是負了全責任,是靠著神負責任
五、傳達神言
六、直言人過——講到人的罪犯,毫不掩飾,一直把人的過犯指出來
七、為眾代禱——曾數次為會眾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他們的罪相等,表明得惟妙惟肖,使人借此警悟
八、十分通靈——神對於他有種種的指示,各樣的異象(七1~3,4~5,7~9,八1~3,九1~10)
九、具改革能力——不但痛斥會眾罪過,且盡力除去關於宗教及國家種種的罪惡
——賈玉銘《聖經要義》
【先知與耶穌:阿摩司多處可以表明耶穌】
一、是一勞動界——耶穌在世曾作木工,阿摩司也來自田間(七14)
二、為人最謙卑
三、能善於取譬——耶穌實是打教育家,能善於取譬,說明天國的奧秘。阿摩司在本書第八、第九兩章內也全是用比喻
四、在靈裡發言——阿摩司所發的言,是由於神的默示(一1)。正如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約七16)
五、曾被人誣告(七10)
六、不得不作工(三8)——耶穌趁著白日,不能不作父的工(約九4)。阿摩司也是受了神的啟示,不能“不說預言”(三8)
七、嚴責人的自私(六4~6)
——賈玉銘《聖經要義》
內容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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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阿摩司書註解》
靈訓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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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阿摩司書註解》